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 很安全、很熱情(1/2)
「嫌犯打開車門和張同學說了幾句話,張同學猶豫了片刻坐進了這輛黑車裡,這時候的她大概怎麼也沒有想到,坐進這輛車之後,她將經歷噩夢般的十幾個小時或者十幾天的非人折磨,然後……永久失蹤。」
「下午,張同學聯繫的房屋管理人員向張同學手機發送了一條簡訊,但是這條簡訊並沒有收到回應。晚上,一名伊利諾伊大學的副教授向伊利諾伊警方報告了張同學失蹤。」
「第二天中午,米國警方宣布對張同學失蹤案正式立案。第三天,警方到現場進行取證。第四天伊利諾伊警方找到了嫌犯的車,確認該車的登記車主為克里斯滕森。但克里斯滕森表示自己在張同學失蹤那天一整天都在自己的住所里睡覺和打遊戲。」
「第六天,警方通過反覆觀察監控視頻,重新檢查了克里斯滕森的車輛,確認該車輛確實前排副駕駛輪轂罩處有破損,與監控視頻中的信息完全吻合。基於這些信息,這輛克里斯滕森名下的黑色土星阿斯特拉轎車被確認為涉案車輛。」
「克里斯滕森承認案發當天駕車經過伊利諾伊大學周圍的時候發現一名背著雙肩包的亞裔女性站在街角,表現比較焦急。但稱他覺得自己後來走錯路了,因為這位女士表現的很著急,於是他在幾個街區之後讓這位女士在街邊下了車。」
「米國警方第三天找到涉案車輛,第六天嫌犯承認車子載了張同學,但直到第二十一天,執法部門監聽到了克里斯滕森承認自己綁架了張同學的語音才對他進行了抓捕。克里斯滕森在證據面前不得不承認,他把張同學帶到了他公寓,將她囚禁在公寓並折磨她以消磨她的意志。」
「米國執法部門相信張同學已經遇害,至於為什麼這麼推斷,他們並不說出原因。綁架張同學嫌犯出庭,拒不交代張同學下落。」
「據當地前華人協會透露,張同學失聯後幾個小時同學和老師便選擇了報警,但米國警方並沒有足夠重視,僅派了一名警員跟進,並表示『每天失蹤人口很多,可能很快自己就回來了』。」
「直到張同學失蹤二十四小時後,隨著華人團體的施壓和國內外媒體的關注,張同學失聯才逐漸被警方和學校重視,並逐步升級為國際事件。即便如此,米國警方在找到車輛和嫌犯之後仍然拖了十幾天的時間沒有對嫌犯實施抓捕,就算張同學當時沒死,十幾天的時間也不可能熬過去了。」
「天知道她在這十幾天裡經歷了什麼。」
「直到今天,嫌犯仍然拒不承認犯罪事實,根據米國的法律,嫌犯有沉默權,他拒不承認犯罪事實,如果米國警方又找不到新證據證明他殺害了張同學,將無法對其定罪。」
……
節目看到這裡,網民們群情激憤,屏幕上出現了大量的彈幕。
「對於這種變態人魔,為什麼不採取催眠誘供?不配合就藥物催眠。對待特工人員有千千萬萬種方式誘供,為什麼對一個變態鬼就束手無策?我不信!這樣的人不能放出來,禍害人間!」
「其實米國就是世界上最自私自利的國家,沒有之一!天天打著維護世界和平的幌子到處招搖撞騙,霸占別人家的領土和資源!這樣的國家應該群起攻之,全世界而逐之!第一個幹掉米國就對了,還世界以真正的和平!」
「雖然我不贊成刑訊逼供,但對某些死不開口的人還是非常必要的。對嫌犯的仁慈,也是對被害者的不公。」
「這種人渣還有權利?媽的當年cia撬塔立班恐怖分子嘴的時候可沒說你有權保持沉默吧?」
「雖然過去這麼久沒找到,但還是希望她會活著回家!因為奇蹟無處不在!」
「摩托羅拉手機裡面肯定有張同學被殘害的影像資料,不然fbi不會判定已經死亡,只是可能過於血腥暴力,怕引起華人同胞和國人的憤恨,所以選擇不公開!哎,希望女孩一路走好,家人早日走出傷痛。」
「米國人種壞了,基因會有好的嗎?別特麼的做夢了!永遠記住,他們都是綠眼睛的畜牲!」
「我就搞不懂米狗的法律了,既然沒有找到確鑿的證據,那憑什麼可能判終身監禁呢?那你還不如放了算了,艹尼瑪米狗。既然能判終身監禁,說明有證據了,太尼瑪矛盾了,我看就是故意餓死我們的張同學的。」
「為什麼不透漏張同學上車之後的錄像,難道就只有這一小段,監聽這個變太的時候他是和誰通話的?知情同夥為什麼不報案?不作為?難道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嗎?這些不透明的案情,背後隱藏著哪些不為人知之事,到底要隱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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