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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這算是團圓了。沈欲把最後一個箱子推上來,伸了一個懶腰。
「沈哥。」喬佚抱著他很幼稚地轉了幾圈,「歡迎回家。」
很好的一句歡迎詞,沈欲當之有愧。他主動拋棄了這個家,可家門卻沒有關上,給他留了一條縫。
「怎麼了?」喬佚發現沈欲眼圈在紅。
「沒什麼,就是……對不起你。」沈欲搖著頭說,「我沒有一個對得起的人,你,悟空,安安,包括我自己。如果那年我勇敢……」
「如果那年你勇敢,讓他們找上我,我家一定把我送回俄羅斯。」喬佚說得很堅定,用這種堅定證明沈欲當年的離開並不是沒有用,「我本來就是私生子,我爸爸已經病得不行了,家裡是他老婆做主。後來我回去認錯,她覺得我不多事又肯吃苦才同意我留在中國,而且我父親還留了錢。」
聽他這麼說沈欲心裡才好受一點。
「既然回來就別再走了。」喬佚摸著自己心口,「這裡很想你。」
沈欲只有點頭的力氣,說不出什麼,不走,絕對不走了,打也打不走,人身自由不要就留在這裡。他抓著小喬的手摸了又摸,突然問:「你的手到底怎麼了?」
「沒事。」喬佚只笑。
「說。」沈欲必須要問出來,「不說我立馬走。」
「你又穿上褲子不認人。」喬佚看著手套,「也沒什麼,燒了。」
沈欲聽見自己心都碎了。「燒了?燒成什麼樣?我看看!」
「別看,丑。」喬佚把手抽回來,「都燒了,都是疤。」他抽回來的動作非常快,快得讓沈欲心驚膽戰。這樣戰戰兢兢的動作,手一定是環狀全毀。心驚膽戰之後是心疼,怎麼會燒了呢?那麼漂亮的一雙手,會寫俄文,還會轉打火機,怎麼會燒成這樣?
「戴著手套,不難受?」沈欲又問。他有點醫學常識,皮膚全毀的燒傷病人沒有汗腺,需要待在空調房裡,小喬卻戴著手套,他是怎麼忍的?
「我看看,我不嫌棄。」沈欲想要摘他手套,「我帶你去看,現在科學這麼發達總有辦法幫你治,植皮還來得及麼?我給你,我哪塊皮都能給你。後背的用不了,其它地方隨便拿。」
「來不及了,而且我也習慣了。」喬佚剛要抱他,手機卻響了。他以為會是阿洛有消息,沒想到是苗叔的女兒。
喬佚心裡涼了一半,接起來果然是噩耗,苗叔在搶救。他們飛速趕到醫院,在ICU門口見到了苗叔的女兒。
這就是苗叔的女兒?沈欲想安慰她,小喬在路上說她叫苗苗,這麼簡單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