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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輔弼(十六)二選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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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輔弼(十六)二選一

李如梅這點事不過是一支小小插曲,幾位老帥大帥寒暄完畢,就該進入正題了。

作為如今大明軍方真正一言九鼎的大佬,高務實不僅身份特殊、履歷完美、戰功赫赫,更關鍵的一點在於:他能夠決定大明任何一支軍隊的未來——無論好壞,都在高務實的一念之間。

怎麼做到的呢?因為他有皇帝的支持和對對大明財權的有力控制。

打造一支強大的軍隊很難,敗壞一支曾經強大的軍隊卻很容易。在這支曾經強大的軍隊被敗壞之後,還想要重新讓其恢復到全盛時期的模樣,甚至更勝以往,那就是難上加難了。不過難的地方雖多,最難的地方倒是可以確定,歸根結底都在經濟。

檢閱禁衛軍,這是高務實下達的命令,讓禁衛軍上上下下忙了半天。現在架勢擺好了,高務實卻只是帶著二位老帥簡單視察了一番,甚至沒有要求禁衛軍各部進行簡單的操演。他自己的解釋是:「臨時檢查所要看的,是禁衛軍能否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出征準備,而不是來考校各鎮技戰術訓練成果。」

然後,他就吩咐麻貴解散了檢閱式,去到白虎節堂開起了高級軍官會議。所謂高級軍官會議,意思是出席會議的將領最低都是一標協統——在禁衛軍能做到協統的,在地方上最低也是個副總兵。

會議一開始,高務實就用一句話把幾乎所有與會將領問懵了:「禁衛軍之制若推行於天下各鎮,諸位以為如何?」

這一問太突然,以至於大家都很懵,各人你看我我看你,面面相覷,半天沒人敢接茬。最後還是麻貴這位現任司令沒法裝死,輕咳一聲,試探著道:「元輔,禁衛軍乃天下精銳,其強無人不知,但其花費……若推行天下各鎮,末將擔心……」

高務實笑了笑,不知有意無意地瞥了李成梁一眼,道:「禁衛軍是靠京營生產建設兵團的財力支撐,若此制度推廣全國,各鎮自然也是要與京營看齊,區分戰兵與生產建設兵團的。就是不知道各地總兵、都司會選戰兵呢,還是會選生產建設兵團呢。」

這話說得其實就有點直白了:我要把京營軍改的模式推廣到大明全國各鎮,戰兵單列出來只管訓練和作戰,其餘軍戶全部編為生產建設兵團,負責各自的軍鎮戰兵供給。現在我找你們來開會,是因為你們來禁衛軍前都是邊軍將領,你們覺得自己家族會選擇執掌戰兵還是生產建設兵團?

高務實這一問多少是有點強人所難,畢竟對於武將世家而言,這兩樣我本來都是一手控制的,怎麼現在就非得二選一了呢?

然而高務實必須讓他們選,必須讓大明全部的武將世家都來選擇一次。這就必須說到後世很多人對古代財政的一個理解誤區。在很多人眼裡,國家動員力等於財政收入,也就是等於稅收,而軍費的主要來源就是稅收。其實不然,這只是現代「正常國家」的情況。

這種國民向國家交錢,國家再反過來向國民購買物資、勞動、兵役的動員體系,是以發達的商品經濟作為社會基礎的。在以「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作為經濟基礎、缺乏貨幣與商品的封建社會,以信用貨幣為核心的現代動員體系其實並沒有存在的社會基礎。

比較符合封建社會實際的公式是,國家動員力等於徭役加稅收,再加其他財政收入。

徭役包括勞役和兵役。通俗點說,就是國民不要工資替國家免費幹活、當兵。大多數封建社會的經濟以「看天吃飯」的傳統農業為主,具有自給自足和季節性勞動兩大特點。因此封建社會的主要國民——農民,最缺的是貨幣,最富裕的是時間。因此,讓農民奉獻時間作為主要「納稅」模式,替國家免費幹活、當兵,是符合當時社會實際的。

古代徭役中的兵役相當於現代的「義務兵役制」,這種軍事體制在「軍事裝備」方面的典型特徵就是《木蘭辭》中寫到的「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南市買轡頭,北市買長鞭。」

你看,不僅沒工資,甚至連馬匹、武器等很多軍事裝備都得自己花錢買。事實上,大名鼎鼎的唐代「府兵」,出征時不僅要自備馬匹和大部分兵器,甚至連軍糧都得自帶。

需要強調的是,這種「倒貼」式的幹活與當兵是以「分封土地」作為社會基礎的。封建制度在財政方面的本意就是:我給你「分地」,你替我免費幹活、打仗。

以「分封」土地作為交換條件的「徭役」是封建社會動員力的主要根基。這種情況在在歐洲中世紀最為典型:國王將土地「分封」給大領主,大領主將土地「分封」給小領主,小領主將土地「分封」給騎士,騎士將土地「分封」給隸農、農奴。

作為回報,大領主為國王免費打仗和管理大行政區,小領主為大領主免費打仗和管理小行政區,騎士為小領主免費打仗和管理基層,隸農、農奴為騎士免費打仗並提供軍糧。

在中國則略有不同,主要不同在於秦代之後大部分時期漢族地區只有皇帝一個「大領主」,皇帝在漢區直轄以宗族、鄉黨為代表的「小領主」和以府兵為代表的自耕農士兵。

簡而言之,封建社會打仗,理論上不需要貨幣形式的軍費。因為在「分封」土地之後,軍人不需要發工資,連大部分軍事裝備和相當一部分糧食都是軍人自備的。

當然,也有些人不願或不能親自服役,這也有解決辦法,比如出錢僱人代役。在歐洲歷史上,稅收的雛形就是從替代勞役和軍役的「免役錢」開始的。而在中國古代,這筆「代役錢」逐漸轉變成為類似「人丁稅」的一種賦稅。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最終貨幣稅收逐步取代無償徭役成為國民為國家做貢獻的主要方式。

稅收是指由國民定期無償上交的財物,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的特徵,習慣上稱為稅收的「三性」。但封建政權還有很多非強制性、有償性和不固定性的多種收入,其共同點是不會同時具備稅收的「三性」。這就是前面所謂的「其他財政收入」,有的被現代人視為「稅收」但在古代卻不算「稅收」,主要有以下幾項。

一是君主、領主、官府擁有的土地、礦山、工場、商社等各種經濟產業所帶來的收入。

在現代人看來這似乎有點像國有土地、國營企業,但在「家天下」的封建社會,這些收入並不是「國家收入」,而是君主、領主的私人收入。既可用於君主、領主的家庭生活享受,也可用於國家的財政開支。政治上可謂「家國不分」,財政上可謂「公私不分」。

這種收入曾經是多數封建政權主要甚至全部的財政收入來源。例如早年英國國王的收入主要來自於王室直轄領地提供的地產收入,以及某些特權轉讓獲得的回報。比如賦予市鎮的自治權或者允許農民使用山林,這些在當時都不被視為稅收,而是君主的私人收入,同時也可用於行政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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