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翻譯翻譯,什麼叫踏馬的維權!(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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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周毅開始闡述自己的計劃,很簡單,和之前菩薩兄一個人起訴一堆人是同樣的玩法。
玩法都一樣,只不過這次呢,是一堆人起訴一個公司!
那個蘭總不是說我一個人起訴沒用嘛,好辦啊,我就喜歡這種說實話的男人,一個人起訴沒用,那人多點就有用了。
我出錢出大狀幫你們固定證據,幫你們起訴,完了起訴贏回來的違約金,看情況,可以給大家分一點,畢竟大家其實就只當了個工具人而已。
大家都簽好合同,這個都很好辦,電子合同,也是目前的趨勢。
如果有觀眾老爺覺得這是在玩遊戲,電子合同不算合同,那很快他就會體會一下被起訴的感覺。
畢竟系統的錢是系統的,但是違約金你要是不給我,那虧的就是我了!
公司的員工,以及他們的家屬自然是這次活動的大頭,但還是不夠,幾百人算什麼,就算都贏了,違約金才多少錢。
對於一家年公布營收用億來說話的公司,這點錢也是毛毛雨。
這個遊戲,那就是人越多越好,反正有系統在呢。
唉,感慨一下,好好的一個較真系統,被自己玩成了另類的「洗錢系統」,而且走的途徑還是法律途徑,這是人性的扭曲吧……
視頻做好了,前後看看沒什麼問題,但是周毅沒有著急上傳,他需要和方大狀好好商量一下。
最起碼,得把具體到個人用來維權的錢給確定一下,然後大概就能知道這次的支出是個什麼概念了。
一個電話打給了方大狀,電話接通沒說話,五秒之後直接掛斷。
律所內,周欣然儘管已經不是助理了,但依然幹著助理的活兒,因為方大狀暫時還沒找到合適的助理。
對於這樣的電話,周菜鳥已經習慣了。
等電話掛掉,周欣然隨口問道:「方老師,那伱下午還是去見周毅吧,目前報名想當您助理的名單,您有時間了看一看。」
「行,我抽空看看。」
等到周欣然離開了,方大狀拿起那份名單開始看,只是看了一會兒就全都否了。
他要的助理,履歷不需要多麼的豐富,重要的是思想要合拍!
當初為什麼讓周欣然當這個助理,主要還是覺得她也是個較真的人,你看連著遇到那樣的當事人,而且對方代理人還是他方許鏡,還都能忍著把官司打完。
雖然都敗訴了,而且其中一個更是進去了,那也不能怪她。
算了,還是自己去考察吧,最好能再遇到一個被他方某人按在地上摩擦的小律師,那樣的話,相信一定會讓對方很舒服吧。
時間一晃便來到了下午,方大狀掐著時間帶著周欣然離開律所,直奔老地方咖啡館。
到了地方,推門進去,裡面響起了周毅的聲音:「方大狀,這裡!」
雖然根本不需要他喊都知道,但是每次這聲音都會讓人很舒服。
「怎麼了,這才幾天呢,又要照顧我生意了?不是我說啊周毅,你這有點太頻繁了知道嘛。」方大狀一邊坐下一邊笑道,金絲眼鏡十分的明亮。
「也沒有太頻繁吧,還是之前那個付費超前點播的事,法院那邊應該已經送達了,對方派人來聯繫我了。」周毅喝了口咖啡道。
「哦?聯繫你,跟你說什麼了?」
「人家跟我說,我一個人起訴,就算是贏了也沒什麼用的,對於一家公司來說無傷大雅,反正大概就是這麼個意思吧。」
方大狀沒說話,周欣然也沒說話。
這就是為什麼會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而不是有經營者或者生產者權益保護法的原因。
因為從法理地位上,這些經營者,不管是大的公司,還是商家,都是處於更高地位的。
一個人起訴贏了,對於奇異公司就是沒用,賠點錢嘛,那算什麼。
抄作業其實也不算什麼大問題,周毅起訴了這麼多次,真正抄作業的人又有幾個呢。
因為種種原因,大家真的是不可能去和這樣的公司較真的。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人家可以有恃無恐!
此時周毅繼續說道:「所以方大狀,我這裡有一個小小的計劃,但是需要你的支持,順便你幫我看看,能不能弄!」
接著周毅將自己的計劃說了一遍,然後就看到,對面的方大狀臉上好像激動了起來,而旁邊的周欣然,看著他的目光就像是在看著一個變態中的變態!
「你確定要這麼弄?這麼弄的支出……算了,我剛剛大概算了算,這麼弄的支出貌似還不如你之前那麼搞的開支呢。」
方大狀明顯興奮了起來。
作為一個真正較真的男人,方大狀其實更想看到那些公司接受教育的樣子。
他在聽到周毅之前的話之後有點沉默,是因為他很清楚,對方說的確實是那樣。
如果沒有某個靚仔胡整,那些話就是真正的現實!
大公司面對個人,是真的不怕你起訴的,而且輿論這個東西,有時候很有用,但有時候吧,真的也就那樣。
市場監管部門要介入,也得依法,而不是說看到輿論沸騰了,就會趕緊對你罰款什麼的,那肯定不是。
付費超前點播說了這麼久,不乏有人向相關部門投訴,但是卻沒有任何的動靜,說明對於這個模式本身,其實在法律上並沒有太大的爭議。
沒幾個人去起訴,你就算贏了,也就是贏了而已,因為對於打官司,其實很多人心裏面還是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因此,在聽了周毅的計劃之後,方大狀的激動那是溢於言表!
什麼叫踏馬的維權,這才叫踏馬的維權好嘛!
眼見得周毅有點不理解,方大狀便說道:「這個官司主要的開支是什麼,是律師費,以及固定證據做公證的時候的公證費,但是呢,公證費是可以請求對方承擔的!」
「那麼就只有律師費了,這個好說,我們這次可以直接打對半,甚至可以更少,因為這麼大規模的訴訟,不單單是靠著我一個人就能弄成的。」
方大狀說的是實話,就他個人而言,關係到這了,一兩個案子免費給打也不算什麼,但是呢,這次的訴訟,肯定是需要其他律師來輔助的。
否則那麼多的案件,累死他也搞不完。
而他雖然是那家律所的主任,也不可能慨他人之康,大家做事情,該賺的錢肯定是要賺的。
但是他可以出面來打折,因為案件本身很簡單。
「公證費用,加上律師費,再加上普通程序的訴訟費五十塊,每個人起訴的成本也就是一千多,而且官司贏了,那公證費用你都能拿回來,還能再拿違約金,這個很有搞頭!」
五十塊的好兄弟,一般案件普通程序的話訴訟費是五十塊,簡易程序是二十五塊,所以如果你自己的法律知識足夠,理論上來說你維權會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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