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抬走,下一個(1/2)
這?范寧頓時精神都上來了。
什麼情況,今天來辦告解的人,第一個第二個都這麼不同尋常的嗎?
作了追問之後,原來這油背頭小青年是鄉紳家的兒子,這年頭遇到戰事後,過的日子也沒比平民好到哪去,戾氣也比較重,在一次排隊購糖時和鎮子上的人起了爭執,這青年記恨在心,一路尾隨到偏僻處,準備將其好好教訓一番,結果好勇鬥狠,把人家給用石頭砸死了。
青年說到最後,也很有幾分悔恨的眼淚,而且,把罪情如實在神父面前供述,心裡承受著極大壓力,整個人都變得戰戰兢兢起來。
「沒什麼懸疑處,你既然殺了人,去找警察自首吧。」范寧聽完後揮了揮手。
搞笑嗎,這有什麼好告解的?
起了爭執,或許還存在孰是孰非,存在作調節的餘地。
把別人直接給殺了,那性質就徹底變了。
「啊?」青年驚惶錯愕,「神父,流程是這樣的嗎?我現在真是悔恨莫急,省察過失,以心痛悔,只求神父能拜請上主寬赦我,您可以替我立約定改嗎?我願手抄經義、願賠償巨額錢財、也願作神仆雜役五年十年」
范寧瞥了一眼對方投在擋板上的陰影輪廓。
省察、痛悔、定改、告明、赦罪和補贖的六環節,這人倒是挺清楚的啊,是不是提前作了了解?
但這神聖驕陽教會的告解聖事,可不是僅僅找到神父,說完自己乾的壞事,然後一番悔恨贖罪就完事了,定改告明之後,想要真正赦罪是要作「補贖」的。
簡單的褻瀆之事,會罰信徒寫幾遍經文,作幾日雜役;若是起了爭執,理虧的要道歉;若是偷了錢財,得還;若是打罵了人,得賠;但殺人這種事
「她與你立的約,定的改,就是讓你去自首。」范寧澹然說道,「你當真有悔意,就要按定下的改去補贖,不然告解必是無效至於自首後是償命,是監禁,賠多少,是否有其他隱情,再由這塵世裡頭的警察去見、法官去定。」
青年抽泣著,臉龐上冒出豆大的汗珠,自己囁嚅著小聲道:「上主不是已替她的信徒洗清了罪嗎」
見坐在對方的神父不再理會,他又支支吾吾再次重複問道:「神父,這在告解中吐露的過犯,當真是嚴格守秘的對嗎?」
范寧眉頭一皺。
他似乎明白這人打著是什麼「算盤」了。
或者說,這雅努斯裡面的大部分普通罪犯都有這樣的心理狀態,說其已經完全泯滅人性,太誇張,他們還是睡不踏實,食不知味,整天魂不守舍的,但又呈現出一種微妙的「精緻守序利己」心理
這青年也是一樣,想著自己已經坦告罪行,又在這裡痛哭流涕的懺悔,就算是敬神又心安了,神父如果要他賠錢作役,那也是願意執行的
但你讓他去自首,他必定待會就含湖其辭地推去了,因為認定了「守秘原則」,回到外面,畏罪的心態再混合著逐漸自我麻痹,「我也算是已經做過告解了」。
一言以蔽之,我錯了,但我不想死。
范寧不認為守秘原則有什麼問題,因為在這個舊工業世界,正神教會的存在能觸及到世俗律法觸及不到的邊界,幫助人拾起良知,與人為善,刑偵技術斷不下來的桉子,也許神父就能幫助罪犯洗心革面如果神父透露了秘密,比如去警安局「檢舉揭發」,那麼告解聖事的權威性就將大大受損,追求一起事件的「絕對正義」,會讓世間更多的公義受到影響。
有問題的是像青年這部分妄圖逃避責任的小人。
「砰!
!」
范寧勐地一拍大桌,聲色俱厲地呵斥起來。
「貪得無厭!上主用她的血與火洗清的是你的原罪,你才得以贖到一副完整的身體,在這塵世裡頭行走,後世的罪必由你自己來贖!」
「你以為坦坦蕩蕩的省察,痛徹心扉的悔恨,聖靈就能把你的罪給贖了,其實你一路以來的禱告、祈求、戰慄和淚水全是褻瀆!你僅靠言語、財寶和苦力就想贖罪,和那些作不義買賣的傑米尼亞人妄圖用寶石和香料估價捧走光明是同一行徑!」
「宗教裁判所不作世俗的審判,但上主的暴怒臨到你頭上,也非因你在世俗里的過犯,而是你輕賤了上主曾為你洗罪的火!」
「你若不去自首,你的靈魂必下地獄,你的祖先和子嗣不得潔淨!」
勐烈的靈性振盪讓對方的精神狀態如遭雷擊。
油背頭青年整個人直接從椅子上癱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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