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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後來喜歡上嘻哈,覺得那是世界上最能抒發情緒的載體。於是我就更沒心思把自己浪費在一段段沒結果的關係里,我想找一個出口,想表達。」
方覺夏終於明白為什麼裴聽頌會這麼矛盾。他和自己的外公一樣被放置在了一個並不合適的模具里,但他的選擇是激烈地反抗,反抗從未陪伴他成長的父母,反抗這個金絲籠,去追求自己真正喜歡的東西,無論代價。他忽然很想抱抱他,他知道這是自己的同情心在泛濫,可能會被裴聽頌嫌棄,所以他只是坐了起來,沒敢上前去。
他知道為什麼裴聽頌不相信愛情了。人要怎麼去相信沒有見過的東西。
裴聽頌甩了甩手,語氣輕鬆,「其實很多有名的哲學家都是終生未婚的,柏拉圖、笛卡爾、斯賓諾莎、康德、叔本華、薩特……數都數不清。」說著他似乎想到了某個相當好的論據,「你知道詩人萊蒙托夫麼?他說過一句話——熱戀和幸福使我玩物喪志。」
這是個很新奇又現實的說法。
方覺夏把他說的話在心裡反覆揣摩,似乎覺得自己那點回憶也沒什麼要緊了。儘管裴聽頌沒過問,他還是選擇剖開自己,他不想只做聽故事的人。
「我是不是……從來沒有提過我的父親?」
裴聽頌沒料到他會說,他早就察覺到了,父親這個詞對方覺夏來說就像是一個障礙,每次說到,都會習慣性繞開。
「對。」
方覺夏雙手抱膝,「他之前是一個很有天賦的舞蹈演員,我媽很愛他,他們很相愛,就像我上次說的,他們不顧一切地在一起了。」
這樣的說法就像是童話和詩篇里的愛情故事。但裴聽頌已經看到了結局。
「後來有了我,我們一家很幸福。我現在回憶起來,覺得用幸福兩個字形容我的童年一點也不誇張。我曾經也是在愛中長大的孩子。」方覺夏的眼睛飄向遠處最後一點天光,喉結滾了滾,「再後來的事我說過,我檢查出來夜盲,然後落選。這對一個家庭其實也不算多大的打擊。但是我父親,他獲得了一個特別好的機會,對他來說可以改變一生的機會。」
方覺夏看向他,「一部非常著名的舞劇請他挑大樑擔當主演,他為了這部舞劇練習了整整四個月。我每天都特別期待首場演出的日子,數著日子上學,就為了等那一天。我記得特別特別清楚,那個時候我就趴在桌子上給日曆畫最後一個叉,電話響了,我媽聽了沒幾句,就順著牆壁滑下去,坐到了地上。」
他試圖給裴聽頌形容,兩手比劃著名,「那個舞劇結束的橋段是一個墜落的動作,要後仰落到一張網中。我爸開場前最後一場彩排,一切都很完美,他最後奔上高台,落下去,但那個網並沒有固定好。」方覺夏的語氣依舊沒太多波瀾,平鋪直敘,仿佛在陳述一件和自己並不相關的事,「他從幾米高的地方狠狠地摔了下來,腿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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