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8章 借鑑和跟風(2/2)
今年編劇高峰論壇,不但有葉秋這樣的絕對大咖參與,而且還有像袁志這樣的時長有驚人之言的『名人』參與,同時還有一些國內當紅的編劇。
今年的論壇主題是:跟風模仿之弊。
首先發言的是編劇協會的副會長,著名編劇唐七。
唐七率先做開場發言:「說到文藝創作,我們常說:創新是文藝的生命原創是競爭的力量。但是一直以來行業內都存在著一種現象,那就是跟風和模仿。」
「一部作品紅了,立刻就會出現許多跟風模仿的作品,今天我們的主題就是,討論跟風和模仿,對行業的弊端,以及如何改善改變這一現象。」
「我拋磚引玉,先說一說我個人的觀點,我認為跟風和模仿是對原創者最大的不尊重,也是整個行業的毒瘤,原作者辛辛苦苦,絞盡腦汁寫出來的作品,模仿者卻只需要在原作者的基礎上,稍作修改就堂而皇之地拿出來賣,並以此獲利。」
「為此,我曾經向協會提議,在協會內部,出台相關的規章,對於模仿跟風的編劇,給予協會除名,並且告知於眾。因為他們已經失去了原創精神,創新精神......」
很多人都能理解唐七對跟風模仿者的恨之入骨,因為唐七曾經有一部作品,在拍攝成電視劇後,風靡一時,但是很快地就出現了模仿跟風者,最讓唐七憤慨的是,因為對方運作得當,結果,模仿跟風者的作品反而更受市場歡迎。
甚至出現了一些奇葩的言論,說跟風模仿到這個程度,已經超越了原創者唐七,那麼跟風模仿之言是不是根本就站不住腳?
事實上也的確如此,而且這種事情並不少見。
有一些編劇寫出一個本子,到了投資方手上,可能因為條件沒有談攏,結果,對方直接模仿他的劇本,撇開原作者,直接進入拍攝階段。
導致一些劇本明明是先出的,但是因為影視作品沒有出現,反而被跟風模仿者搶先一步。
如果單純的只是抄襲的話,那麼自然會有法律制裁,但是模仿和跟風,卻和抄襲不同,法律法規有時候也很難界定。
原作者有苦難言。
還有一種就是像唐七那樣的遭遇,明明他才是原創者,可是結果卻因為對方在商業上更加成功,反而讓唐七被倒打一耙。
其實這種事情,葉秋前世的時候也見過。
特別是某位被網友稱作X抄抄的著名導演兼編劇,幾乎一直都在模仿跟風,甚至與抄襲的路上,但是奈何X抄抄抄出來的作品,往往和原著勢均力敵,甚至於比原著還要成功,使得原本的「事實抄」變成了「爭議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