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2章:麻煩的聯邦法律(1/2)
亞伯的健身計劃迅速的被克雷格搞定了。
其實不外乎一些提升對力量的使用方式,對身體反應的鍛鍊,對身體協調性等等的訓練。
亞伯看了一眼。
然後就同意了。
以後有空就練一下,這不是為了當什麼世界第一的運動員。只是為了測試一下自己現在的身體的極限,順便可以更好的掌握自己現在的身體素質,身體條件。
和健身計劃相比。
更重要的當然還是他自己來到這裡的原因——找到一條能夠將自己油田裡面的石油運送出去的路徑。
資本主義國家裡面就是這點不好。地盤基本上都是有主的,無主的地盤很少很少。油田周圍更是全都是一些大資本家所有的,這種情況下,除非從天空上飛過去。
必須經過別人家的地盤,必須經過對方的同意。而石油的運輸當中,陸地上最合算的方式,當然是石油運送管道。
如果可以的話,亞伯準備建設一條石油運輸管道。將自己未來的油田裡面挖出來的油,運出去賣。
這就是他來到這裡的目的。
在解決未來的石油運輸這件事情之前,他倒是遇上了另外一件事情。
那個含量在700萬噸以上的銅礦,剛好伴生在油田附近,剛好也是加州聯合石油擁有開採權的地段裡面的超級大銅礦。
在全世界,只要是主權國家,挖礦或者挖石油,可不只是擁有者個人的事情。往往還必須通過這個國家的一些政府部門的允許。
在美利堅挖石油,需要聯邦內政部,還有聯邦國土部以及聯邦石油業委員會的許可證。
而銅礦要好一點,只需要通過聯邦國土部和聯邦銅業委員會就可以了。
亞伯現在有一個小麻煩。
加州聯合石油在這裡擁有開採權不假,這塊地段因此也可以算是加州聯合石油所有的。但是美利堅的法律當中,有一條很坑爹的規定。
開採權和勘探權,是分開計算的。意思就是說,勘探並且發現礦藏的人,並不一定有開採權。哪怕這地段是你的,這地下面的礦藏也是你的,但是你就是不能開採。
反過來,擁有勘探權卻沒有開採權的,在發現了地下面的礦藏以後。發現者並不能開採,但是擁有開採權的所有人,在沒有發現者的勘探權允許的情況下,也不能開採。
很複雜,很麻煩。
意思就是想要擁有挖礦的話,就是必須同時擁有勘探權還有開採權。
加州聯合石油擁有這裡的石油勘探權,還有石油開採權。這是通過了內政部,還有聯邦國土部允許的權利。所以這個地段地下面的石油,亞伯想怎麼處置都沒問題。
但是那個銅礦卻有一些問題。
加洲聯合石油擁有這個地段,這個銅礦在這個地段下面。所以這個銅礦的所有權是加州聯合石油的,但是加州聯合石油沒有事先申請勘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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