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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滿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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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統給了三百圓,川崎弘給了五百,路承周手裡有了錢,分別在五十一號路、二十四號路和康伯南道,各租了一套房子。

二十四號路是路承周的地盤,他在二十四號路15號的這套房子,準備自住。

畢竟,一直以來住在宿舍,實在不方便。

上面雖有規定,巡捕要住宿舍,但路承周是副巡官,只要晚上他負責的三條街沒出惡性案件,可以住在外面。

而五十一號路和康伯南道的房子,則用來當安全屋。

其中,五十一號路26號的那套房子,是給軍統用的。

房子不大,但有個單獨院子,後面有條小巷,一個月租金十五元

康伯南道22號是棟洋房,一個月光租金就要四十元,三層,前面有院子,後面還有個小花園。

總共有七個房間,哪怕是用來開公司,都綽綽有餘了。

這兩套房子,路承周沒有出事,讓拉人力車的張保頭給他租的。

為了好報帳,特意添置了一些家具,也讓張保頭一併辦好。

為了方便,路承周還買了輛自行車。

反正用的是活動經費,一輛自行車可以分別向軍統和川崎弘報帳。

路承周覺得,還是挺划算的。

五十一號路26號和康伯南道22號的房子,他只能單獨報帳。

但那輛自行車,以及二十四號路15號的這套房子,可以分別報帳。

路承周身後,隨時有尾巴,他也不好直接去租房子。

張保頭人很老實,他的人力車,經常擺在路承周的巡區,路承周吩咐他去做事,自然不敢有二話。

張保頭對英租界的地形,比路承周熟悉得多,路承周讓他在這兩條街租兩套房子,連帶添置家具,一個上午,就辦妥了。

張保頭拉著車子去找路承周,在二十四號路看到了路承周。

在街上巡視,路承周沒有騎車,看到張保頭後,路承周招了招手,張保頭將車停到他身邊,路承周順便坐到了車上。

「路警官,去哪?」張保頭忙不迭的問。

「去五十一號路吧。」路承周側了側頭,身後的尾巴還在。

路承周被軍統嚴密監視,想要辦點什麼事,很是不便。

昨天他讓張保頭去租房子,也是特意叫了張保頭的車,才有機會說幾句話。

「路警官,兩套房子的合同和鑰匙,放在座位上,您應該看到了吧?」張保頭的車拉得又快又穩,邊跑邊說話,也不帶喘氣的。

「張保頭,辛苦了。」路承周笑眯眯的說。

這件事,交給其他人去辦,都不妥當。

唯有交給張保頭,可以免去很多煩惱。

那兩套房子,路承周其實早就看中了,只是抽不出身,只能讓張保頭去辦手續。

「不辛苦,能為路警官效勞,是我的榮幸。」張保頭頭也不回的說。

「沒看出來,很會說話嘛。」路承周順手將鑰匙和合同塞進口袋裡。

既然軍統明目張胆的監視,他也只好儘量配合。

當然,不該知道軍統知道的,還是不能讓軍統知道。

路承周一天之中,總有幾個小時,在軍統的監視範圍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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