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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我願意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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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借錢給衙門,似乎有些……」朱載堉雖然是大科學家,但顯然從來沒有考慮還能這麼玩。中國歷代都是威權政治,可不是商人政治,所以朱載堉一時有點轉不過彎來:衙門怎麼可能欠個人的錢?

這麼幹的話,那個肯借錢的人豈不是成了衙門的債主了!衙門的臉往哪放啊?

高務實笑著問道:「九峰先生是覺得衙門找人借錢,實在是有些不像話?」

「呃,這個……是有點,有點難堪。」朱載堉一時也找不到什麼合適的說法,只能將就著用了一個「有點難堪」。

高務實卻搖頭道:「其實個人借錢給衙門這種事,是古已有之的。」

朱載堉詫異道:「是麼?可有例證?」

「當然有了。」高務實微笑著道:「譬如《史記》中就曾經記載過,漢景帝三年,為了平定諸侯叛亂,需要大量經費,漢朝領軍將領不得不去向商人借錢,而且是借高利貸。不過,很多商人因為擔心那次聲勢浩大的叛亂能否平息,所以都不肯借錢。」

高務實頓了一頓,眨了眨眼:「可是,有一位無鹽氏卻願意借錢給朝廷,不過此人要價十分狠,他要十倍的利息!為了平叛,漢朝朝廷最後還是不得不借了這筆錢,結果三個月後,吳楚之亂就得到了平定,無鹽氏如期收回了本金和利息,一舉成為長安巨富。由此,放貸甚至成了西漢高官家族獲取財富的主要途徑之一。」

這麼一說,朱載堉立刻明白了,道:「這是漢時的『子錢家』(高利貸商人)!如果這麼說的話,歷朝歷代都有這種人,比如宋時有『行錢』;元時有『羊羔利』,關漢卿《救風塵》里就說『幹家的乾落得淘閒氣,買虛的看些取羊羔利』,趙翼也有詩云『絕似貧人還宿債,羊羔利較本錢多』。」

高務實點點頭:「嗯……有些類似。」

朱載堉急道:「可是本朝不准啊!我朝《大明律》有明文規定:凡私放錢債及典當物,每月取利並不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違者,笞四十,以餘利計髒,重者坐髒論!」

高務實笑了笑:「所以學生剛才說的只是『有些類似』,沒說一樣啊!」他伸出三根手指:「如果借錢給官府的這個人,就只收三分利呢?甚至,說不定還可以更少一點呢?這總不犯法了吧?」

「呃……」朱載堉呆了一呆,遲疑道:「這倒應該不犯法了。」但是他又想起一個大問題,睜大眼睛道:「可咱們這是在說大修水利啊,這需要的錢可不是小數!那無鹽氏借給漢朝朝廷的錢也不過只是區區一千金罷了,可這……在湖廣興修水利,哪裡是一千金打得住的?一萬金也打不住啊,搞不好甚至要十萬金!誰肯借這麼大一筆錢出來?又有誰能借這麼多錢出來?」

「九峰先生問得好呀!」高務實哈哈一笑:「區區新鄭高務實不才,願意借這筆錢,而且……也借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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