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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經濟與黨爭(卌二)議奪藩王財(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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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翊鈞頓時長舒一口氣,點頭道:「那就好,那就好,否則……朕都不知道來日去到孝陵時,該如何與太祖交代。」

這話純屬扯淡,高務實一個字都不信。太祖可是將祿田收回,只給祿米的,是後來朱棣收了諸王的政治與軍事權力,開啟了養豬模式,作為某種贖買才搞起了賜田。然後朱棣自己又大搞皇莊,引得各地藩王上行下效,通過各種非法手段謀取王田,最終才形成如今的痼疾。

所以,朱元璋雖然在經濟政策上有一大堆瞎胡鬧一般的爛帳,但不該歸他背的鍋也不能一股腦都甩到他頭上。

見皇帝接受了「王田整肅」的建議,高務實又提出了另一項改革:「除此之外,還有一件事臣以為也該考慮。」

朱翊鈞簡直有些怕了,驚恐道:「什麼,還有?」然而高務實無動於衷,只是認真地看著他。皇帝狠狠咽了口吐沫,認命似的道:「好好好,你且先說來聽聽。」

高務實道:「諸王經商,這可是太祖嚴厲禁止的。」

朱翊鈞尷尬道:「你要說這個……那朕在你那兒也有一些乾股。」

高務實的道德水準顯然是「實力不明,因人而異」,他居然能一臉平靜地道:「確實如此,但太祖沒說後代皇帝不得如此啊。」

朱翊鈞愕然道:「這也行?」

高務實語氣肯定:「法無禁止即自由——呃,臣是說,祖訓既然沒有說,那就是太祖無此限制,皇上自然做得。但反過來,太祖卻是明文禁止諸王經商的。」

確實,太祖朱元璋曾規定「官員之家,不能於所部內買賣」,「凡公侯內外文武官員,不得放債」等。然而藩王們還是不顧祖制,爭先恐後地參與商業活動。

正統五年(1440年),廣西桂林的靖江王朱佐敬,派人「私往交趾境內買賣,交通外夷」。天順年間,江西寧王「占沿江地方,起豎倉敖,停商取利」,更為經商而造私舡千艘之多,經營規模之大,令人震撼。

正德年間,湖廣的榮王,內結宦官劉瑾,「占常德田二千頃,山場八百里,民舍市肆千餘間」,巡撫韓重等官員堅持不給,劉瑾悉罷之。陝西的韓王「兼併山田市肆」,景王派官校將商業繁華之地「強收為業」,湖廣地區楚王「經紀貿易與市民無異」。

經商太容易發財,使得明朝後期「無官不賈」,而藩王利用自身優勢地位,經商則更為普遍。

比如潞王在未就藩之前,「與帝母弟居京邸,王店、王莊遍畿內。比之藩,悉以還官,遂以內臣司之。皇店、皇莊自此益侈。潞王居藩,多請贍田,食鹽,無不應者。」

而福王朱常洵經商牟取暴利則更是聞名。他以經商為名,到處橫徵暴斂。其人未就藩前,於京師設有官店二百餘間,「兜攬客貨,且停且發」。後來福王「獨將各項客商雜貨,俱入官店出賣,不許附近私店擅行停宿」。就藩後,「請淮鹽千三百引,設店洛陽與尾市」,同時強令百姓改食淮鹽,不許再食河東鹽,引起騷動。

其實高務實對於藩王們經商本來也沒那麼反感——無論誰經商,他其實都不反對。問題在於,藩王們經商主要倚仗特權進行,如將國家專賣的物資大幅度加價出售,或轉手倒賣,充當倒爺(當然,他們不會親自出馬,而是派手下去辦差),走私偷稅漏稅等。

甚至,藩王貴戚們以權經商不說,還往往大搞權錢交易,甚至進行敲詐勒索,公開搶奪之事。這就是高務實不能忍的了——你合法經商我其實不反對,但你們只會搞這些勾當,那就別怪我高某人不客氣了。

這可不是高務實冤枉他們,比如《明史·諸王五》中就有記載:「沿街搶奪復業人民蔬菜、柴行等物,騷擾地方,民不堪命」之類。

他們在經商過程中仗勢欺人,為所欲為,擾亂社會秩序,壟斷貨物,控制市場,使普通商人不能正常開展商業活動。獲利之後,藩王們也幾乎從不用來進行擴大再生產,而是拿來揮霍,或是置地,或是放高利貸。

要知道,這些行為都嚴重阻礙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和資本主義的萌芽發展。這顯然就觸到高務實的逆鱗了——你們這是典型的反動派啊。

只是,朱翊鈞依然有些遲疑,猶豫著道:「日新,這樣是不是過於嚴苛了一些?咱們已經削了祿米,又大削了王田,這經商……要不還是給他們留點盼頭吧?」

皇帝的話已經很軟了,然而高務實這一次卻是吃了秤砣鐵了心,堅持道:「此事要麼不做,要做就要做全套,否則諸王在祿米和王田上的損失,只會去在經商上補回來,那就要嚴重影響朝廷商稅了……皇上,商稅如今有多重要,已經不必臣再做複述了吧?」

朱翊鈞覺得有些奇怪,高務實雖然歷來都是非常有主見的人,但他一般不會有那種趕盡殺絕的衝動。既然如此,是什麼原因讓今天的高務實如此殺氣騰騰,好像非要讓藩王們把血放幹才滿意一樣呢?

朱翊鈞沉吟了一下,沉聲道:「茲事體大,日新,你容我細細思量再做決斷吧。」

高務實輕輕挑眉,但最終也沉聲道:「臣……遵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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