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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知禮不置可否,拔腿就走。
邱旻非常自覺地攬住他肩膀,「想不想知道我當年為什麼會資助貧困學子?」
夏知禮口是心非:「不想知道。」
「這麼想知道啊,好。」邱旻說,「其實是大師指點我的。」
夏知禮被勾起好奇心,都忘了自己正在被吃豆腐,「大師??」
邱旻用十分輕鬆地語氣說起當年事:「那時我剛創業兩三年,比較艱難,我就找大師算了算。我問他,我什麼時候才能發達?大師指點了我十一個字。」
「十一個字?」
「——積德行善,時來運轉。向南走。」
夏知禮挑眉,「你就信了?」
「嗯。」邱旻點頭,「我比較善良。」
夏知禮笑:「積德行善的方式有很多種,你怎麼想起資助貧困學子的?」
「因為我以前就是個貧困學子。」
夏知禮懷疑地看著他。
「不信?」邱旻笑,「你見過我父母嗎?見過我親戚嗎?」
這麼一說,還真沒見過。
「沒見過就對了。我父母在我三歲時就過世了,我是吃百家飯長大的。」邱旻說,「我十歲之前,就沒吃過飽飯。」
夏知禮訝異至極,他跟了邱旻這麼多年,真沒想過邱旻的身世是這樣的,那是真正的草根階級、白手起家。
他們一邊走,邱旻一邊給夏知禮斷斷續續講述了自己的過去。
邱旻雖然是吃百家飯長大的,但他這人天生有種野獸般的敏銳嗅覺與生存能力。
十歲之前,他就知道撿酒瓶子換錢,不多,每天幾毛錢。十歲之後,他放棄了撿酒瓶子,改跟小男生們玩玻璃彈珠,玩一小時能贏一大把,那時誰贏得多誰就是孩子王。
他贏玻璃彈珠當然不是為了當孩子王,而是為了賣錢,一毛錢三個,贏了賣,賣了贏,如此循環,一天能賺四五塊錢。
後來男生們發現他實在太能贏,不跟他玩了。他也不急,就去別班賺錢,把全小學賺了個遍,才收手。別的孩子窮得叮噹響,他已經能每天吃紅豆冰棒。
玻璃彈珠不能賺錢後,他改行去賣梔子花,十塊錢批發了兩百朵花,兩毛錢一大朵,一毛錢一小朵,每天早上挨個班轉一圈,就能回本。不光女生喜歡買,女老師也喜歡,看他是個孤兒,長得漂亮,學習也好,總會一塊錢就買一兩朵。
梔子花開的季節,他賺了足足幾百塊錢。梔子花不開了,他賣起了糖葫蘆,有段時間被女生們起了個「糖葫蘆王子」的外號。
誰也想不到,上初中後書本費伙食費都是他從小學時就積攢來的,沒跟別人要過一分錢。
初中他也沒閒著,仗著學習好、模樣好,專門賣作業,五毛錢一抄,十塊錢包一學期,看著便宜,實際上他第一個月就賺了上千塊——大多是女生買的,畢竟邱旻一進校門就被評為校草,十塊錢就當入門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