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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沈哥,這個鞋……」我在屋裡高興地走來走去,鞋好輕,大小合適,「我可以穿。」

「可以穿就好。」沈欲把我的舊鞋扔進垃圾桶,又拿著指甲刀過來,「伸手。」

我拒絕,從小沒人這樣對我,萬一給我剪疼了呢?

「快點,剪完了我帶你出去轉轉。」沈欲催促。帶我出去轉轉?我一聽立刻把底線扔了,伸出一雙乾燥的、上了凍瘡藥的手。

沈欲先是幫我換藥,然後小心翼翼地修剪甲體周圍的倒刺。這是我們第一次離這樣近,臉和臉相差十幾厘米距離。我屏住呼吸了,怕過快過燥的氣流熱著他,嚇著他。他專心剪指甲,我專心看他的眼睫毛。

從沒見過男人的眼睫毛長成這樣,絨呼呼,扇子一樣。還不是普通的扇子,是我在博物館裡看過的羽毛扇子,又濃又黑,扇起陣風把我弄得找不到南北方向。

我見過女人戴假睫毛,沈欲的睫毛就和假睫毛差不多,但我能看出來他的是真的。

卡加沒被媽媽剪過指甲,小喬被沈哥剪過。小喬是最幸福的了。

我的手又恢復成原來的模樣,沈欲還幫我抹了油。他誇我手長得特別好看,我摸著圓滑的甲體邊緣心裡想的是你的眼睫毛才叫好看。

天還沒有全黑,我以為他要帶我出去吃晚飯,結果卻帶我去了酒店附近的小公園。我有點怕碰上以前認識的人,他們都不是好人,我剪過指甲我和他們不一樣。如果他們堅持要和我相認,我就打架。

公園裡熱熱鬧鬧,沈欲和我聊天,大部分都是他在說我在聽。他把回家的重要性又講了許多遍,又說應該先給爸媽打個電話,報一聲平安。我卻盯著新鞋不放,後悔剛才走了不乾淨的路面,弄濕了鞋底。

我應該永遠不會回家了,也不會和爸爸扯上關係,我的出生就和孫悟空一樣,從石頭裡蹦出來。這時過來了一位大哥,特別高,特別結實,目測體重有我兩倍。他認識沈欲,一下子坐在了休息椅的另一側,我厭惡地瞪著他,想挖他的眼珠子,砍他的手。

因為他把手放在沈欲的膝蓋上。憑什麼?

他問沈欲我是誰,沈欲揉著眼睛說是自己的弟弟,我不甘落後地問他是什麼人,沈欲說,這是旅遊團的導遊。

導遊?我繼續瞪著他,想讓他趕緊滾蛋,他不僅沒走還繼續和沈欲聊天,只是手很不老實,從腿挪到沈欲的肩膀,牢牢地搭住。

沈欲在他懷裡像個跑不開的小動物,我不管那套,把他的手從沈欲肩膀推下去,不讓他占便宜。

這傻逼就是在占便宜,估計他是一個死同性戀!沈哥又好看又好說話,這種人就專挑沈欲下手,想拉他的手,摟他的腰,要他的手機號碼!

「呦喂,你弟還挺凶的,要啃了人骨頭似的。」那大哥笑著把手收了,我把沈欲往自己這邊拉,用不太強壯的胳膊,搭住了他。

沈欲愣了,我也愣了。我在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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