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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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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周大雪不以為然地說道,「都出了這樣的事情,村里哪裡小伙子還敢娶她。聽說她爹娘就是把她嫁給了之前騎著自行車過來的那個城裡人,過一陣就擺酒席了,現在正把她拘在家裡學規矩,生怕她跑出來再鬧事。」

周大雪往自己碗裡夾了一筷子鹹菜,一臉慶幸地說道:「李一鳳這丫頭也算命好了,都發生了這樣的事,還能找到這麼好的對象。而且,就上次那事,要不是癩子把什麼都說出來了,我看啊,嫁到癩子家的就得是她自己了!」

提到癩子和孫紅,宋薇也只能感慨一句,真是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孫紅怕是做夢都想不到,她機關算盡,什麼事都讓李一鳳和癩子動手,就是想著有一天萬一被人發現了,自己能置身事外。

誰知,真的到了被發現拷問的時候,李一鳳還沒想著把她供出來,癩子先把她做的事一五一十的交代了了個遍,最令大家震驚的是,癩子不但主動說出是孫紅來找自己幫忙在前的,還一口咬定,孫紅就是用她的身子勾引他幫忙的,不然他無緣無故趕幹嘛幫孫紅的忙。

聽說審到最後,村委的人都睜大了眼睛,最後看著孫紅被趙秀秀用三十塊錢給嫁了出去,用趙秀秀的話來說,做出這種事的人簡直就是丟人現眼,他們孫家寧願斷子絕孫也不要這樣的女兒!

「聽說,上次來李一鳳家做客的還是個當官的?」宋薇一邊說著,一邊趁周大雪沒注意,把雞蛋夾了一份到她碗裡,「這回李一鳳嫁的就是這個人嘍?」

「可不是,李一鳳這丫頭也不算是真的壞到根上了,就是蠢了點,被孫紅教唆成這樣,以後嫁了人,希望她能長進點吧,要是再干出這樣的事,她就等著去坐牢吧。」

按照法律,孫紅他們干出這樣的事,照宋薇和周晉的想法,都是該送去吃牢飯的,宋婷不就是被捉了現場被謝成送上公安局去了嘛。可是,發生這件事時宋薇也沒有真的受到傷害,在場的又都是村子裡的人,一來二去都是親戚,宋薇想要以後在村里安然的生活下去,就只能聽村裡的意見,扣光了他們一年的工分,小懲大誡。

說完,周大雪端起碗,往嘴裡巴拉了一口飯,吃著吃著,周大雪感覺自己嘴巴里的菜吃著不對勁,她低頭一看,一大塊夾著蛋黃的荷包蛋就在自己碗中間放著呢!

「薇薇,姑姑做了荷包蛋是給你吃的,你夾給我幹嘛啊。」

說著,周大雪拿起筷子,就要把自己碗裡的蛋夾回給宋薇。

宋薇笑嘻嘻地端著自己的碗躲到周晉身後,然後從周晉身後探出個小腦袋,指著周晉的大碗給周大雪看:「姑姑,你看,周晉也有呢,咱們一塊吃,這才是一家人嘛!」

小媳婦都發話了,周晉自然是配合地拿起筷子一夾,一大塊荷包島立刻就進了他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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