首頁 > 現代都市 > 功夫巨星 > 第二百七十八章 那傢伙失戀了?

第二百七十八章 那傢伙失戀了?(1/2)

目錄

那該死的星星專輯即將發行的時候,他的歌曲再次橫掃華夏音樂獎項提名,而且每個提名的獎項都是呼聲最高的。並且年度十大金曲,個人占六首,還引起不少人的不滿。

話題激起,他的這張專輯的關注度也隨即大增。無數人對這張專輯也更加期待。

這無疑給正打算展開宣傳的唱片公司一個契機。

專輯宣傳,歌曲打榜似乎是一種慣例。只是讓吳凡沒有想到的是送去打榜的歌曲,卻讓無數人誤以為他失戀了。嗯,應該是來自星星的我失戀了。而罪魁禍首就是他吳凡。

送去打榜的歌曲在很短的時間內,毫無意外的衝上了音樂榜榜首的位置,並得到歌迷的喜愛,也得到無數音樂人的稱讚。

《吻別》,是前世情歌中的典範之作。

這首歌曲旋律悽美,有原版歌神的演唱作為參照,吳凡並沒有一味的模仿,但卻依舊演繹得格外動容,將一種難捨的情懷表現得惟妙惟肖。

這首歌曲是歌神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歌詞將失戀者那種緣盡而情未了的不舍與糾葛表現得淋漓盡致。這首歌的感染性強,吟唱者與聽眾會隨著歌曲與詞的演唱,一步步掉進「陷阱」,對那個隱藏在歌中的失戀者寄予一種特別的同情。

這首歌曲每聽一次都會有不同的感受,自然很快就得到歌迷的喜愛。

那麼,由歌及人。那該死的星星和誰「吻別」就讓無數人遐想了。

「前塵往事成雲煙消散在彼此眼前,就連說過了再見也看不見你有些哀怨,給我的一切你不過是在敷衍,你笑的越無邪我就會愛你愛得更狂野。」

故事情節圍繞著分手時刻逐步展開。一個想走,一個想留;一個笑的無邪,一個黯然心碎。想走的面對抒情主人公的痴情無動於衷,去意已定。

想留的眼看一切不能挽回,還不死心。雖然感到了「往事成雲煙」、「你不過是在敷衍」,但「無邪的笑」仍使抒情主人公「愛得更狂野」。感情上的冷熱對比使故事充滿戲劇性和結局不妙的預感。

在歌迷看來,那個主人公肯定就是那該死的星星。而想走的人,自然想到了和其幾度傳出緋聞的劉菲菲。

劉菲菲為何會棄那該死的星星而走?

這自然也就讓無數人想到了之前吳凡出院,劉菲菲前往照顧的新聞。

他們三人的狗血三角戀終於有了結局。吳凡搶走劉菲菲,那該死的星星在與劉菲菲分手之後寫下了這首《吻別》。

難怪吳凡那傢伙受傷住院,那該死的星星未去看望!

看望,女朋友都被他給搶了,兩人已經友盡,那裡還會去看望。

好同情那該死的星星!

女朋友被自己的好基友給搶了!這種橫刀奪愛,如何讓他釋懷。

人生不如意十有七九,這就是那該死的星星面臨的抉擇。所以,在這裡,歌詞沒有一句多餘的話。也許痛苦能使人變得清醒一點:「總在剎那間有一些了解,說過的話不可能會實現。就在一轉眼發現你的臉,已經陌生不會再像從前。」

愛情的冬天開始降臨了,「我的世界開始下雪,冷得讓我無法多愛一天,冷得連隱藏的遺憾都那麼地明顯」。「情溫」已降至零度以下,一切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下,比喻和遞進的表現手法使受眾心靈震撼。

「冷得連隱藏的遺憾都那麼地明顯」這「臨門一腳」「踢」得好,進一步強化了分手場面的難堪,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掩飾彼此的表情。接著是該歌詞的副歌和高潮部分,「我和你吻別在無人的街,讓風痴笑我不能拒絕。我和你吻別在狂亂的夜,我的心等著迎接傷悲。」

前半部分是對分手氛圍的鋪墊,到此,抒情主人公做出了一個具有儀式感和悲壯感的動作——吻別,繼而做好了迎接只有他一個人獨享「傷悲」的準備。

第二段開頭繼續鋪墊兩個人分手中一個人的「傷悲」。

「想要給你的思念就像風箏斷了線,飛不進你的世界也溫暖不了你的視線。我已經看見一齣悲劇正上演,劇終沒有喜悅我仍然躲在你的夢裡面。」

一個「躲」字把那該死的星星不想分手的心態暴露地淋漓盡致。隨後便是再次反覆述說瞬間感悟和分手情景,吻別不斷被定格,給廣大受眾留下了溫柔刻骨的印象和感同身受的回憶。

吳凡和劉菲菲兩人實在太過分,把那該死的星星傷得如此之深!

《吻別》火了,火得不能再火。

可吳凡被罵了,罵得莫名其妙。而且不只是他,連劉菲菲的微博都被來自星星的我的一些鐵桿粉絲罵了。

不過,那些罵人的人純屬沒腦的衝動,或者壓根兒就是那「狗血三角戀」的忠實擁護者。

「嘻嘻,吳凡這傢伙居然被罵了!喜聞樂見啊!」

「那些人是傻子麼?吳凡搶了那該死的星星的劉菲菲,兩人友盡,他還會去拍這張專輯mv麼?」

「就是這張專輯的mv,吳凡那傢伙不但是導演,還是男主角呢!」

「一個華語電影全球票房最高的導演去執mv,若不是兩人是好基友,吳凡那傢伙會接拍麼?」

「我現在只想知道,那該死的星星是不是真的和人《吻別》了?」

「你們說會不會是余玲啊!」

「那該死的星星和余玲兩人談戀愛,然後幫他製作了專輯,讓余玲瞬間爆紅。而爆紅後的余玲,就跟她分手了。」

「不要黑我們家余玲。」

「若余玲真是那該死的星星女朋友,她會分手?」

「以那該死的星星的才華,哪個歌手會傻得跟他分手?」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