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奉旨觀政(四)(2/2)
諸邊鎮守中官的職責當然主要是守邊。如果具體來說,一是「監軍」,二是「撫夷」。鎮守中官的監軍與監察御史不同,監察御史監軍是稽核功罪賞罰,鎮守中官監軍則擁有監督軍事將領、協贊軍事行動、整飭軍紀邊防等權限。
而各省鎮守中官的主要職責是安民。其具體的職權有監督文武官吏,調遣衛所官軍鎮壓人民反抗、彈壓土豪大戶、緝捕在逃人犯,應地方治安的需要而向中央建議增削行政、軍事設置,協調本省文武官員及司、府、縣機構的公務,招撫流失人口等。
另外,所有的鎮守中官又都負有兩項特殊使命,一是作為朝廷耳目,隨時通報各地情況;二是為皇室採辦土物貢品,以為奴才對主子的「孝順」。
黃鎮守既然是鎮守大同,當然屬於「諸邊鎮守中官」,諸邊鎮守中官設置於從遼東沿長城至甘肅一線,即所謂的「九邊」地區,這些地區在明初多設有都司或行都司,為北邊重鎮。永樂時,陸續在這些地區增總兵鎮守,下設分守參將及游擊、守備等武職,同時分派中官出鎮,監督、巡視軍務。宣德以後,凡有鎮守總兵官處,均設鎮守太監或少監,有分守參將處,設分守少監或監丞,有武職守備處,亦設中官守備,一般是監丞、奉御、內使等,形成了鎮守武臣和鎮守中官兩套完整的系統。
此時高務實所要倚重黃孟宇的地方,卻是在於他擁有看管軍械這一塊的權限。邊關各城堡關隘多設監槍內官,職責是「專護火器,武職軍官對此不得染指」——監槍內官由宦官出任,歸鎮守太監管轄。
高務實對於王崇古和方逢時來說,只是個後生晚輩,級別更是提都不要提,想讓他們幫忙,只能拿出欽差的名義強壓,但這肯定是下策,連解釋的必要都沒有。
而對於馬芳來說,雖然馬芳早已投靠高拱,但高務實畢竟不是高拱本人,他和馬芳的關係,其實更多的是類似於盟友的關係,況且馬芳的職責主要是帶兵作戰,本身並沒有權限直接管轄火器倉庫,所以雖然高務實還是能請他幫忙,但事情辦起來未必那麼靈便自如。
唯有黃孟宇這個鎮守大同地方太監,雖然既沒有統兵之權,也沒有調兵之權,但對於火器看管這一條,反倒恰在其職權範疇之內。
文官要升官,須得按部就班,資歷不到,除非皇帝破格提拔,否則哪怕是首輔舉薦,也未必能夠一步登天,因為首輔也要考慮物議風評,通常只能讓你不走彎路。
然而宦官則不同,雖然理論上也有規矩在,但只要皇帝認可,今兒還是御膳房掌勺大廚,明天就能去司禮監做秉筆。孟沖孟掌印雖然能力有限,水平也一般,但他伺候隆慶久了,又有高拱幫襯,在皇帝那裡說話還是很有效果的,提拔一下手下的小宦官們問題並不大,所以能夠影響高拱的高侍讀,在黃鎮守看來完全就是必須小心伺候的大爺。
既然是大爺,就得有大爺風範,不必像面對文官前輩們那樣小心翼翼,於是高務實在夸完之後,就直接開口問話了。他看著權傾大同卻在自己面前小心翼翼只坐半邊屁股的黃孟宇,露出禮節性的微笑,問道:「明日,本欽差要查驗大同城內的各類火器,尤其是手持火銃……黃鎮守你可能為我安排妥當,不受別人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