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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火藥味十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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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大帝的話,金閃閃的表情瞬間轉冷:

「少在那發號施令了,雜修。第一,爭奪聖杯的這項前提就是錯的。」

「嗯?!」大帝一時沒反應過來。

看到他皺起眉頭,露出詫異的表情,金閃閃好像很無奈似地嘆了口氣。

「真要說起來,那原本就是屬於本王的物品。追溯起源,世上沒有一件實物不是出自本王的寶庫。

雖然時間過得久了些,總是有些東西會遺失,但是那些寶物到現在還是屬於本王的。」

「哦,那你在以前曾經持有聖杯嗎?你的意思是說,你知道聖杯的真實面貌是什麼東西?」

「不知道。」

金閃閃口氣平淡地否認rider的追問。

接著,金先生又開始了壕無人性的炫富:

「不要用雜修的標準來判斷,本上擁有的財實總數早就已經遠超出本王所知。

但只要那件物品是寶物,就可以確定是屬於本王的東西,竟然想要擅自拿走本王的財寶,你們這群小偷膽子有點肥啊!」

翻譯一下就是,我都不知道自己多有錢。

大帝表情一愣,想起了「王之財寶」傳說,摸了摸下巴,一時之間沉默不語。

Saber嘴唇一動,卻不知道說什麼。兩位王者因為金閃閃的話,氣勢隨之一減。

閃閃本次老早就暴露了身份,而且別的世界不提,吉爾伽美什在月世界擁有頂級的知名度,他的寶具「王之財寶」並不是什麼秘密,連衛宮少俠都知道。

其實相比乖離劍和天之鎖,王之財寶才是真正的逆天,逆天到了蠻不講理的程度。

「王之財寶」中有所有寶具的原型,或是人類發明的的雛形與古往今來的財寶或珍品,與其說是吉爾伽美什貯藏下來的財寶,不如說是【人類智慧的原典】其本身。

故而,金先生壕氣無比的話表面上看沒有問題,但是實際上依然有嚴重的邏輯漏洞。

雷恩大師輕蔑一笑,毫不客氣的說:

「英雄王,別搞笑了,冬木市的聖杯和你有什麼關係嗎?」

「雜修,你在質疑本王擁有的財寶?」金閃閃表情冷峻,一對猩紅的豎瞳盯著他。

大帝和Saber面面相覷,不過兩人皆未開口。

剛剛大帝甚至想承認聖杯是閃閃的,然後表示完以征服王的「霸道」去掠奪。

現在他們兩個都只是靜靜地看著無銘,等待下問。

雷恩一臉冷漠,毫不示弱看著英雄王:

「我知道王之財寶會自動收錄世間的財寶,我不否認你的寶庫里有聖杯,但這和冬木市的聖杯有什麼關係嗎?」

「雜修,你這是什麼意思?」金閃閃目光一凝,他似乎意識到了什麼。

「很簡單,你的寶庫里有聖杯又怎麼樣,你大可以自己關起門來玩。用它喝酒還是當球踢,都是你的自由。

但你憑什麼說冬木市的聖杯是你的?

初始御三家中,愛因茲貝倫家構建了聖杯系統,遠坂家負責提供土地,間桐家創造Servant系統(令咒)。

請問,這和你吉爾伽美什有一毛錢關係嗎?

你有什麼資格說冬木市的聖杯是你的?就憑你的寶庫收入過幾個聖杯?

那我倒想問問,你給了御三家版權費嗎?」

雷恩並沒有咄咄逼人,用平淡的話語敘述著事實。

金閃閃是典型的強盜邏輯。

有神你大可以關起門來自己拜,寶庫里有聖杯你大可以自己一個人玩。

但這和別人辛苦構建的聖杯有必然的歸屬關係嗎?

真要說剽竊,王之財寶才是剽竊。

它收入了眾英雄的許多寶具,以及人類史中人們創造各種的珍寶,就算號稱是原型,和真品一模一樣。

但依然無法掩飾,它本質上就是一種複製,一種記錄。

舉個例子,假如金閃閃從王之財寶里拿出「破魔的紅薔薇」,和迪盧木多手中的一模一樣。

但誰才是寶具「破魔的紅薔薇」真正的擁有者?

不會真有人覺得吉爾伽美什比迪盧木多更有資格擁有寶具的版權吧?

人類智慧原典又怎麼樣,複製品就是複製品,難道還能向創造珍寶的原主人說自己才是這件東西的歸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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