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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誰比誰能行(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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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將半間房鎮委書記和鎮長之間的關係比喻為夫妻關係。即為夫妻,就共同為半間房這個大家的家長,搭配著操持家務,不過鎮長和書記兩者誰是丈夫誰是妻子,或者說誰是公的誰是母的,誰為主誰為輔,就很有商榷的空間,按照年齡,楊樹明比馮喆大了二十歲,在半間房呆的久,工作經驗自然比馮喆多,但按照職務,馮喆當仁不讓是一把手,而且是從縣委辦下來,含金量很高。

楊樹明的老母親去世了,馮喆本來作為搭檔是要前去弔唁一下的,但是縣裡通知開會,又走不開了,於是讓焦一恩代表自己去了一趟,焦一恩回來後專程去了縣裡,給馮喆簡短的匯報了一下到楊樹明那裡憑弔的經過,重點是說:「楊鎮長崴了腳,比較嚴重,走不了路了。」

焦一恩是在馮喆開會的間隙給他做的匯報,寥寥幾句話,馮喆又進到會場裡繼續開會,到了稍晚一些的時候,劉奮鬥給馮喆說了楊樹明崴腳的詳細經過。

楊樹明是鎮長,不管視為上司還是人情來往,劉奮鬥到楊樹明那裡祭奠都順理成章:「楊鎮是在墳上崴的腳,當時抬棺才下葬,有人說墓道位置不正,跪著正哭喪的楊鎮捧著老母親的遺像就去看,結果從墳土上滑到了墓坑裡面,墓道有三米深淺,楊鎮土頭土臉的,腳吃重,就崴了。」

馮喆一聽就看著劉奮鬥,劉奮鬥知道馮喆在詢問自己什麼:「縣上落實市里政策,提倡並推廣火葬,不過入土為安的觀念伴隨了國人幾千年,很難一時半會扭轉過來。」

時下半間房就屢屢有拒不火葬的事情發生,有的鬧得還十分不可開交,村民對抗情緒十分嚴重,但是也存在著一些偷偷將逝者埋葬的事情,難以杜絕,除了上級檢查或者有哪位領導特別指出,鎮上火化管委會的工作大體上是緊一陣松一陣,沒人管風聲過去,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有悄悄的給一些人開後門的,往往是只要沒人舉報,非不得已,不會十分認真,這些情況馮喆在做水利所所長那會都知道。

楊樹明是鎮長,他將自己的母親土葬,事情必然做的隱秘,起碼在半間房沒人去查,這事說大不大,說小不小,要是被揪住了,就是頂風作案,背一個處分是輕的,但是馮喆沒在意這一點,政策是一回事,孝心是另外一回事,自古忠孝不能兩全,在這方面馮喆甚至是欣賞楊樹明的,這不存在原則不原則的問題,換了是自己,只怕也會和楊樹明一樣,他留意的是楊樹明的腳崴了,他其實是想知道楊樹明的腳是意外扭傷,還是存心故意的。

意外扭傷,那沒什麼,要是存心故意,馮喆就要想楊樹明為什麼那樣做,假如僅僅因為中心小學財政劃撥款不能到帳而別有想法,那楊樹明就有些多慮了。

「楊鎮去醫院治療了嗎?」

「沒有,因為沒過頭七,楊鎮長在家守孝。」

沒在醫院?

當時開集資捐資會議時,楊樹明自稱病了,但是沒有住院,這會真的該住院了,卻在家呆著。

這個楊樹明。

馮喆有去探望楊樹明的意思,可是再一考慮,楊樹明會不會覺得自己有一觀他是否真的崴腳之嫌?想了一下,馮喆給楊樹明打了電話,說了些節哀順變之類的話,並一再致歉,言說自己在縣裡開完會,就去看楊樹明。

「馮書記,謝謝了,家慈無病無災的安詳老了,算是喜喪,」楊樹明和馮喆說了幾句,在最末了說:「我崴了腳,最近家裡的事也多,鎮上的事情,就多勞馮書記了。」

掛了電話,馮喆看看時間,讓劉奮鬥給焦一恩打電話,讓焦一恩帶上三萬塊錢到縣裡來。

劉奮鬥本來以為馮喆會找裘樟清,讓裘樟清出面叫財政局將撥款劃到半間房鎮上去,但是馮喆要焦一恩帶錢來,劉奮鬥想通了馮喆的意思:要錢要是走縣委shu記的路子,那沒什麼意思,看似捷徑,但是亂了規矩,必為人所不喜。

焦一恩也將馮喆的想法猜了七七八八,有些事情心裡知道就好,不一定要做出來說出來,那樣就打破了一些規則,什麼事都讓上級領導發話直接命令,那樣下面的人就少了許多操作過程中的樂趣,而在其位卻享受不到其樂,守著那個職位還有什麼意思?

可見在生活中和工作中,都不能隨意破壞規則,不能破壞他人享受快樂。

而打破規則的人,當下是會讓人不舒服的,後來一定是會讓人心裡提放的,在一定的時候還會遭人排擠,裘樟清就是梅山的老大,馮喆沒打算挾天子令諸侯,如果那樣,還不如在事發之初直接找裘樟清解決資金問題,讓裘樟清給財政局說劃錢就好,何必等到楊樹明在縣裡兜圈子繞了許久才找來終極大殺器,如果現在馮喆這樣做了,不但讓財政局的人覺得馮喆不會做人,也會讓楊樹明的臉面無存。

但是劉奮鬥和焦一恩還是沒有完全摸透馮喆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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