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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 王所的大道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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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王為板著臉說道。

將梁宇唬得一愣一愣的,這位今兒是吃錯藥了麼?竟然和他講起了大道理。

「他們犯了事,就應該處罰,這沒什麼好說的。咱們過完年後的經費,還得著落在他們身上呢。像我們現在這樣,一點儲備都沒有,一旦有大案子發生,咱們就得自己墊錢,一不小心就會破產!」

王為撇了撇嘴,有點鬱悶。

聽上去,這像個冷笑話。

然而卻是千真萬確的,一點都不好笑。

在外人眼裡,公安機關破案抓壞人是天經地義的,王為也認為是天經地義的,只有一點——他得想辦法給自己的警車加油!

不然就得和其他幾個駐在鄉鎮地區的刑警中隊一樣,騎自行車出警。

這還算好的,刑警五中隊,駐紮在邊遠山區,他們的交通工具是馬匹。

騎馬出警!

聽上去相當拉風,但親自經歷過後,就覺得一點都不拉風了,只想罵娘。

好不容易逮住這麼個大案子,不撈足油水,王為是絕對不會罷手的。他要考慮的可不僅僅是年前的五萬罰沒款指標,和一點年終獎,年貨什麼的,他更得為明年的經費考慮。

馬軍這樣「富有」的皮條客可不常見。

而且,抓嫖也好抓賭也罷,抓到大魚要靠運氣,不見得每次抓嫖抓賭都能有很大的賺頭。

逮住了,咬出油來!

如果辦完這個案子,罰沒款加起來能有二十萬左右,王為就比較滿意了,至少過完春節之後的兩個月,經費和工資獎金還是有保障的。就可以從容不迫地開展一年的工作。

「老大,那葉寧和夜總會怎麼處理?」

「葉寧取保候審,交五萬保證金。」

「五萬?」

聽上去,五萬這個數字不小了,不過梁宇似乎不那麼滿意。

「老大,他們有錢。」

梁宇提醒了一句。

與其去抓那些「失足男」一個個來罰款,還不如逮住這個肥的,狠咬一口。多罰他五萬,不就什麼都有了?還省得得罪很多人。

王為站起身來,拍了拍他的肩膀,語重心長地說道:「梁宇,還是要注意掌握尺度。畢竟邵太平剛剛給我們所里贊助了二十萬,咱們不能讓那些學榜樣的人寒心。」

「再說了,罰誰不罰誰,我心裡有數。你心裡也有數!」

當真是一語提醒夢中人。

這次抓「失足男」,是按圖索驥,並不是抓的現行。抓誰不抓誰,罰誰不罰誰,主動權在他們手裡。可操作的空間大得很。

「得咧,我這就去審。」

一想通了這個關節,梁宇頓時就幹勁十足。

一時間,外邊雞飛狗跳。

十幾個失足女又哭又鬧,搞得整個派出所熱鬧非凡。

程雪和新招的一個女治安員被搞得手足無措,說不定已經在心裡後悔,早知道基層工作這麼繁瑣,就該留在局機關,起碼圖個清閒。

好在還有些老聯防隊員「坐鎮」。

這些是真的如狼似虎之輩,一般良家婦女撒潑都不放在眼裡,幾個失足女有什麼好怕的?

「啪!」

重重一巴掌拍在桌子上。

「鬧什麼鬧?老實點!」

「再鬧馬上給你關到拘留所去,先關十五天再說。」

「特麼不老實,送你兩年勞教信不信?」

原本熱鬧非凡的辦公室立馬就安靜下來,落針可聞。

是真怕!

失足女知道,派出所確實有這個權力,雖然說勞教兩年需要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批准,可這勞教委員會不就在市公安局內部嗎?他們是一家人。

她們之中的少數人,還真能被勞教過,一般來說是一年左右。

兩年那就很嚴重了。

基層公安機關送批的勞動教養,通常很少被勞教委駁回過,尤其是失足女,只要事實俱在,基本沒有駁回的可能。

王為走過去,站在大辦公室中央,咳嗽一聲。

所有的目光都聚集過來。

有不少失足女臉上露出奇怪的神情,這幾個,是還不知道王為身份的。直覺認為這麼年輕的小帥哥不可能是派出所領導。

實話說,對於「小鮮肉」這個標籤,王所是比較反感的,只是他的生理年齡確實只有二十二歲,也叫無可奈何。

「諸位,咱們的政策,你們是知道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王為清了一下嗓子,不徐不疾地說道,聲音也不是特別的響亮,就仿佛平常說話一般。

領導都是這派頭,通常不會刻意大聲說話。

我就這樣,聽不聽得清楚是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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