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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二哥就不提了,他的情況比較特殊。
自己情況同樣特殊,老男人披嫩皮,怎麼也得像愣頭青一樣,厚著臉皮表達一下自己心意。
林方旭難得麵皮有些微紅道:「林家兒郎有子嗣,就不會納妾!能得一知心人,攜手共白頭,就是此生最大幸事了。」
剛剛不是在說康家的事麼?怎麼就扯到白頭不白頭了。
大約也是被為難住了,姜世雲同樣紅了臉,腦子裡毫無邊際地胡思亂想著,卻又不知道如何回應眼前的人,目光躲躲閃閃,左右亂晃。
看到旁邊桌案上擺著的紙墨時,姜世雲做了件自己以後每每想起都非常自豪的事,甚至還讓自家小哥兒也這麼做。
林方旭慢條斯理地看著手裡的手稿,雖然在姜世雲突然跳起來,跑過去奮筆疾書時候,他就非常好奇了。
「建文十年,三月初五,戌時三刻。吾承諾……永不納妾,若有違背,則……特此立據。」
林方旭仔細看了兩遍,面色複雜地抬頭看著姜世雲。
姜世雲尷尬了一瞬,有些色厲內荏道:「趕緊簽啊,怎麼?想不認帳啊……你自己說的林家兒郎不納妾,你不是林家兒郎麼?」
哎……,本以為會花前月下,紅袖添香,沒想到卻迎面襲來一桿紅纓長槍。
小雲真是破壞情調的一把好手啊!
可是自己又能怎麼樣呢,簽唄……
認真寫下大名的同時,林方旭還取下了書架上的印泥,戳了個拇指印。
將紅色的大拇指伸到姜世雲面前晃晃,林方旭好笑道:「滿意了?」
姜世雲當然很滿意,小心地收好那張字據,做了個鬼臉,得意道:「空口無憑嘛,還是留個字據好。」
可是留了字據又有什麼用呢?我要真的納妾了,你莫非還能去告我啊?
當然,林方旭本來也就沒想過納妾,就像他自己說的一樣,能得一知心人,已經是死過一回才得來的機會,哪裡捨得辜負,又哪裡敢不珍惜。
市舶司衙門的新章程,在眾人熬夜編寫的情況下,於第五日貼了出來。
按照新章程結算,康家那日帶來的銀兩當然是不夠的。
許茂派人帶著帳本和新章程去了康家後的第三天,便有消息說,康家準備出售一些房產商鋪,以及良田桑園。
康嵩第二次交市舶稅的時候,陣勢其實比第一次還大,大木箱子比第一次多了兩倍,但卻沒怎麼引人注意,因為他是天還沒亮,一大早就去的。
也許是滿意於康嵩第二次交市舶稅
的態度;也可能是新章程沒有到要斷人財路的地步,讓大部人都能接受;當然,林方旭覺得也不排除,是因為朝廷的大佬們吵累了。
在康嵩交了市舶稅後的第八天,朝廷的旨意下來了,通過刑部發給了孔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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