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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 七成利(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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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路承周將此事張揚出去,他的手指不但白削,下半輩子都沒臉見人了。

這種事,必須埋在心底,當作永遠的秘密。

「姓路,道路的路。」路承周淡淡的說。

「姓路的,大爺我頭沖東,腳沖西讓你打,大爺我叫喚一聲算白玩。」賈連振突然發狠,使出了混混兒的經典招式:挨揍。

打死人要吃官司,沒打死,就得認輸。

按他們的規矩,挨打不許還手,不准出聲呼痛,這叫「賣味兒」。

倘若忍不住,口中迸出「哎呀」兩字,對方立時停手,這人便算「栽」了,從此趕出鍋伙,喪失當混混的資格。

但破口大罵的不在此例。

混混們有機會隨同打架,都是本著「不膚撓不目逃」的精神,勇往直前,爭取勝利。

有人用刀剁來,應當袒胸相向;斧把來打,用頭去迎,以示毫不畏懼;如果後退或用武器去搪,雖然當時不會被訓斥,以後也會被賤視,成為終身笑柄。

賈連振突然大吼,也是想轉移注意力。

腿上還插著刀的甘德鈞,又轉了回來。

如果他與路承周搭上話,剛才的事肯定要穿幫。

「我不太喜歡打人,倒是喜歡打槍。如果你喜歡吃花生米,我可能送一粒給你。」路承周突然拿出手槍,在手裡把玩著。

「原來是吃官家飯的。」賈連振臉色再次一變,他們混混兒的招數,在官府中人面前,是沒有用的。

混混兒的規矩,只能在混混兒的圈內有效。

遇到吃官家飯的,他們就要矮一頭。

如果被路承周打死,他說理的地方都沒有。

「剃鬚刀正好還在,是將自己的命根削下來,還是吃我一粒花生米,自己選吧?」路承周冷冷的說。

路承周在英租界,必須依法行事。

但在市區,他有特務證件,哪怕真殺了賈連振,也不用負責。

賈連振的行為,他還真瞧不起。

賈連振很是為難,他再想鬥狠,也不會跟官府中人鬥狠。

況且,路承周手裡有槍,一看就是他惹不起的那類人。

再說了,他也確實用了巧,如果真的沒打麻醉,想做到面不改色,根本不可能。

「路先生,能否借一步說話?」賈連振沒有了剛才的氣焰,低聲下氣的說。

「這種事,有什麼好說的?你是自己向這位兄弟承認?還是我說出來?」路承周指著甘德鈞說。

「賈連振,你是不是搞了什麼鬼?」甘德鈞大聲說。

「甘兄,以後大紅橋碼頭歸你,賈某從此以後,不踏足此地一步。」賈連振突然朝甘德鈞抱了抱拳,轉身離開了。

他手下的那幫兄弟,原本以為找到了一個吃飯的地方,結果賈連振突然認栽。

「路先生,多謝了。」甘德鈞聽到了剛才賈連振的稱呼,賈連振的突然離去,讓他從深淵一下子回到了天堂。

「謝就不必了,以後,這片碼頭的利,我要七成。」路承周突然說。

「七成?」甘德鈞詫異的說。

他確實想感謝路承周,只是沒想到,路承周竟然獅子大開口。

「以後,有我罩著,無論是警察局還是憲兵隊,都會給幾分面子,你覺得,七成利多了?」路承周冷冷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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