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三十一章 明算帳(1/2)
這次海巡司南下清剿江南沿海一帶的海匪,連端了黑鯊、馬六、鐵三以及十幾伙小一些的海匪老巢,繳獲之豐厚,把海巡司的船給塞得滿滿當當,都是滿載而歸。
這還不算之前提前送回來的一批繳獲的海盜船以及上面裝載的大量的繳獲,這一次就讓海巡司把之前的投入給徹底賺了回來,而且還有大量的盈餘。
除了繳獲的各種財貨之外,此行下來徐淼還繳獲了數十條建造質量以及狀態不錯的海船,都是經過篩選之後派人送回了海州港,至於繳獲的那些他瞧不上的破船,徐淼就沒再要,直接丟給了江南沿海諸州官府。
而這些船下一步徐淼也有打算,一部分他會將其編入海巡司進行修繕之後,作為訓練艦亦或是後勤船隻使用,一部分他會收購,投入到徐家私人船隊,作為貨船使用,也有一些會撥給捕鯨船隊使用,甚至可以賣給一些商賈作為商船使用。
既然現在海巡司開始收穫了回報,那麼自然而然該還的錢就要還了,這一下就讓海州港收回了所有前期對海巡司的投入,平掉了之前的欠帳。
但是即便如此,海巡司還是有著大量的盈餘,可供今後海巡司繼續發展用了。
處理過這些事情之後,徐淼留下了張榮和許管家,這才向張榮說了曬鹽之法,張榮聽罷之後驚訝不已,這才第一次聽聞無需熬煮,僅靠日曬便可得到鹽的方法,對此他毫無懷疑,畢竟徐淼的本事在哪兒放著,這些年來,創造了不少奇蹟,他說可行那就一定可行。
於是徐淼便讓張榮和許管家商議一下,以海州官方的名義,和徐家合作,在海州擇地開辦一座大型鹽場,建造一大片鹽田,採用曬鹽法進行製鹽。
這麼一來除了可以滿足海州漁業以及捕鯨業對鹽的需求之外,還可以成為海州賺錢的一個門道。
其實大唐在立國之初,承繼了前隋的一些制度,尚未對鹽的生產販賣實施專賣制度,而是民間可以自行生產售賣,朝廷也未對鹽的買賣制定專門的稅收政策,只是將鹽作為普通商品進行徵稅。
這時代要說朝廷官府對鹽的買賣是相當寬鬆的,若是正常生產銷售的話,其實鹽價應該並不算高。
哪怕是現在成本低廉的曬鹽法還沒有普及的情況下,只是採用煮海為鹽的熬煮法製鹽,鹽價也不會太高。
但是實際情況卻是各地的製鹽多被地方豪強或者勛貴以及門閥世家所掌控,他們控制本地的鹽農,強迫煮鹽的鹽農低價將鹽賣給他們,然後他們掌控鹽價,控制市場,再加價十倍甚至百倍進行銷售。
而鹽從鹽農手中生產出來之後,銷售到千家萬戶手中的時候,已經不知道漲價了多少倍了,完全就是一個暴利行業。
而這件事徐淼心知肚明,可是卻並未對李二提出食鹽專賣的建議,因為他很清楚即便是食鹽專賣之後,老百姓也依舊吃不上便宜的鹽,僅僅只是多了一層盤剝罷了。
海州因為徐淼大力鼓勵漁業發展和捕鯨業,這一年來對於鹽的需求量劇增,而海州百廢待興,雖然沿海百姓會煮鹽然後賣給海州港,可是量卻不足,只能從外地採購鹽。
而且徐淼對於鹽的質量也要求較高,粗鹽還要經過提純,方能使用,所以海州港為此還專門建了一座製鹽工坊,把粗鹽儘量提純為精鹽。
這次周圍外地鹽商故意對海州港限制鹽的銷售,也拉高了本地鹽農鹽的售價,這給海州的漁業和捕鯨業造成了不小的壓力,增加了不少成本。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