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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5章 我帶你們去個好地方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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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達公司辦公樓所在的地方地址不算是最好的地方,但也算是熱門的商圈了。

這會兒突然在樓下來了這麼些人,又是拉橫幅又是幹嘛的,很短時間內就吸引了很多人的圍觀。

而眼見得有人圍觀,方小鳳更加的來勁了。

鬧事嘛,很多人其實都見過,如果沒人去搭理,就他一個人在那裡唱獨角戲,那唱著唱著就沒勁了。

但是如果很多人去圍觀,有那好熱鬧的還要去問兩句,那不用說,人家直接會勁頭十足。

「他幹嘛了?我跟你說,我爸,騎著車,在一個小區門口,那小孩到處跑,撞我爸車上了。」

「然後我爸就被這公司的老闆攔住,吵了起來,這公司老闆還推我爸,結果我爸就腦梗發作,沒送到醫院就去世了。」

「你們猜他咋說的,他居然說什麼一分錢都不會賠,讓我們愛上哪告上哪告!」

「好好的一個人沒了,現在他居然這麼說!」

方小鳳看著面前的大媽道:「大姐,我這麼做,也不是為了要錢,我就是要一個說法,有錢了就能這樣?」

方小鳳一邊說一邊在抹眼淚,真的,就那樣子,看了都覺得可憐。

周圍圍觀的人開始你一言我一語的議論起來,當然,話里話外都是說樓上這騰達公司咋樣咋樣的。

當然,也有人說騰達公司的周總人不錯的,只是他們說出來就被懟了。

對啊,人家人都沒了,伱還說這種喪良心的話!

你看看現在都把人逼到什麼程度了!

有說不應該這麼鬧的,但是馬上就有人反駁,說但凡人家有點辦法,都不至於在這裡鬧吧。

眼見得自己好像獲得了很多的認同,方小鳳更加的開心了。

然而,看著前面的大樓,方小鳳卻有點奇怪,這公司為什麼還沒有人出面。

按照她的想法,她們在這裡鬧,然後沒多久,公司就應該趕緊出來解決問題,把她們請上去好說好商量的。

結果半天沒人下來不說,還看到進去了好多送外賣的。

這又是幹嘛,難道裡面已經開始吃飯了?

這時間也不對啊,沒到下班的點呢。

隨著時間的推移,方小鳳喊不動了,真的喊不動了,哭也哭不動了。

旁邊那些圍觀的人群也已經散了,看熱鬧歸看熱鬧,現在都快到飯點了,總得回家吃飯吧。

再說了,翻來覆去也就是那麼幾句話,看著也膩了。

還有好心人勸方小鳳,你在這裡鬧是沒用的,還不如去起訴,或者去請個記者報導一下。

所以,這到底是咋回事呢?

方小鳳當然不知道,此時此刻的辦公樓里,騰達的員工們正在一邊吃著瓜子花生之類的零食,一邊喝著飲料快樂水,很是舒服地看著外面他們的「鬧事」。

本來有人鬧事大家都還很擔心呢。

結果沒想到,老闆直接說了,無理由放假一天,想回家的可以回家,想留下來的可以留下來,請吃零食。

於是……除了少數人之外,大家都留了下來,於是,在現代公司里極其難得地場景出現了。

就好像是上學時候過元旦還是過什麼節目一樣,大家在那裡各種吃喝,還有人上去表演個節目什麼的。

順便看看下面的鬧事……

作為公司員工,他們自然是知道整個事情的,說實話,真的了解情況了,很難會產生共情。

「人都死了」這麼極端的事情其實遇到的人不會多,但是「他都那樣了你就賠點吧」這類的話,很多人都聽到過!

看你是不是需要賠錢,不看中間原委,看的是雙方的身份,看的是受傷輕重。

就比如之前提到過的互毆,人家揍你你還手了就是互毆,而且你還手還得看輕重,一個不小心沒收住,那就等著吧。

而就在這樣的氛圍中,全龍天還是忍不住問道:「周總,咱們,咱們就這樣看著嗎?」

「不報警嗎?」

周毅聞言笑了笑道:「報警幹嘛,警察同志這會來了也只能是勸解他們,沒什麼好辦法。」

「再不濟,如果鬧得嚴重點,就是個拘留,也不算什麼。」

拘留也不算什麼……如果這話不是從老闆嘴裡說出來,全龍天肯定會直接反駁!

但是老闆嘛,老闆說的都對。

「所以啊,你別問我了,去找咱們的霍律師,他肯定知道怎麼辦。」

霍律師嗎?

剛剛打完了一場保險糾紛官司的霍鵬飛這會兒看著下面的情況正在思索。

他並不是第一次見鬧事的,鬧事這種情況真的是太常見了,但說實話,就下面這幾個人,根本不算什麼。

那誰都知道的,鬧事,人得多。

只是他不太明白周總為什麼還不報警,這很明顯已經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秩序造成了影響。

結果正在這時聽到有人喊自己。

「全總?你是說周總讓你來問我?我怎麼……」

正要說「我怎麼可能知道」,霍鵬飛突然想到了之前看周毅視頻時候,兩人之間經常說的一句話。

「要麼不做,要麼做絕!」

在開始之前我會給你很多次機會,但凡你抓住一次都不會有事,但是,一旦我決定要開始了,你再說什麼也沒用。

他們倆不單單是這麼說的,也是這麼做的!

所以現在霍鵬飛一下子就想到了周毅的想法,對啊,怎麼才能一勞永逸地解決問題呢?

把人送進去了,那不就沒人再來鬧了嘛。

哦,如果還有人因為這些人被送進去來鬧,那就再送,所謂子子孫孫無窮盡也……

這都什麼跟什麼,霍鵬飛搖搖頭,自從加入這公司以來,自己的思想就有點混亂。

「全總,周總的意思是,讓咱們注意固定證據。」

「不單單是拍視頻,還要將他們在外面鬧事後造成的影響,必須是嚴格意義上具有因果關係的影響都找出來,越嚴重越好!」

「一天不行就兩天,三天,還可以找人拍視頻把這發到網上去,總之,全總,聽我的就行。」

這種找上門來鬧事的情節,表面上看起來好像套不到刑法罪名里去。

但是呢,還有一個罪名,只要你套不到別的罪名里,那你放這個裡面肯定沒錯。

那就是尋釁滋事罪,如果把罪去掉,就是尋釁滋事行為。

對於很多法學生,亦或者說是法律從業者來說,這個罪名都是最特殊的罪名之一。

它的特殊之處在於它的不確定性。

哪怕現在有了很多具體的司法解釋,但是對於到底尋釁滋事行為嚴重到了什麼程度,才算是犯罪,依舊有很多法律從業者都很懵逼。

其實了解法律的人都知道,法律確定的情況下怎麼都好,最怕的就是這種模糊的範疇。

周毅和方大狀曾經就尋釁滋事罪聊過很多,方大狀介紹過,這個罪名的前身是當初的流氓罪。

但是因為一些原因,流氓罪變成了「口袋罪」,所以流氓罪取消了,但是有了尋釁滋事罪。

而且千萬不要小看它,有了那四種行為的,只要達到「情節惡劣」「情節嚴重」,亦或者是「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標準,就會是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注意,是五年。

而且刑法修正案八更是規定了,糾結他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所以,按照方大狀的描述,這是一個很容易被人忽略,但是最高刑達到十年的罪名。

不過,霍鵬飛並不認為真的能到五年以上,基本上除了一些特殊情況,是不會按照這個來量刑的。

除非是真正意義上的嚴重破壞社會秩序。

所以不著急,由著你鬧,我們絕對不會制止,但凡你能意識到不應該來鬧,那就不會有事。

想通了這些,便是霍鵬飛也真的想說一句,果然啊,周總還是那個周總。

只是不知道,對於網上的風波,周總有沒有什麼想法。

他是看過那篇文章的,說實話,老霍感覺,對方應該是在盡力的想做到「如何站著把錢掙了」,但可惜,這個世界只有一個張麻子。

對方的這些操作,在老霍看來又是一個大聰明。

你是把周總說的話重複了一遍,但你不應該用那麼多煽動性的詞語。

大概是自媒體的通病吧,不過如果沒那些詞,他就真的是完全中立客觀了,那也不可能。

反正在老霍眼裡,自己有好多個法子都能起訴對方,最簡單的就是名譽侵權。

不要說你沒有指向特定的人,只需要通過你的條件第一眼認出來是誰,那你這就等同於直接說名字了。

連著幾天,每天在辦公樓下鬧事,各種拉橫幅,對方沒反應不說,居然都沒報警。

方小鳳的膽子變大了,她覺得這個周總也就這樣,無非是在強撐著不想給錢。

那既然如此,就直接進辦公樓了。

「反正這是你們老闆欠我家的,我就在這樓里住下了,我不走,你也別想走。」

她已經想好了,只要周毅想下班回家,就攔住對方,絕對不讓他走。

周毅這邊,視頻發到了網上,引起的議論也非常多,大家現在都比較好奇一點,那就是面對這樣的無賴式的行為,我們能怎麼辦?

報警嗎?

很多都說,這樣的行為報警好像沒什麼用,他們也沒做什麼違法的事。

那麼,面對無賴行為我們就真的沒辦法了?

於是,在一個午後,方小鳳終於見到了周毅。

「原來你沒死啊,我還以為你死了,咋的,這是想給錢了?」

看著對面的周毅,方小鳳看看身邊的幾個親戚,臉上帶著幾分得意道。

看吧,還是來鬧了有用,你在網上發幾個消息,起訴什麼的都沒用,白浪費錢。

咱們這才幾天呢,他就撐不住了。

旁邊幾個一起的親戚,連帶著後面趕來的方風雨也是點頭,人沒了,但不能這樣就沒了吧,你總得……對不對,有點價值。

這話聽著不舒服,但就是很多人的想法。

很多的孝子賢孫們恨不得把老人的一切價值都榨乾了。

你別管我活著的時候孝順不,反正你看我爸爸沒了我這麼努力地為他要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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