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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7章 富可敵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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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皇后把給公主準備的幾千畝地和一些錢交給秦琅,說秦琅剛從秦瓊那分家出來自立門戶沒有產業,所以提前把女兒的嫁妝交給秦琅打理使用,也是體諒女婿年輕不易。

誰知道秦琅並沒有挪用這份錢半分,甚至還特意把這些錢單獨拿出來安排人打理經營,十幾年時間,這些嫁妝資產不斷增值,如今確實價值超過千萬貫,堪稱一筆巨財。

只是秦琅始終把帳目做的很嚴格,沒有絲毫挪用,甚至他每年拿出大筆錢給公主使用,也都沒動過這筆錢分毫。

現在公主正式嫁過來了,秦琅也還是那句話,這錢依然是公主的嫁妝,是她個人財產,將來也留給公主所生的兒女們。

其實秦琅不僅對公主如此,其它嫁給他的這些女子,不管以前有沒有自己的私房錢,秦琅後來都會每年給她們一筆錢,然後還安排人幫她們經營打理,錢生錢,利滾利的生息,買田置鋪子,多年下來,每房妾侍名下都有一大筆私房錢,都算做是她們的嫁妝。

而就算妻妾們都是大小富婆,秦琅依然會掏錢負責家用,另外從妻子到妾侍,再到下面的管事、僕人等,所有人都還有月例錢。

他們按照級別,按月有錢領。

吃穿用度家裡全包,還按月發錢,逢年過節的另有節錢,各自的私房錢根本不用動。

「那要不以後家裡的用度我來開支好了,包括府中上下的月例錢!」公主摟著秦琅提議。

「外面都傳我秦琅身家過億,富可敵國,哪用的著公主娘子來幫給家用呢?再說,府中開銷其實也不多。」

「我來吧。」

「這樣,以後咱們府內的這些家用開支,包括上下人等的月例錢,全都由你來負責,但是錢我定期拔進府里的柜上,你負責管理。」

既然公主如今是當家娘子,秦琅覺得還是得尊重下她,當然讓她管錢,也僅是體現她是當家大婦的意思。

「那好,我安排人管帳,三郎再安排人管錢。」

「你一併安排吧,記得錢帳分離就行,這樣不容易出錯。」

公主笑著親了秦琅一口,「我覺得月錢該漲漲了,玉簫姐姐他們一月才五十貫月錢,其它一些妾侍才三十貫,還有二十貫的,太少了點。還有咱們家這些小郎小娘,一月才十貫月錢,太少了。」

秦家的妾侍也是分等級的,如玉簫、魚玄機、楊蟲娘,還有吐谷渾公主、乙弗家的兩位雙胞胎等地位較高,而為秦家生了兒子的地位又高一些,生女兒的地位次點,若是一個沒生的地位當然更低。

再一個,嫁來前地位高的當然進來也高些,而有些原本是伎、是婢、是奴的,進來後地位也要低些。

如果按朝廷正規禮制來,秦家女眷地位最高的當然是元配正妻李麗質了。

她往下,是幾位媵,也就是貴妾了,是公主陪嫁來的幾位姐妹,長孫無忌的女兒,長孫順德的女兒、高士廉的女兒、李道宗的女兒,全是王公之女。

好比歷史上有名的羋月,她是楚國公主,後來嫁入秦國,但實際上,當時是嫡出的公主羋姝嫁給秦惠文王,然後羋月這個庶出公主,是以同宗身份陪嫁的,嫁過去做了媵妾。

媵地位較高,因為出身一般較高,先秦時制度,媵一般就是同宗姐妹,或者國君之女出嫁,卿士大夫陪嫁女為媵,所以正妾去世後,媵是可以替補的。

媵之後是側室,側室一般是良家女子嫁為妾,雖為妾亦為良人,不與婢妓等同。大唐律法就嚴格規定,良賤不婚,就是良人不能跟賤人結婚,但可以買為妾侍。同時呢,妾侍不能成為妻,就算妻子死了,再寵的妾也沒資格為妻,違反的話就是干犯律法,是無效且要受嚴重懲罰的。

當然,妾比婢高,婢就算被幸,也不能為妾。

通房侍寢的婢,往往稱為婢妾,但正式身份依然是婢,是可以被買賣的。

婢之下,則還有伎,一家豪門大戶,家中就養有家伎,這些家伎就不僅是服侍主人,還要用來待客。

因此,豪門之家,後院女人的地位排序,就是妻、媵、妾、婢、伎。

比如說玉簫原是長安有名的女校書,賣藝不賣身的紅婠人,後來秦琅給她轉身從良,納為妾,再後來她給秦琅生下了兒子,便是庶出子。然後因為秦琅得皇帝寵信,又屢立大功,故其庶子亦被推恩封爵。

然後朝廷給秦俊的生母玉簫也授封誥命,玉簫有了正式的外命婦品級,當然身份也就尊貴了,於是也成為媵。

朝廷對貴族官員的媵是有嚴格數量規定的,相應品級可有相應數量媵,秦琅的媵很多,因為他地位高,得皇帝寵。

他之前的五個兒子皆得公侯之爵位,且得世封刺史之位,因此五個庶子的妾侍母親,也皆得誥封,盡為媵。

而如吐谷渾公主、兩位乙弗部王女,還有拂菻公主等,也因原本身份尊貴,得朝廷授予媵和誥命。

而沒有誥命的則依然是妾,原是奴婢身份的則是婢妾,歌伎舞姬出身的則是伎妾。

「三郎,奴打算給府中上下都漲月錢,從三郎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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