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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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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要夸一夸修真界的黑科技了。

孟奇雖然是梅瑛梁口中的小人,修為和梅瑛梁半斤八兩, 都是築基。但是人家畢竟修道近百年, 也是有兩把刷子的, 樂景也是自他身上第一次見識到了何謂「仙家手段」。

孟奇使出了一招「袖裡乾坤」, 把包括樂景在內的二十幾個考生都收到了自己的袖子裡, 然後自己騰雲駕霧飛到了千里之外的白城, 總共用時就不到一個小時。

唯一的缺點就是孟奇的袖子可沒有高鐵那麼舒服。裡面漆黑一片不說, 連個座位都沒有, 樂景只能盤腿坐在地上。

孟奇直接把他們放到了遇仙峰山腳下,讓他們自己爬到山頂, 然後他就揮一揮衣袖消失了。

他們來的不算太早, 山腳下已經有了零零星星的考生, 樂景粗粗一看, 發現衣著華貴的富家子弟占大多數,像樂景這樣窮酸的底層庶民註定是少數。

樂景望著高聳入雲的山脈,難得有些胃疼。

如果他還是樂景, 他絕不會把這座山放在眼裡,哪怕他是常景辰那會兒, 除了臨死前,他的身體素質也是挺不錯的。

可是他現在是一個兒童,還是一個嚴重營養不良身體素質不咋地的兒童。

以他目前的身體素質,讓他爬這麼高的山,跟要了他半條命差不多,放在現代已經是虐童的標準了。

可是不爬又不行。

孟奇擺明了是要讓他們爬上去,這也是他們求仙過程中面臨的第一個考驗。如果連這個小小的考驗都無法完成,那麼樂景就只能和之後的考試說再見了。

「汪。」

樂景手指一熱,低頭就看那隻流浪狗正討好的舔著他的手指,看向他的明黃色獸瞳浮現人性化的擔憂。

經過樂景這些日子的餵養,這隻流浪狗看起來精神多了,身上多了幾斤肉,原本纏成結的暗灰色狗毛現在絲一般順滑,在陽光下看起來油光發亮。

他的臉瘦長,耳朵挺立,皮毛灰黑,體型修長,就外表而言,與其說是狗,不如是狼。

樂景懷疑這是一隻有狼族血統的混血狗。

這些日子以來,樂景試著用還陽丹兌水,每天餵給他一些藥水,流浪狗的皮膚病肉眼可見好了好多,身上的疙瘩也少了,已經是走出去不會被人罵做癩皮狗的程度了。

「本來人都夠噁心了,還帶著更噁心的癩皮狗,他那麼寶貝那隻狗,不會是因為那是他的狗娘吧哈哈哈哈。」

「哼,也不知道某些人是怎麼混進來的,人和他的狗娘一樣都是個賴皮,那股窮酸味兒隔老遠都能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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