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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1章 殷商遺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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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祖,你又在伺弄你的寶貝了,你這寶貝什麼時候熟啊?」

一個背著帆布書包的孩童遠遠走來,離的還老遠,就大聲的喊道,秦琅聽聲音就知道來的是自己的五世孫秦昶,這小子跟他爹秦銳一樣總是風風火火。

他身著舊金山統一的小學生棉布直身校服,這是種統一的小學生校服兩側開叉加外擺,袖口收袂、無衣緣的交領長衣。因為已經入學,所以雖才六歲,就已經把頭頂兩側的頭髮分做左右兩半,在頭頂各紮成一個結,形如兩個羊角,成為一個總角少年。

「又惦記著我的玉米?」

秦昶背著書包跑到秦琅身旁,在青紗帳般的玉米田畦里尋找玉米莖杆上的玉米苞。

「天祖,這鬚鬚又紅了點了,是不是快熟了?」

「嗯,等到這玉米須子乾枯如火燎一樣狀態,就熟了。你也可以剝開點葉子,瞧裡面的苞葉,最裡層包著玉米穗的苞葉變干黃了,也表示熟了,當然,你要是還看不准,你直接看玉米粒,變的飽滿光澤了,再掐一掐,掐不動就完全成熟了。」

秦昶興奮的趕緊尋了一個,就開始根據秦琅教的方法判斷,結果須子還鮮嫩,只好又另尋一個,須子還是不到火燎一樣的狀態。

「你看這個!」秦琅笑著指了一個。

秦昶惦起腳尖仔細觀察,「須子火燎一樣了。」

「再剝開裡面看看苞葉和玉米粒。」

外面的皮殼剝開,露出了裡面已經變黃的內層苞葉,還有金黃的玉米粒。「哇,這個玉米的果實粒真的一粒粒的就跟玉一樣漂亮啊,難怪天祖要稱它為玉米呢,這東西真的是從遙遠的蠻荒大陸尋回來的嗎?」

「嗯,非常遙遠,與我們隔著一片巨大的東海,相隔數萬里之遙呢。」

「這個真的能吃嗎,好吃嗎?」

總角少年拿指甲掐了掐玉米粒,發現已經有些硬實了,這個已經基本成熟了。

「當然好吃。」

「那我們能摘一個吃嗎?」

秦琅笑著點頭,「這片玉米地里已經有不少開始成熟了,我們可以多摘幾個回去嘗嘗。」

秦昶興奮的開始摘玉米,秦琅幫他尋找分辨已經成熟了的玉米,秦昶則興奮的掰下來。

一會就已經抱了滿懷。

「好了,先就摘這些吧。」

遠處的一群侍衛看到這場面,也只能遠遠看著,這片種植園子是太師的寶貝,平時是嚴禁閒雜人靠近的,有專門的衛隊十二個時辰輪番守護,又有一群經驗豐富的老農負責照料,並且還有一群人專門負責做記錄,記錄著這片園子裡栽種的各種蠻荒大陸帶回來的作物生長狀況等。

每一棵作物那都是帶有編號。

就是那玉米,也是每一個都編記在冊,中間自然壞了一個,都要記錄在冊,並附註原因。

現在,魏昶摘了一堆,甚至懷裡裝不下,滾的滿地都是。

好些人在旁邊看的心痛無比。

「這個要怎麼吃?」

「烤著吃煮著吃燉著吃都行,也能曬乾脫粒後磨麵,做成窩頭或是餅,總之這是一種非常不錯的食物。」

玉米這東西,據說原產自中美州的墨西哥高原上,經過印第安土著幾千年的馴化培育,最後就形成了一種耐寒耐瘠耐旱又高產還生長周期短、培育管理收穫加工簡單,甚至耐儲存,食用時加工品種多樣、營養和口感不錯、糧菜飼料多用途的寶貝。

據說美洲的瑪雅文明,就是建立在玉米的成功之上。

印第安人把玉米帶到了美洲各個角落,到處栽種,成為他們最鍾愛的主食。

做為一個穿越者,秦琅一直對玉米、土豆、辣椒、西紅柿、南瓜、花生、向日葵等非常喜歡,甚至還有點懷念原產自美洲的菸草。

不過美洲太過遙遠,雖然後世有人說美洲的印第安人,就是通過白令海峽,在冰河時期從亞洲過去的遠古人,後來慢慢的就成了美洲印第安人。

也有考證說,牛、馬這些重要的畜力牲畜,其實原是美洲土產,後來被從美洲帶到了亞洲,再傳遍亞非歐,最後陸橋淹沒,亞美隔絕,過去的印第安人祖先們,反倒是把牛馬的祖先給吃光了,導致那邊牛馬的滅絕,只剩下了體形具體的北美野牛這麼一種不能馴化的牛。

當然,也有人提出說印第安人其實就是殷朝遺民,說當年有一支殷商遺民組成艦隊出海避難,最後居然一路到達了美洲,當然這種假設過於膽大,秦琅是不相信的。

但雖然他早知道美洲有很多寶貝,也懷念這些寶貝,玉米燉排骨、土豆燉牛肉、辣椒炒肉、西紅柿炒蛋、南瓜餅,再來點花生瓜子一盒煙,這多愜意啊。

可畢竟這時代絕大多數人甚至都還認為天是圓的地是方的,根本都不相信大地是一個球,想都想不到。

連澳洲都是只有附近相鄰的島嶼土著們知道的地方,更別說遙遠的東方蠻荒大陸了。

在以前許多中原人眼中,日本就已經是最東方了,所以叫他們扶桑,連日本人都這麼認為,自稱是日出處國家,日本這名字也是這麼由來的。

貞觀以來,秦琅每年都要投入不少錢在造船、航海以及天文這些領域,造出了更先進的海船,掌握了更多航海新技術,可以駛入深藍遠洋,開闢出更多的航線。

秦家的船隊甚至能夠直接駛抵地中海的埃及亞歷山大港、羅馬君士坦丁堡,駛入波斯灣的兩河地區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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