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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三章 合縱連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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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風的情況太特殊了,甚至比前世時的谷歌面臨的局面更嚴峻。

前世時,谷歌雖然擁有Android系統,但是谷歌自己的手機基本上沒有什麼市場份額,也對蘋果、微軟這樣的對手沒有壓力。

所以前世時,谷歌收購北電的「專利池」,蘋果參與競拍,主要是因為自身的確也需要這些專利,另一方面才是為了削弱Andriod整個體系的影響力。

微軟因為並不從谷歌的Andriod處直接收取專利費(因為是免費開源授權許可),而是從Android陣營的手機廠商處收取,所以雖然參與競拍,但目的是為了保證不會影響自己的專利許可費。

這兩者從切身利益而言,反而和谷歌本身,沒有太大的直接衝突。

但酷風則不同。

酷風不僅擁有Android,旗下的Xphone更是目前最火爆的智慧型手機品牌之一。

這種情況下,無論是蘋果還是微軟,都面臨如果酷風獲得這些專利,以後從多個層面都很難抑制住酷風的發展!

蘋果就不用說了,本來就是最主要的競爭對手,現在還可以用專利訴訟的方式來試圖遏制酷風。

到時候,別說用專利大棒去對付酷風了,如果酷風拿到北電的這6000項專利,誰知道Iphone裡面會涉及多少相關專利?

到那時,就是酷風對蘋果揮舞專利大棒了!

而微軟,如果酷風拿到這些專利,微軟不僅僅從Xphone處就損失大量的專利許可費,更頭疼的是,酷風很可能會對Android體系的其他廠商也共享或授權相關專利。

那麼,微軟很可能從其他Andriod體系廠商處也收不到專利費了……

以1 部手機10美元計算,現在酷風每年的Xphone銷量接近5000萬部,這就是一年5億美元的純利潤。

而如果擴展到其他廠商,如三星、HTC、LG、華為等公司,那一年損失的專利費加起來就過10億美元了……

這絕壁不能忍啊!

所以,當酷風與谷歌組團,準備收購北電網絡專利池資產的消息傳出後,反應最強烈的就是蘋果、微軟兩家公司。

或許有人說,微軟的專利大多數都是Andriod基於linux的技術所涉及的,而北電網絡的專利都是移動通信和4G領域的,兩者並不衝突。

實際上國際上巨頭之間的專利戰爭並不是你有我沒有這麼簡單。

網際網路發展到移動網際網路階段,大量的傳統專利和大量的新興技術專利產生,很多公司手中都握有屬於自己的專利,如果業務交叉的多,其中局面更是複雜。

所以,除非微軟不做移動業務,否則也會面臨涉及酷風所掌握的專利,而被酷風起訴侵權……

一般最後的結果,就是交叉許可和專利技術聯營,這種協議規定的是合同各方可以使用其他方所擁有的智慧財產權。

這種協議常常在寡頭壟斷情況下實現固定價格、分配市場和客戶的手段。

對協議雙方的利益也是顯而易見的:雙方可以將互補性的技術融合起來;降低交易成本;清除相互阻礙的地位;避免高昂的訴訟。兩家具有市場支配能力的企業相對較容易達成這種方式的動態平衡。

當然,這必須在不違反反壟斷法的框架之內。

在2007年,微軟和三星就達成過類似的專利技術聯營協議。在數字媒體和娛樂消費電子方面,三星有著覆蓋廣泛的專利涉及範圍的優勢。雙方通過這種合作方式彌補短板,互通有無,是一種雙贏的舉措。

而且,擁有大量的專利池之後,在很多面對競爭對手時,就有了一種「核武器」和底氣。

還有一個有趣段子是這樣的:上個世紀80年代,當時的巨頭IBM曾經向Sun Microsystems(目前已經被甲骨文收購)索取專利費用,聲稱Sun侵犯了IBM的7項專利並要求支付賠償。

但是經過Sun的認真核查發現涉案的7件專利後發現其中6件很可能是無效的,而且 Sun 很明顯也沒有侵犯 IBM 所提到的第7件專利。

但是結果很出人意料,IBM方面宣稱:也許你們真的沒有侵犯我們剛剛提到的那7件專利,但是我們在美國有1萬件專利,你難道真的想讓我們空手回去,再查查看你們是不是侵犯了我們的其他專利嗎?

最後經過一番博弈,Sun Microsystems最後還是向IBM支付了數額不菲的「專利保護費」。而IBM則繼續去其他公司收保護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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