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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5章 潞王背後有太后(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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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親王、郡王在政治上不可能也不敢有任何作為,所以便轉而向不擇手段聚斂財富、擴置莊業的方向發展。

這一時期的朝廷也樂於給各王府優厚的祿賜,從而剝奪其政治上的權利,所以奏請之風漸盛,賞賜土地的數量亦逐漸加大。

在這樣的形勢下,早封王府利用特權以奏討、納獻、侵占等手段兼併大量土地。後封諸王便在產業上向早封王府看齊,力圖於就藩前後趕上或超過早封王府。

成化年間就藩的德、崇、吉、徽諸王請乞並得到欽準的土地數額已達數千頃,各王府兼併土地的步伐大大加快。

至嘉靖朝的景恭王朱載圳(就是和裕王時期的隆慶爭寵的那位),以世宗的寵愛,利用之國之機,以奏討手段獲得四萬頃土地及大量的房租坑礦鹽稅。

不管當時的朝臣們如何反對抵制,嘉靖都沒搭理,因此景王依然開了通過奏請大規模獲得土地的先例。

眼下潞王乃是朱翊鈞的唯一同母弟,朝野稱之為「諸藩之首」,「諸藩觀瞻」,論恩寵優渥,比景恭王朱載圳有過之而無不及。

高務實記得,在原歷史上潞王可不是現在就藩的,他在萬曆十七年時才正式就藩,同時利用其特殊的地位,援景王之先例,奏請景王遺業。

朱翊鈞對於潞王的奏請向來是有求必應的,這次當然也是如數准給,並令有關院、司、道、府從戶部抄出原來景府莊田的數額轉行各縣,丈勘定界,議處應納錢糧之數。

問題在於當初在景王之時,因奸民的混淆投獻,徒張虛名,其名下產業之虛額己是甚大。時為黃陂知縣的洪其道稱:「先年景府奏討,多有奸民投獻,隱有民田在內。」

且從景藩國除至潞王之國,這中間已過去二十四年,原屬景王的實數肯定只會減少,而不會增多。《明史》載:「已而景王之藩,病薨。階奏奪景府所占陂田數萬頃還之民,楚人大悅。」

景府的虛額原為四萬頃,又於其國除後被徐階「奏奪數萬頃還之民」,說明基本上全部——或者至少是絕大部分都還給了原來的業主,或田歸佃種者納課當差。

比如黃陂縣,於景王薨後「田歸民間」,歷史上的萬曆九年,通過丈量土地之後,已經「悉入版籍」。說明原景藩的土地已入國家版冊,田歸民間納稅當差。

因此當潞王奏討景王遺業之時,「院、司、道、府准戶部抄出景府莊田等各項數目,轉行本縣丈勘定界。」而該縣「於攝源鄉近株木嶺查照部額采割租田六百零七頃」,遵照原景府收租龍票收租。

所以,潞王府莊田的撥勘工作實際上系執景府原來的虛額,按照戶部檔案的記載,於原有景府莊田的縣份內無中生有地強行刮奪民業!此舉引起了朝野的強烈抵制。

而鄉民則「聞之色變」,集合緒紳會議上請府、縣,請求改派或減免;府、縣令則聯名上請有司處理解決,在朝廷則有司反覆題奏進行抵制。

萬曆十六年八月,戶部在上疏的題覆中指出:欲把原來景府奏討的原系民間佃種的納糧地土「復歸潞王府,恐上虧國課,下病民生。」要求將「其湖廣湖地、河泊、州坑原系民產者仍還業主。」

但是,為了這個「諸藩觀瞻」,朱翊鈞不顧地方和部臣的反對,諭旨:「莊田准給,撫按官與丈勘立界,以便永遠遵守。」並且還讓「再查相應地土,不妨數外加給,副朕友愛同氣至意。」

在具體的撥勘工作中,要把數十年的虛額變為實數,雖有明旨,仍非易事,困難和阻力仍然很大,不能順利進行。

萬曆為此龍顏震怒,奪監、司以下官員俸祿,並波及到有關府縣官吏,「如布政司左布政司王應乾、分守武昌道左參政趙欽湯等」及有關官員,均被停發俸祿。

在此壓力下,被奪俸的有關大小臣工不得不「仰體皇上友愛周親之意」,「清查備極苦心」,「在各官業已智盡力索,在地方見為竭澤而漁」的情況下,終於變景府的虛數為潞府的實數。

至萬曆二十一年,戶部題:「潞府奏討景府遺業,已經道、府查補派租明白,請開住俸官員俸。從之。」由此可知,撥勘工作最後使潞王和皇帝滿意後,被停發工資的官員才重新開俸。

這樣,從萬曆十六年八月潞王奏討開始,至二十一年十月撥勘工作結束,共歷時五年,潞王終於獲得了四萬頃土地和大量的房租、坑礦、鹽稅。

實際上,自明中期以後,投獻之風愈來愈盛。早年景王之國時,投獻的數量已相當驚人。

萬曆年間,投獻之風更烈,以至在萬曆三十四年《上聖母徽號禮成責天下詔》中還特別提出:「小民因差役苦累,將田產投進王府以希影射。……百姓不許私賣田產予王府,除以前置買者,姑聽家人看守。如仍踵前弊,百姓著有司究懲,宗室長史啟王戒諭鈴束。」足見投獻已為朝廷嚴重關切的問題。

而投獻主要集中的目標是享有特權的王府。時為諸藩之首的潞府,納獻當不在少數。此外,各王府奪買和侵占民產之事史不絕書,於各王莊所在地方普遍存在。

《上聖母徽號禮成責天下詔》中亦謂:「有等豪暴強宗,往往擅離封城,於各州縣吞占田產,有司知而不問。」

而潞府莊田分布很廣,與民田犬牙交錯,奸陌相連,奪買、侵占民田之事也會經常發生。

胡仲瀾在《王莊議》一疏中以黃陂縣攝源鄉為例說:潞府奏討景王遺產,在該鄉七十里之內颳得607頃田地,但「(潞府)佃戶苦於租重,所爭疆界七十里,不思七十里之內有民田數十頃畝。景府原額不過陸佰柒頃,豈得界七十里之多?在佃民多欲增田以減租,在百姓又不欲割地以重差。數年以來,此所以紛紛難定也。」

潞府的佃民尚依七十里之名爭奪民產,何況潞王府呢?若無潞王府作後台,豈能因佃民爭之而使有司數年不能處理解決?不過是胡仲瀾只敢講佃民,不敢講潞府罷了。

由此可知,潞府奪買、侵占民產之事當亦不在少數。王毓銓說,「明代親王獲得莊田的途徑不外這麼幾條:欽賜、奏討、納獻、奪買、直接侵占。」綜觀潞王府莊田形成的原因和過程,也不外乎這麼幾條。其中以潞王奏討,朱翊鈞欽準的四萬頃土地為主,其次當有一定數量的納獻和侵占。

這其中的彎彎道道如此之多,李太后一個從小就入王府侍候的女人哪裡知道得那麼清楚?所以高務實才說有人在背後給李太后出主意。

兩人同時沉默了一會兒,戚繼光終於還是忍不住了,問道:「太后背後那人,可是李文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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