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七章 大明帝國繼續改革(2/2)
所以經過幾年的討論之後新的貢獻制度就出現了,而這些制度適合大明帝國的爵位相掛鉤的,也就是說從今以後大明帝國爵位除了戰爭所獲得的軍功之外,也有其他的路子來獲得爵位了,本來這個貢獻制度早在十年前就已經有人提出了。
不過由於種種的原因一直到五年前,大明內閣才開始討論這件事情,畢竟貢獻制度所涉及的各方面利益實在是太大了,其中就包括軍方的利益,在這之前大明帝國的爵位只能通過對外戰爭來獲得。
但是有了貢獻制度之後,以後大明帝國的爵位也可以通過非戰爭的路途來獲得,這對於大明帝國的軍方特別是那些已經獲得貴族資格的人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
所以軍方是不會答應的,就算是政府方面也有很多的人不會答應,所以這件事情一直從五年前開始討論到現在才開始落實。
不過大明帝國所有的人雖然可以通過貢獻制度來獲得爵位,但是通過貢獻制度獲得的爵位和通過軍功來獲得爵位是截然不同的。
通過軍功來獲得爵位有兩種,一種是可以世襲的,一種是不可以世襲的,世襲的爵位是父傳子,子傳孫一代一代的傳下去。
而不可以世襲的爵位,就是每一代遞減,比如說父親是一等候,那麼到了兒子就變成了二的等候,到了孫子就變成了三等候,那麼大的孫子的孫子就變成了三等子爵,那麼在之後就變成了男爵,這樣一代一代的遞減一直到失去爵位為止。
而通過貢獻制度獲得的爵位是沒有世襲爵位的,這也是大明軍方對政府的一種妥協,畢竟為了大明帝國的將來該做犧牲的還是要犧牲的,但是軍方還是緊緊的咬住了世襲爵位的特殊性。
也就是說在大明帝國想要獲得世襲的爵位的話,那必須要通過軍功來獲得,其他所有的方法都不能獲得世襲爵位。
而且對於貢獻制度的管理,是有大明帝國的皇室軍方以及政府同時管理,特別是對於那些供血制度達到了獲得爵位標準的人,必須由軍方來考察和皇家以及大明帝國的政府,同時考察是否合格,若是有一方認為不合格的話那麼這個人再優秀也不能獲得大明帝國的爵位。
而且在獲得爵位之後也並不是說你就完全的可以逍遙自在了,每年還要接受大明帝國民眾們的監督,特別是他所在地方民眾的監督,若是有1/3以上的人認為這個人不再適合做一個大明帝國的貴族的話,那麼大明帝國貴族管理中心就會撤銷掉他的爵位。
這是大明帝國這五年來軍方,貴族,皇室皇族以及政府多方協商的結果,而且在今後還將慢慢的完善這個制度,畢竟不管是哪一個制度在開始時候難免有所漏洞。
畢竟這是為大明帝國所有人開闢的路並不是為了某一個人開闢的路,所以大明帝國必須保證這條路相對的平等,不能由某一個人或者某一方控制。
之後大明帝國所有的人總共分為奴隸、賤民、平民、公民、男爵、子爵、公爵、候爵、伯爵、王爵十個等級,其中根據大明帝國甚至整個華夏一貫來的規定,除了皇室子弟之外,非開疆擴土之功不得封王。
除了非常特殊的王爵爵位之外,伯爵在這次討論中也做出了詳細的規定,如果不是在戰爭中獲得的軍功也不能封為伯爵,這是各方討論之後對於軍方的補償,畢竟伯爵是一個非常特殊的爵位,對於整個大明帝國有著深遠的影響所以這個職位必須要謹慎對待。
而侯爵也和伯爵一樣要非常謹慎,所以這個爵位也是相當難以獲得的,在討論中所有的人都認為侯爵以後對大明帝國無深遠影響的特殊貢獻者不能獲得這個爵位,可以說這個爵位是為了大明帝國的軍人以及優秀科學家們準備的。
當然其他的職業也能獲得這個爵位,但是比起上述的這兩個職業來困難度要高了無數倍,當然要獲得侯爵的爵位也有一個前提,那必須是大明帝國的所有民族的人,畢竟以後隨著大明帝國的疆土擴大,肯定會有其他種族加入到大明帝國來,這些種族是不能獲得侯爵以上爵位的。
而剩下的公、子、男個貴族爵位,明帝國所有的人都可以通過貢獻制度來獲得,大明帝國所有的爵位從今以後也被分為三等,比如男爵爵位就分為一等男、二等男、三等男、再比如子爵爵位也分為一等子、二等子、三等子、三個等級,其中一等最高,三等最低。
而貴族下面就是民的層次了。而民也被大明帝國分為三個階級,即賤民、平民、公民(功民),而是所有民也分為三等。
而現在大明帝國的華族人員,也就是大明帝國現在所有種族的人,一出生之後全部都是公民,然後根據個人的努力來獲得貴族的爵位。
所以大明帝國以後有人犯罪的時候也會根據相關的法律對這個人的政治等級進行降級,也就是說一個人一出生是三等公民,但是如果犯罪了之後就變成了一等平民,或者是二等平民以及三等平民,但是大明帝國的華族人員,也就是說現在大明帝國所有的民族是絕對不會變成賤民的。
因為賤民和奴隸是專門為非地球人準備的,所以地球上的人類再怎麼犯罪也不會變成賤民和奴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