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科幻小說 > 三國神話世界 > 第2935章 鄴城之亂

第2935章 鄴城之亂(2/2)

目錄

「不用看不用猜了,袁紹這陰比傢伙,絕對在暗中出手了。許攸郭圖等人可能就與張郃麴義私下溝通過……麴義說不定已經和袁紹同流合污了,而張郃沒有同意,故而被他們在暗中擄走了。」林牧一臉篤定的神色沉聲道。

「好……好!就讓張郃在你麾下先混一混!」林牧意有所指低聲道。

大荒領地費盡心思攻破曲梁城,大軍壓向鄴城,可不只是壓韓馥,還想與韓馥的人碰一碰,看是否有機會擄走幾個……

沒想到袁紹陣營也有這種想法,而且其付出的代價更大,目標更明確!

「既然如此,那就先讓子彈飛一會吧!」沉吟半晌後,林牧意味深長道。

之後,三路大軍都停了下來,看似慫了,卻是在看袁紹的表演。

……

正如林牧所預料那般,鄴城開始亂了。

閔純和沮授刻意隱瞞的軍報,還是被某些人爆了出來。

甚至就連麴義有異心的情報,都成了鄴城街頭傳播的謠言!

哪怕閔純和沮授兩人合力早早讓城防軍暗中大肆搜捕細作和遣散某些傳播者,可暗中之人早有準備,通過大士族本土望族等傳播開來。

韓馥向長安龍廷匯報的喜訊都還沒送出門口,就被他喊了回來。

無它,他聯繫不上張郃,能聯繫的麴義,竟說在追擊于禁殘部,沒有時間抽身回鄴城。

藉口,麴義的沒有時間其實就是藉口。

要知道,他可是向龍廷為麴義申請爵位,以麴義那性子,能不趕回來?哪怕已經在和于禁相鬥,聽到如此消息他可能都會放棄,直接回鄴城了。

韓馥雖然無甚大才,但他對麴義熟悉啊……好大喜功就是麴義的性格之一!

如此反常,代表麴義真有了異心!

張郃全軍覆沒,麴義軍又有異心,這猶如晴天霹靂轟在了韓馥的心頭上。

當他弄清楚後,都直接昏了過去,病倒了。

韓馥其實還有一個優點,那就是會放權。

在他昏迷期間,所有的事務都由沮授閔純耿武等人負責。

幾人都是有識之士,也對韓馥州府忠心耿耿,直接出動強力手段鎮壓謠言。

哪怕是鄴城內的大族,幾人都沒有心慈手軟直接動兵戈鎮壓。

就連與沮授等有姻親關係的大族,他們都沒有留情。

不過,他們的鎮壓也只是普通的鎮壓,並不是屠戮已經有風頭投向暗中之人的所有大族。

不是他們沒有能力,而是不能,也不敢。

城中大族勢力錯綜複雜,他們剛開始之時其實是全力支持韓馥的。韓馥當初去酸棗會盟,也都是各族鼎力相助才有的。

這段時間冀州能平穩走過來,也是各族相互幫助。

如今若因其有搖擺之態便對大族痛下殺手,無異於自毀根基,將這些潛在的支持者推向對立面。

城主府大廳中,沮授與閔純對視一眼,皆是看到了對方眼中的凝重。

他們深知,暗中之人已經開始發力,敵人這幾步棋走得極為陰狠,不費一兵一卒,便已在鄴城內部埋下了分裂的種子。

不一會,李歷、耿武、辛評、辛毗、田豐等人走了進來。

這次他們要開一個秘密會議,沮授準備把暗中的幕後黑手袁紹說出來,讓他們做選擇。

沮授和閔純其實都知道幕後黑手勢袁紹,因為袁紹的人來找過他們。他們也相信在場的眾人也與袁紹的說客見過面,至於是如麴義那般還是堅守本心支持韓馥,就需要試探了。

「諸位,最近發生的事情大家都知道。雖然林牧大軍還沒殺來,但城內已有亂象。」

「我知道大家都有一些經歷無法說出來,但鄴城到了生死存亡之際,有些東西可以說了。」

「之前,渤海太守,袁氏核心子弟袁紹曾聯繫過我,讓我投奔於他,袁紹還想頂替牧伯韓馥,入主冀州。」沮授坦白道。

「我相信諸位或有與其說客見過面。大家都是有識之士,也有風骨,若有意倒向袁紹,我也不會責怪,可站出來。」

「城中有不少大族已經投了袁紹,不過他們並沒有做什麼出格的事情,只是聲援一下,故而我們也沒對其怎麼樣。」

「大家若是有異心,可否坦白出來?!」沮授終於拋出了關鍵問題。

眾人聞言,最先是都點了點頭,最後卻也都搖了搖頭。

顯然,眾人都沒有明確地給袁紹站隊。

這個結果,讓沮授等鬆了口氣。他相信眾人的反應,因為一旦有異心沒有說出來,後續對其名望肯定有影響。

大家都很愛護自己的名頭……

「那好,既然大家都仍是在一條船上,那應當勠力同心。」

「當務之急,是穩定人心,同時儘快查明張郃將軍的下落,以及麴義將軍的真實動向。」沮授沉聲道,語氣中帶著不容置疑的決斷:「耿將軍,你即刻加派人手,密切關注麴義部的動向,若有異動,第一時間回報。」

「諾!」耿武抱拳領命,神色肅然。

「諸位與我需分頭行事。負責安撫城內士民,尤其是那些被波及的大族,曉以利害,讓他們明白唇亡齒寒的道理,切勿被奸人利用。」

「另外,等主公醒過來,我們都一致勸阻其力抗袁紹!」

「諾!」眾人都鏗鏘有力道。

就這樣,一場圍繞鄴城,圍繞冀州歸屬的明爭暗鬥,已然進入了白熱化的階段。

林牧大軍按兵不動,冷眼旁觀。

城內,沮授等人奮力支撐,試圖挽狂瀾於既倒。

而隱藏在幕後的袁紹,則如同一條毒蛇,隨時準備給予這座搖搖欲墜的韓馥陣營致命一擊。

鄴城的命運,懸於一線。(本章完)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