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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 五年的「和平」條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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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悠悠網絡便和暴雪公司草簽了協議,正式的合同將會在一個月後柳月如趕赴美國正式簽訂。

1、遊戲代理權是五年,第一年代理費800萬美金,之後四年是1300萬美金。

2、若遊戲產生利潤,分成為17%。

3、悠悠網絡負責遊戲的線上、線下推廣,並承擔所有相關的費用,暴雪公司負責技術援助。

柳雲仔細看了一遍協議,又補充了幾條。他覺得代理費應該按季度結算,因為很多網際網路公司的財務報表也是按季度為單位。

暴雪公司的高層思索了一會,也同意了這個方案。這樣的支付方式很多企業都使用過,只要一年之內他們可以拿到全部的代理費,分批支付並不在意。悠悠網絡那邊也有更充足的資金去推廣這款遊戲。

美國人那邊也補充了一條:從合同簽訂之日起的一年之內,若是沒有結清這一年度的代理費,暴雪公司有權利收取每天高達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這個金額比通常情況下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高了一倍。若是拖欠代理費的時間超過了三個月,暴雪公司有權利停止《魔獸世界》的遊戲服務。

這個條款提出的目的也是針對柳雲分季度的付款建議,他略作思考,也是咬著牙同意了。

他微眯著眼睛,回想著剛才發生的一切,也想著自己有沒遺漏的地方。

五年的合同,那五年之後呢?他突然想起了網易公司,也想起了前世在2009年的那場轟動網際網路的代理權之爭。

網易……,他們是否會如同前世那般,在五年之後捲土重來。五年後的網易,手中有著數款運營成功的遊戲,其中《夢幻西遊》這頭巨大的現金奶牛將會在未來五年之內為網易公司帶去非常驚人的利潤。

五年之後,他們的財富、實力以及野心已然完全不可同日而語。2009年,在BAT尚未完成成型的年代,網易依然是一家在華夏網際網路當中舉足輕重的企業,尤其在遊戲行業,在《英雄聯盟》出現之前,它依然有著和企鵝帝國分庭抗衡的能力。

柳雲覺得他應該為五年後未知,卻是必然會發生的事情,未雨綢繆做一個布局。

「總裁先生,我想簽一個補充協議。若是在五年合同到期後,我們悠悠網絡需要一個優先一年的續約權。我們作為長期的合作夥伴,應該有這樣的一個出於友好和坦誠的約定。」

卡普蘭喃喃自語著,優先一年的續約協議,只是一年的話也不算久,這個條件不是不能同意。他問道:「這沒問題,不過悠悠網絡可以給出怎樣的條件。」

柳雲沉吟一會,便說道:「2000萬美金的一年代理費,20%的利潤分成,若是我們給出這樣的條件,便讓我們優先續約一年。違約金以華夏最高的額度3倍計算。」

2000萬美金,20%的利潤分成!條件不錯,很有誠意。卡普蘭點頭道:「沒問題,這個條件我可以答應。6000萬美金的違約金這是一個天文數字,也會時刻提醒我們要保持契約精神。」

他可不會覺得暴雪公司會毀約,這樣豐厚的續約條件,可能是他們有史以來得到的最為滿意的一份補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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