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 仙書奇緣(續12)(2/2)
如今還算好的,只有穎寶、熱巴等人,可等到將來,小狐狸等方思逸的一些其他紅顏知己進入Dream,那到時候,可就真的會造成資源爭搶的。
她可不認為,眼前這一對雙胞胎能夠抵擋住那些娛樂圈老油條的diss。
可以說,她們完全就是杞人憂天了。
不過人嘛,對於這種無緣無故的關照,難免會有些懷疑。
不過等到她們真的受益,並且沒有任何後續問題的時候,就知道能夠被方思逸看中他們的故事,是一件多麼幸運的事情。
經過幾天的挑選之後,林冬生和初晶看中了一套位於三環的公寓。
之所以選擇這裡,是考慮到兩人將來能否買下才選擇的。
畢竟如今就算是三環的房子,也不是他們能夠買得起的。
好在,方思逸的租金很便宜。
為了省事,每年五千。
這個價格,在京城三環的位置來算的話,絕對可以稱之為白菜價!
之前的十萬,折合成二十年的居住權。
當然,水電等費用還是需要他們自己支付的。
但就算如此,也占了天大的便宜!
問了問周圍房子的價格,林冬生和初晶暗暗咋舌。
同樣樓層里的房子,價格以每平三十萬起。
換句話說,他們這每年五千的價格……
一開始,兩人還擔心被套路來著。
甚至還在初潔的建議下,請了一位律師去看合同。
然而合同裡面卻並沒有任何陷阱。
就連律師也說,他們撿到了大便宜了。
後來林冬生不死心地去問了一些熟悉的法律專業的網友,他們給出的意見都是統一的一致。
林冬生,賺大發了。
兩人這才放下心來。
不過合同中,有著這樣一條限制,讓林冬生和初晶有些意外。
合同中,有一個第一優先權的條件限制。
或者說是補充條款。
那就是林冬生和初晶,如果兩人能夠一同在這一間房子裡住上二十年,也就是正好將那十萬塊全都花完之後,就可以以市價的百分之一買下這一座房子。
而且如果兩人結婚的話,那麼就可以提前享受到這一個待遇。
換句話說,只要兩人結婚,就可以花費百分之一將這一座房子買下來。
或者兩人不結婚,只要一起生活二十年,也可以以百分之一的價格買下來。
但如果兩人分手,或者離婚,那麼這座房子,就會被方思逸收回。
有了這一條補充條款,林冬生和初晶才算是放下擔心。
不過簽字的時候,初晶的臉蛋有些發紅。
很顯然,這座房子,就會是兩人相伴一生的婚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