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周律師,你不是說沒事了嗎?(求月(1/2)
第212章 周律師,你不是說沒事了嗎?(求月票)
緩刑考驗期內有人真的會蠢到再犯法嗎?
這是個問題,然而,在法律實踐中,確實有這樣的人,不多,但確實有,原因很簡單。
緩刑期是會根據刑期計算的,刑期長,緩刑期自然長。
當地負責執行緩刑的工作人員會按時進行社區矯正,但是時間長了,總有人覺得自己已經自由了。
當然,像是李華這樣的情況,便是連派出所的領導看了都懵逼了。
那麼現在的問題就是,對方的所作所為是否達到了情節嚴重的程度。
說白了,就是對李華行為的認定,看她是屬於誹謗,還是侮辱,亦或者是其他情況。
這一點周某人還是比較清楚的。
「我認為這屬於誹謗,因為她在自己的文章里說我處心積慮,從來沒有提醒過她,但實際上我都已經提醒過了。」
「所以,她是屬於捏造事實誹謗我,她誹謗我,而且您看這點擊量,這都上萬次了吧。」
「這轉發量,都已經上千了,足以構成誹謗罪了,如果需要刑事自訴,我可以現在去起訴。」
辦公室里,所里的領導看著面前的周毅侃侃而談,憋了半天之後終於問出了一句話。
「周先生,你曾經幹過律師?」
啊?學著方大狀那樣滔滔不絕說了半天的周毅一愣,頓時露出了一種羞澀的笑容。
「那什麼……劉所長,我沒幹過律師,我就是,別人誹謗我的次數有點多。」
「然後就,就久病成良醫了……」
周毅表示,這真的不怪我,誰讓現在這網上那麼多嘴上沒把門的人太多呢。
你說他們的主觀惡意強不強,好像沒那麼強,就是動動嘴,哦不,動動手而已。
比起那些殺人故意傷害之類的情形來說好像差得遠,但是要知道,網絡謠言也是可以殺人的!
這裡需要提到一點,如果你誹謗的行為,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那可能迎來的就不是被害人的刑事自訴,而是檢察機關的公訴。
所以,網上說話要小心。
對面的所里領導沉默了,大概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人。
對方的行為屬於什麼性質,決定了撤銷緩刑是怎麼做出的。
這裡有兩種情況,第一種就是緩刑考驗期又犯了新罪或者發現了之前沒有發現的罪,那就會由相應的人民法院撤銷緩刑,數罪併罰。
而第二種,就是出現了對方違法法律行政法規等等的事實,由公安機關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緩刑。
半個小時後,周毅走出了派出所的門,隨即撥通了方大狀的電話。
先不管緩刑不緩刑的事,最起碼自己覺得對方是在誹謗,就算不是誹謗,那也是侮辱。
把自己說成是一個只知道算計的,還獰笑,霧草周毅當時都想笑了。
他很好奇這位李華文章里的獰笑是個什麼樣子,正如同他一直不懂網絡小說里「桀桀桀桀」的笑聲,到底是個啥樣的笑聲。
為什麼反派們只要笑起來就這樣……
雖然這種笑最開始是出現在早期金古武俠小說里,以及古早港漫之中,然後就被沿襲了下來。
辦公室里,正在和面前周欣然聊案件的方大狀手機響了。
「等等啊欣然,周毅的電話。」
周律師一臉職業笑容地點點頭,那我肯定得等著唄,我還能說啥。
不過她現在心情很好,剛剛做完一個完整的案件,而且還是刑事案件,讓她覺得,自己的運氣也沒那麼差。
正所謂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
結果就在此時,拿起手機嗯了幾句的方大狀放下手機,看著周欣然的眼神帶著一絲猶豫。
「欣然啊。」
「誒方老師,您這是怎麼了?」
面前的方大狀好像接了個電話就變得多愁善感了。
「你剛剛說你之前案件的當事人是叫李華,就是偷周毅他們外賣的那個是吧?」
「對啊,方老師,我就是要和您說這個呢,經過我的努力,她現在是緩刑,八個月而已,很快的。」
「只要好好改造,就沒事了。」
咳咳,方大狀咳嗽一聲道:「可是剛剛周毅打來了電話,他說你那個當事人在網上發文了。」
啊?周欣然沒反應過來,隨口問道:「發文,發什麼文,我看她之前的精神狀態不太好。」
「其實也沒什麼,就在自己的文章里把周毅好一頓編排,說他處心積慮,說他算計太深,還說他,說他獰笑……」
說到最後方大狀也有點無語了,一方面是對李華,另一方面是對周欣然。
周欣然這會兒已經意識到了問題,猛然間道:「方老師,那文章的點擊量和轉發量如何?」
「超標了,死的展展的。」
周欣然:「ε=(ο`*)))」
辦公室內一片沉默,如果是其他人,那估計是不會想到刑事自訴這條路的。
說句老實話,京州過去好多年的刑事自訴案件加起來都不如今年的多。
當然,對於這種情況,某位姓周的靚仔一再表示和自己無關。
眼見得周欣然不說話了,方大狀還是開口道:「這個案子我告訴周毅,我不會參與,但是吧,屬實沒什麼難度。」
周欣然點點頭沒說話,之前她給周毅當代理人的案子也沒難度,結果後面又調解了。
而這個案子,很明顯周毅肯定不會答應調解的。
前腳剛剛諒解了你,後腳你就在網上那樣說?
你這之前的道歉有沒有誠意,那可就真的不好說了。
「不過你也不用擔心,畢竟這已經是新罪了,撤銷緩刑和你也沒關係。」
方大狀還在努力地勸解。
然而,周欣然現在只有一個想法,她想哭一會。
她覺得自己好像被針對了。
「這個案子我沒接,因為我也不適合接,反正也很簡單,你的話自己看吧。」
看對方是不是會找事,如果對方找事,那就千萬不能接。
另一邊,周毅掛了電話開始猶豫,方大狀不接他能理解,周菜鳥……那肯定不能接。
哦,說的是當他這邊的訴訟代理人。
那還有誰呢?認識的律師裡面,好像就剩下那位王道仁王律師,還有另一個倒霉蛋。
叫啥已經忘了,反正也是姓王來著,就記得挺慘的。
想了一會,突然間,周毅想到了一個人!
拿起手機撥通了電話:「喂,全總,你讓法務……叫啥來著,反正讓她後天上午到我辦公室等著。」
「啊?周總,那是法務,你要秘書的話我給你找。」另一邊的全總經理下意識地說道。
啥玩意,周某人都驚呆了:「你在說什麼呢,我有事找她,官司的事!」
「哦官司啊,好的周總,我馬上通知她。」
當方大狀和周菜鳥都不好接這個官司的時候,周毅一下子想到了公司的法務小姐姐。
今年二十八歲,但是看起來很顯年輕。
別誤會,周毅當初看過對方的資料檔案。
而這中間的過程,方大狀會幫他把案件相關情況都梳理好。
男人嘛就這樣,嘴上說不幫,那背地裡跑的飛快。
反正欣然應該不會再答應了吧,,某大狀如是想道。
第三天,上午,董事長辦公室,同樣身著職業裝的劉詩雯正在沙發上靜靜地等著。
她也不知道老闆找她幹嘛,就是聽全總說是官司的事,老闆會找她打官司?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