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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怒殺閻婆惜(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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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婆惜怒起道:「老娘正睡哩,你推我作甚!」

宋江道:「剛才是我的不是,明日我與你賠罪,快把招文袋還我。」

婆惜道:「誰和你作耍?我不曾收得!」

宋江道:「你先時不曾脫衣裳睡,如今蓋著被子睡,以定是起來鋪被時拿了。」

閻婆惜柳眉踢豎,星眼圓睜,說道:「老娘拿是拿了,只是不還你!你使官府的人,便拿我去做賊斷。」

宋江道:「我須不曾冤你做賊。」

閻婆惜道:「可知老娘不是賊哩!」

宋江見這話,心裡越慌,便說道:「我須不曾歹看承你娘兒兩個,還了我罷!我要去幹事。」

婆惜道:「閒常也只嗔老娘和張三有事。他有些不如你處,也不該一刀的罪犯,不強似你和打劫賊通同。」

宋江道:「好姐姐,不要叫,鄰舍聽得,不是耍處。」

閻婆惜道:「你怕外人聽得,你莫做不得!這封書,老娘牢牢地收著。若要饒你時,只依我三件事便罷!」

宋江道:「休說三件事,便是三十件事也依你。」

閻婆惜道:「只怕依不得。」

宋江道:「當行即行。敢問那三件事?」

閻婆惜道:「第一件,你可從今日便將原典我的文書來還我;再寫一紙,任從我改嫁張三,並不敢再來爭執的文書。」

宋江道:「這個依得。」

婆惜道:「第二件,我頭上帶的,我身上穿的,家裡使用的,雖都是你辦的,也委一紙文書,不許你日後來討。」

宋江道:「這個也依得。」

閻婆惜又道:「只怕你第三件依不得。」

宋江道:「我已兩件都依你,緣何這件依不得?」

閻婆惜道:「有那梁山泊晁蓋送與你的一百兩金子,快把來與我,我便饒你這一場天字第一號官司,還你這招文袋裡的款狀。」

宋江道:「那兩件倒都依得。這一百兩金子,果然送來與我,我不肯受他的,依前教他把了回去。若端的有時,雙手便送與你。」

閻婆惜道:「可知哩!常言道:『公人見錢,如蠅子見血。』他使人送金子與你,你豈有推了轉去的?這話卻似放屁!做公人的,『那個貓兒不吃腥』?『閻羅王面前,須沒放回的鬼』!你待瞞誰!便把這一百兩金子與我,值得甚麼!你怕是賊贓時,快熔過了與我。」

宋江道:「你也須知我是老實的人,不會說謊。你若不信,限我三日,我將家私變賣一百兩金子與你。你還了我招文袋。」

閻婆惜冷笑道:「你這黑三倒乖,把我一似小孩兒般捉弄。我便先還了你招文袋,這封書,歇三日卻問你討金子,正是『棺材出了,討輓歌郎錢。』我這裡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你快把來兩相交割。」

宋江道:「果然不曾有這金子。」

閻婆惜道:「明朝到公廳上,你也說不曾有這金子?」

宋江聽了公廳兩字,怒氣直起,那裡按納得住,睜著眼道:「你還也不還!」

那婦人道:「你恁地狠,我便還你不迭!」

宋江道:「你真箇不還!」

閻婆惜道:「不還!再饒你一百個不還!若要還時,在鄆城縣還你!」

宋江便來扯那閻婆惜蓋的被。

婦人身邊卻有這件物,倒不顧被,兩手只緊緊地抱住胸前。

宋江扯開被來,卻見這鸞帶頭正在那婦人胸前拖下來。

宋江道:「原來卻在這裡!」一不做,二不休,兩手便來奪。

那婆娘那裡肯放,宋江在床邊捨命的奪,閻婆惜死也不放。

宋江恨命只一拽,倒拽出那把壓衣刀子在席上,宋江便搶在手裡。

那婆娘見宋江搶刀在手,叫:「黑三郎殺人也!」

只這一聲,提起宋江這個念頭來!

那一肚皮氣,正沒出處!

婆惜卻叫第二聲時,宋江左手早按住那婆娘,右手卻早刀落,去那婆惜顙子上只一勒,鮮血飛出,那婦人兀自吼哩。宋江怕他不死。再復一刀,那顆頭,伶伶仃仃,落在枕頭上。

……

……

不過因為《風雪山神廟》那章大鳥吃了個大虧,這章大鳥索性就全當是送的了,送的總該沒人去告我了吧?所以,這章我只發在作品相關里,不發在正文當中,不計字數,更不要錢。

因為是送的,加上宋江殺閻婆惜的確精彩,後面這半章,大鳥也就沒怎麼改,只將大家可能讀不懂的地方換了換修辭。

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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