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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章 戰爭序曲(十三)變數登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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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布日哈圖的設想中,追殺土默特敗軍並不困難,因為今日下午這一戰爆發的位置原本就是他提前算準了的。

此地叫做青城,但其實並沒有所謂的城,只有一處明軍的沿河塢堡位於戰場以南二十里處,那地方到了四百多年後會連名字都消失不見。

戰場的位置大致在後世河北承德平泉的北部與內蒙古赤峰市寧城西南的交接之處,戰場東側由北而南坐落著駱駝山、大王山和帽子山,戰場本身位於位於河道邊上,其西邊就是老哈河。

這樣的地理位置意味著什麼?意味著要麼額爾德木圖在尚未封凍的中秋時節,靠蒙古騎兵隨軍攜帶的皮筏子全軍橫渡老哈河,而且不顧隨時可能遭遇的半渡而擊,或者帶著騎兵往山上跑,否則他去大寧就只能向著東北方向沿河流而下——老哈河在這一段是朝東北方向流的。

簡單地說,他現在西側是河,東側是山,他和土默特敗軍位於河道峽谷之中。

看過燕山山脈附近長城的都知道,這裡的山或許未必都稱得上雄偉,但大多還是比較陡峭,而且有較多石山。如此地勢再加上山石間隙中長出來的樹木遮蔽,連步兵都不方便展示什麼翻山越嶺,騎兵翻越那就更不必多想了。

之所以燕雲十六州不能丟,極其適合防守的地形這方面一直是一個很大的原因。燕山山脈這一線一旦丟失,再往南就是一馬平川的河北平原,面對騎兵為主的遊牧民族,自然就成了只能隨時準備挨打的被動局面。

布日哈圖的計算沒有絲毫差錯,除了沿河而下,額爾德木圖的確沒有別的路可走。於是,在說服了土默特各部屬軍之後,布塔施里也只好被迫跟著他往大寧城撤退,而此前稍稍退卻的圖們汗大軍則趁著他們爭執商議的期間休息了一會兒,如今已很快便追了上來。

不過,鑑於雙方都不適應夜戰,布日哈圖並沒有追上來就立刻發動進攻的打算。他的計劃是先追上來,不遠不近的咬住跟著,等到天亮之後再發動進攻。如果這期間額爾德木圖原地列陣,那麼察哈爾大軍便也停下來與他們對峙。

一句話,我就這樣吊著,先不打你,但也不放你走,等到天亮了再來收拾你,很有點敵退我進的架勢。

額爾德木圖馬上看出了布日哈圖的用意,但和此前一樣,布日哈圖用的仍然是陽謀,並沒有好辦法可以輕鬆破之。如果非要說有什麼辦法,其實最好的辦法只有回頭去和察哈爾打一場決死的夜戰,如果得勝,那自然什麼麻煩都沒有了。

還別說,布塔施里也想到了這一條,當場叫停了隊伍,表示此刻應該毫不畏懼地轉身進攻,不能丟了土默特的顏面。基於戰前都要給己方找一個必勝理由的習慣,布塔施里還大義凜然地表示:「狹路相逢勇者勝,值此生死存亡之際,若黃台吉若不敢決死而戰,本台吉——願往!」

反正都是為了名望,布塔施里掐准了額爾德木圖不敢再損失己方戰力,料定他是不會同意自己反擊的,因此場面話也說得格外響亮。

不過,額爾德木圖雖然年輕,卻是長期受高務實影響成長起來的人,平時在各方各面都會有意無意地模仿自己的老師,因此哪怕聽到布塔施里這般帶著挑釁的話語,他也只是淡淡地道:「布塔施里僉事的忠肝義膽,本世子非常滿意,不過這樣的機會將來還有的是,你倒也不必急於一時。」

你跟我玩話術?我在老師身邊這些年都是白待的?

布塔施里用蒙古人習慣的「台吉」來形容兩個人之間的關係,額爾德木圖並不承認,偏要用大明體系的表述。前者兩人都是「台吉」,無非額爾德木圖平時會被稱為「黃台吉」。

按照這個標準來對比,兩人之間的差距並不大,都是「黃金家族後裔」——也就是台吉,額爾德木圖只是因為繼承人身份而加了個黃字,有「皇太子」或「皇子」的含義,當然說「王世子」、「王子」也一樣,反正那就是個有音譯影響的意譯。

然而,如果按照大明的身份標準,他們兩人的地位差距就比較大了。拋掉一些加銜之類,額爾德木圖的標準身份或者說「基本身份」沒別的,就是「順義王世子」,是一位外藩藩王的繼承人。

外藩也好,內藩也罷,在大明的權力等級體系下都是「一國」,但內藩的國是虛化的,外藩的國則為實體。外藩儲君本就是一國之儲君,地位上是「君」,因此除了他爹媽之外,這一國中的其他人都是他的臣子、臣民。

按照這個原則,布塔施里當然也是臣子之一,並且額爾德木圖直接點明他的身份是「僉事」。大明的僉事有許多種,布塔施里是什麼僉事?衛指揮僉事。

這是個什麼層次的官員?得先說一下大明朝的「軍」與「兵」性質。

軍與兵並存是明代獨特的軍事制度。顧炎武說過,「判兵與農而二之者,三代以下通弊。判軍與兵而又二之者,則自國朝始」。後世學術界對明代軍兵的研究,存在著一個比較普遍的錯誤,即認為兵即是募兵。這樣一來,軍與兵的區別就在於是否召募、是否世襲了。而實際上,軍與兵在組織形式上的不同,是軍與兵的根本區別。

軍屬衛所,由小旗、總旗、百戶、千戶、衛指揮使、都指揮使,上而至五軍都督府統轄。衛所軍及官世襲,僅五軍都督府官及都司不世襲,為流官,由世職衛所官及武舉選授。衛所軍及官屬軍籍,攜帶家屬,世居一地,並代代相傳,基本上不再變動。

每一衛所的駐地固定,軍士數額固定,將官設置亦有定例。總之,衛所制下權力分散,兵將分離。但景泰以後,兵部權力上升,兵部尚書總督軍務,奪五府之權,五府官變動虛銜。

兵屬營,由什長、隊長、哨官、把總、守備、都司、游擊、參將、副總兵、總兵統屬,直屬兵部。兵一般不世襲,但由衛所軍轉為兵者例外。兵無戶籍的規定,兵服役期限不長,一般不終身服役,多戰時創設,事畢汰兵撤營,但在重要的軍事防禦衛則常川戍守。營兵不隨家屬,更接近現代兵制。

營伍官無品級,有者則是衛所制下的官品,無定員,不世襲。營兵與營將相習,戰時不需要朝廷任命,直接由總副參游統帶出征。將權相對提高後,兵可由將自行召募,召者與被召者關係密切,甚至在主將發生變故時,兵即散去。

軍與兵在餉給形式及數量上也不相同。軍餉由屯田解決,屯田廢壞後,補以鹽課及民運,後亦部分取給於京運年例。而兵之糧餉全數取足於京運年例銀,或加派之新餉。數額也不相同,兵有安家、馬價、衣裝、器械等銀,月糧也較豐厚,而軍只有月糧,戰時或出征時才有行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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