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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不買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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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梁夢琪等人剛剛吃上菜的時候,金髮男子終於排到了隊,走進餐廳的時候,他整個人便愣住了。

「這是紅燒雞肉吧?聞上去好香,這雞是什麼雞?」

金髮男子名叫皮爾森,在上大學的時候,他上的不被看好的餐飲系,但他的愛好就是如此,在大學期間學習很認真,餐飲類,餐飲管理,烹飪工藝,營養配餐,面點工藝,美食點評都是在年紀都屬於拔尖的學生。

畢業後被大學直接推薦到米其林工作,工作也有五個年頭了,在世界各個有名的地方他都去了個遍,甚至在美食密探里,他的話也很有權威。

越是權威,就越為嚴格,他做事極為認真,好吃就是好吃,不好吃就是不好吃,而且為什麼好吃,為什麼不好吃,他都能說個明白。

這五年裡,他推薦了數十家餐廳成為米其林星級餐廳,同時也讓十幾家米其林餐廳取消了資格。

當真是讓人又愛又恨。

但是,在張漢的這餐廳里,他完全懵了,覺得自己在這裡總是一無所知。

一份蛋炒飯,香的如此離譜,一碗清湯麵,細如髮絲的麵條讓他都不知道怎麼拉出來的,而且那勁道的口感也是匪夷所思,牛奶的純香,讓他中午的時候連干三杯。

這可是有史以來第一次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情。

而現在,他聞到在空氣中瀰漫的雞肉香味,肚子都忍不住叫了兩聲。

這也特麼太香了吧?要不要這樣誇張啊?

「這是什麼雞?」

皮爾森不由自主的說道:

「怎麼會這麼香呢?」

「難道是澳洲黑雞?」

「還是布雷斯雞?」

澳洲黑雞是民國時從義大利引入的雞種,其全身羽毛黑色而富有光澤,喙、脛、趾均呈黑色,腳底呈白色,體格健壯,翅膀有力善飛翔。品種優良,肉質鮮美。

布雷斯雞是出產於法國東部布雷斯地區的雞種,這種雞的雞冠鮮紅,羽毛雪白,腳爪鋼藍,與法國國旗同色,被譽為法國的國雞,它是世界公認品質最佳的雞肉,最大特點是肉質特別嫩滑,柔軟汁多,有一種接近於「融化」的口感。

當下以飄香四起的味道而聞名的雞有一些,其中比較好的也只有寥寥數種,但貌似無論是澳洲黑雞,還是布雷斯雞,都沒有餐廳里的這雞肉聞著香啊!

而此時,趙風依依不捨的吃下最後一塊雞肉,聽見男子的話語聲後,他轉過頭看了他一眼,道:「這雞隻是常見的三黃土雞。」

「不可能!」皮爾森眉頭一挑,關於職業知識他是認真的,於是他反駁道:「三黃土雞的味道我很清楚,這種雞肉的香味略微內斂,不會飄香的很濃郁,這空氣中的純香好濃,雞肉飄散的香味主要有三個途徑,分別是胺基酸和還原糖之間的美拉德反應,還有脂肪的熱化分解......」

關於雞肉的香味,皮爾森當初做過研究報告,可以很清晰的在這裡說上十分鐘。

但是他想進行長篇大論,可有人不樂意了。

「兄弟,你在這墨跡啥呢?」

中午坐在皮爾森對面的那個男子見狀後又是提醒一句:「我朋友還在你後面排隊呢,你吃不吃飯啊?你要是不吃的話我讓我朋友先坐在這裡了!」

男子指了指他對側的空位毫不客氣的說道。

「我!」

皮爾森的面部肌肉一僵。

他覺得自己在這個餐廳遇到了滿滿的惡意,不光是老闆的惡意,還有其他食客的惡意。

憑什麼啊?

Why?

難道非會員在這裡就是這樣沒人權沒地位嗎?

吃個飯還要低三下四的,什麼時候餐廳變得這樣了?

餐廳服務不好也就算了,關鍵是這人說的話,其他人還是一臉深以為然的樣子,這讓皮爾森特別不爽。

於是皮爾森聳了聳肩,撇嘴道:「我當然是要吃飯了。」

說完,皮爾森徑直走向廚房的吧檯。

「蛋炒飯,清湯麵,都要再認真品嘗品嘗的。」

皮爾森給自己盛了一份蛋炒飯和一碗清湯麵,走回位置,先是用勺盛了一口蛋炒飯,送入嘴裡。

「呼...」

「就是這個味...」

皮爾森享受的眯起了眼睛,吃了一口飯,他又用勺盛了一勺清湯,喝下去的時候:

「哦...真鮮!」

「麵條真勁道,爽!」

皮爾森開始享用自己的晚餐,但是吃著吃著,他的目光再次匯聚到梁夢琪那一側,此時她們碗裡的雞肉已經差不多快沒了,甚至吃的比較慢的趙大虎,碗裡的兩塊雞肉被余青青搶走一塊,被梁夢琪搶走一塊。

「不知道那雞肉是什麼味道...要是嘗上一塊,那......」

一個想法突然在皮爾森的心裡萌生,這個念頭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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