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你的名字(2/2)
「這個女士是昨晚...」民警附耳對吳越說著什麼。
「什麼?!」吳越扭頭看著那個女人,厲聲道:「你說你說謊了?手機是你弄丟的,不是被偷的?」
「嗯。」
「你知不知道報假案、作偽證是要被判刑的?」
「我不是故意做偽證,我當時忘了自己的手機並沒有放在密封狀態的上衣口袋裡,所以我說的那個證據存在論證上的漏洞。」
吳越盯著這個女人,半晌才道:「你是不是收了錢財才來作偽證?」
「我現在說的是事實。我只是不想冤枉林小川。他昨天是英雄,救了那個小女孩。」
「好,幹得漂亮。」吳越揮了揮手:「行行,小張,把林小川給放出來。」
雖然很不甘心,但吳越也沒辦法。
本來警方就沒有掌握林小川偷手機的證據,譬如人證、錄像什麼的,僅僅從『被偷手機在林小川手裡』這一點,並無法給林小川定罪。除非自己通過提審能讓林小川自己認罪。
然而,現在連失竊的『報案人』都來警局要求撤銷立案了,他還能怎麼樣?
當民警來到關押林小川的病房時,看到裡面的一幕,簡直驚掉了下巴。
那個女殺人嫌疑犯已經醒了,正坐在床上靠著牆看書,而林小川正躺在她腿上呼呼大睡。
「這林小川真是大心臟啊,我都跟他說,這是一個殺人狂魔了,他竟然還敢爬到她床上睡覺,而且還枕著她的腿睡覺!」
正在看書的女嫌犯抬頭看了一眼民警:「到吃飯的時間了嗎?」
「吃飯時間的確到了,不過,我是來釋放林小川的。哦,就是躺在你腿上的男人。」民警道。
「哦。他昨晚睡的較晚,所以現在還在睡。」
說完,女嫌犯俯下身,對著林小川的耳朵吹著氣。
林小川耳朵痒痒的,被迫從睡夢中醒了過來。
看到自己掙躺在女嫌犯的腿上,林小川也是嚇了一跳,趕緊跳下床道:「對不起,我不是故意枕你腿的。」
「我知道。因為是我把你的頭放在我腿上的。」
「額...」
這時,民警開口道:「林小川,你已經被釋放了。」
「啊?都不用提審的?」
「不用,丟手機的女人今天來局裡說,手機是她自己弄丟的。」民警道。
「嗯?」雖然心裡比較困惑,但林小川表面還是一副正派:「她終於是良心發現了。」
民警隨後打開門,林小川大搖大擺的走了出去。
但他隨後又突然折返回來,看著牢房裡的那個女重刑犯道:「你叫什麼名字?」
女人並沒有抬頭,她一邊翻看著手裡的《心靈雞湯大全》,一邊淡淡道:「反正以後再也見不著面了,知道名字又有什麼意義?」
民警重新鎖上牢房後,催促道:「行了,你這傢伙真是不怕死啊,還敢要她的名字。快點走。」
最終,林小川還是沒有要到她的名字。
離開看守所的時候已經是上午八點半了。
「反正已經遲到了,不如先填飽肚子吧。」
林小川找了一家早餐店,點了油條和包子,一邊吃,一邊思考著。
「奇了怪了,為什麼那個女人會突然改『口供』?」
思索並沒有結果。
他吃完早餐,隨後就趕到了四海百貨。
「林小川,你特碼真是牛-逼啊。上班第二天就遲到!」一個男人兇巴巴的走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