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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因愛生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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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眾人皆以為黃姓女情有可原,亦不可不懲戒!民婦以為,至少要將黃姓女罰入樂籍!」

妙啊!知縣眼前一亮,這個提議真是越想越妙!

所謂樂籍,可以理解為官方在冊的風俗娛樂業從業人員。

一方面,從良民罰入樂籍,就像是犯官妻女沒入教坊司一樣,表面上對犯人進行了懲罰,避免了放縱兇犯的口實。

另一方面,黃姓女犯本來就是私自從業的陪酒粉頭,被罰入樂籍,只是從私自從業變成了官方在冊人員。

她並沒什麼實際損失,而且算是輕輕發落,同樣彰顯了官方對孝女的寬容,不然就要殺人償命了。

轉眼之間,知縣對范姓孝婦的觀感就變了,原來這是個識大體的女子!

而且知道怎麼讓老爺不為難,提出的解決方案更加有可行性!

只有林泰來更加迷惑不解,這娘們跑過來,搞出這麼一個波折,就是為了「諒解」來的?

本來大家都以為,范姓孝婦演出到此結束,結果見這孝婦再次叩首,對知縣說:

「青天大老爺在上,未亡人還有狀文呈上!先夫亡故之前,曾遭重傷,不然也不至於命喪女流輩之手!

先夫喪命之事結案,但遭受重傷之事仍未有結果!

故而在此狀告林泰來,無故毆打先夫,致使先夫當場重傷不起!經驗得,當時下顎粉碎,牙齒脫落八顆,舌頭咬斷半截,神志不清,幾近於死!」

站在最前排最佳觀賞位置的林泰來:「」

昨天還愛到盲目,對自己無限包容的娘們,怎麼今天轉眼就翻臉不認人了,開始往死里告自己了?

莫非這就是傳說中的因愛生恨了?雖說女人善變,但也不能這麼沒邏輯啊?

反正唐老頭說的沒錯,這個娘們果然不是好人!惹不起,溜了溜了!

人命以及重傷這類狀子,縣衙不可能拒接的,高高在上的知縣拍案按照程序說:

「被告林泰來何在?若不在這裡,今日先發了傳票,另行擇日再審!」

范娘子連忙指著月台下那位最高大醒目的身影:「稟大老爺,林某人就在這裡!他正要走!」

眾目睽睽之下,林博士又不打算造反,所以不能打出縣衙去,最終只能無奈的走上月台。

此時刑房書手上前對知縣耳語了幾句,然後知縣又道:「若援引重傷成疾之律例,行兇人應當分所有家產之半給傷者!」

林泰來摸出了之前那花不出去的二兩碎銀,表示目前家產只有這些。

然後豪爽的扔給范娘子,不用分一半了,全部賠付給受害人都行!

范姓孝婦抹著眼淚說:「聽聞有人要給林某人送大筆銀子,林某人還有大肆置辦產業的心思。

可憐我這失去了夫君的未亡人,只能得到一二兩碎銀賠償,運道何其不公!」

臥槽!臥槽!林博士終於明白了,這位對自己愛到盲目又因愛生恨的大嫂,到底想幹什麼了!

這踏馬的是想強行跟自己「合夥」啊!

一位寫古典仙俠很有特色的老朋友不知為何,開馬甲寫了本新書《地煞之主》,大家幫忙給他一個追讀數據,我先謝過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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