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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章 挖牆腳(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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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會啊!

這是真要辦成了,不但級別馬上上到副科,而且也能豐富任職經歷。說不定三五年努力下來,就能混個縣局副局長乾乾。

或者調回市局刑警支隊,禁毒支隊擔任副職之類的。

前景相當美妙。

好在王為最終還是保持了頭腦清醒,知道酒桌上的話是當不得真的。洪峰肯定不會放人,這只是一個方面的原因,另外,他也沒打算真的下縣裡工作。

畢竟在另一個時空,他的主要工作經歷都是在市局,腦海里裝著的,也大都是市區的各種案件和記憶,留在市局,才能將「先知先覺」的優勢發揮到極限。一下到通遠縣,「王神探」的耀眼光環立馬就要弱上一大半。

當然,就算沒有「先知先覺」,單純靠真本事,王為也能輕鬆勝任一個縣局的刑警大隊長。

在另一個時空,王為可是全省都小有名氣的刑偵專家,還是很有能耐的。

就那二愣子的脾氣讓他始終是個幹活的命,當不了官。

儘管如此,金縣長這個玩笑話,還是讓王所的虛榮心得到了很大的滿足,禁不住多喝了幾杯。

多喝幾杯的後果就是,接風宴一結束,王為就在通遠賓館直接睡死過去,一直到第二天早上醒來,腦子還有點嗡嗡地響,一顆心「砰砰」跳得厲害,就好像有一百個穿著牛皮靴子的黃巾力士,在一腳又一腳地猛踢他的心臟。

好好泡了個熱水澡,才終於緩解過來。

吃過早餐,王為直奔縣公安局看守所。

他得去訊問阮老四。

此番深入安浪國境內抓人,可不僅僅是為了「雙十一搶劫殺人案」,更多的是為了青龍。

據說阮老四是目前為止,跟著青龍混過時間最長的傢伙。

一般青龍很少有固定的合作夥伴。

或許他也有自己的鐵桿兄弟,但沒人知道是誰。

雖然人是王為從安浪國抓回來的,如今進了通遠縣看守所,就歸通遠縣局專案組管了,要提審,得辦手續。好在王為本身就是「雙十一搶劫殺人案」專案組成員之一,這個手續辦起來倒不太麻煩。

況且耿波已經親口吩咐過,白嬌嬌和王為,不管什麼時候想要提審阮老四和刀疤都可以,辦案民警要儘可能給予配合。

耿波當然不知道王為甘冒大險,深入安浪抓捕逃犯是為了追尋青龍的蹤跡,卻也隱約猜到,可能不僅僅是為了「雙十一案」那麼簡單。

不管怎麼樣,雙十一案告破,王為是頭號功臣,耿波自然要給他特別的臉面。

可以預見的是,將來這個傢伙只要不犯特別的錯誤,比如經常性的上錯床,或者經常性的打錯人,基本就沒有什麼能阻礙他的上升通道了。最不濟,肯定也能在刑偵業務這一塊擁有一定的話語權。耿波是管業務的縣局領導,和王為這樣的「未來之星」搞好關係,很有必要。

王為辦好了手續,直接去了審訊室。

阮老四壓根就沒有閒著,一大早就有縣局的同志在提審了。

也不怪縣局的同志那麼積極,現在所有的嫌犯都逮著了,只要錄完阮老四和刀疤的口供,指認完現場,「雙十一搶劫殺人案」就可以偵查終結,移交給檢察院。

對公安來說,這個案子就算是辦利索了。

王為一到,縣局的同志就很客氣地讓了位,和王為握手道別。

可見早就得到了耿波的特別關照,讓他們給市局和省廳的同志行方便。畢竟省廳和市局的同志遠來是客,他們訊問完了,就該回省里和市里去了。

通遠又不是什麼讓人戀戀不捨的好地方。

其實這樣做當然是不合適的,按照規定,訊問嫌犯至少得有兩個人在場,眼下就王為一個,連個做記錄的人都沒有。

但很顯然,縣局的同志並不在乎這個規定。

公安機關從來都是嚴重的人手不足,尤其在基層派出所,這樣的規定更是難以落實下去,不要說正式民警遠遠不夠,就算是聯防隊員也忙得不可開交,一些並不要緊的案子,有時候就是聯防隊員在主辦。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真要是什麼都按規矩來,規範是規範了,那效率肯定慘不忍睹。

況且阮老四是王為冒著大風險深入坪山抓回來的,就算是王為一個人提審,也不用擔心王為和他「串供」,根本就不存在這種可能性。

真要別有用心,王為在境外的時候,有一百種辦法和阮老四「串通」。

王為一屁股在阮老四對面坐下來,點起了一支煙,一看阮老四那焉頭巴腦,兩眼發青的樣子就笑了。

縣局的哥們壓根就沒讓這傢伙好好睡覺。

阮老四被王為收拾得鼻青臉腫,腦袋都被槍柄砸出了窟窿,別的手段是不大好給他上了,怕出問題。但讓他熬熬夜,消耗乾淨他的體力卻是必須的。不然,這小子不知道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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