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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章 這個靚仔又又又來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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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和債權?」王武城的臉上帶著些許的疑惑,看著這位不請自來的方老師,有點奇怪。

旁邊的周欣然心裡也是同樣的想法,只是沒有表達出來,她也奇怪為什麼方大狀對於一個離婚官司這麼上心。

只是,方大狀都已經開始諮詢了,她自然不好說什麼。

而在旁邊,方大狀已經開始侃侃而談。

「對啊,物權和債權,只有明白了這兩個東西的區別,你才能知道你在不動產權證上加名的行為意味著什麼。」

當然,這個時候就算是方大狀這麼喪心病狂的男人,也不會真的開一堂課,他只是用很淺顯的語言來大概描述了一下物權和債權。

說的簡單一點,物權的標的是物,也就是說,這東西是你的,不動產對於物權的實現一般來自於登記。

就像是我們買房子,問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過戶了沒。

王武城聽到這裡已經迷糊了,因為物權和債權,這是民法中最為基本的兩個權利之一,當然,對於法學來說,最為基本,也意味著最為重要。

就算方大狀已經儘量簡單說了,但王武城依舊有點迷糊。

「方老師,您的意思就是,我如果在不動產權證上加了對方的名字,那這就相當於一種贈予行為是吧,直接將房屋產權的一半贈送給對方,但是……那百度上還說這個加名字沒用啊。」

聽到這話,旁邊的周欣然忍不住道:「大哥,伱要是再提百度,你就自己去百度吧,何苦來找我們,還花錢。」

王武城聞言趕忙閉嘴,示意讓方大狀繼續說。

法理的東西就是那些,而要讓一個人理解法律,最簡單的方法,以案釋法。

而且方大狀一張嘴就是最通俗的例子!

「現在呢,張三把自己的一套房子,賣給了李四,啊,李四是個有錢人,不差錢,直接就說我給全款,但是呢一直沒過戶。」

「那李四心大啊,覺得遲一天兩天沒什麼,結果張三轉手就把房子又賣給了王五,這次依舊說過段時間再過戶,但是房子可以先讓你住。」

「王五那高興啊,我都住進來了,你又能咋樣,我怕什麼,過戶就不著急了,結果張三又把房子賣給了陳六,這次按照合法手續辦理了過戶和公證,那麼你說,這房子該歸誰,誰的是物權誰的是債權呢?」

周欣然沒說話,方大狀說的這些其實都是很基礎的知識,但是在現實中,很多人都會忽略,要麼覺得對方不會騙人,要麼覺得我住進去了就沒事。

看著王武城好像明白了,方大狀笑道:「所以我告訴你,不動產權證上加名,這個行為本身其實是很有意義的一個法律行為,這意味著部分所有權的轉移!」

「回到你之前的問題,就算不加名字,貸款房的話也會用共同債務來還貸,也得給人分錢,但是你要注意,這部分錢,就是債權,而不是物權!」

如果說之前方大狀這麼說王武城還不太理解,那麼在經過了之前那個案例後他直接有了深刻的認識。

債權,我有了可以給你,沒了你就等著,欠債的是大爺。

但是物權不一樣,物權是強制性的,是排他性的!

事實上過戶當然重要,但是合法占有在物權方面同樣很重要。

如果李四王五和陳六都沒有進行過戶,那麼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一般認為應該先履行已經合法占有該房屋的那一方,也就是說這房子歸先占的王五所有。

剩下你們倆,乖乖和對方要錢去把,一房二賣或者一房三賣,這是最典型最直接的物權大於債權案例。

「那方老師,我這房子是不是現在很好弄,肯定歸我是吧?」王武城眼巴巴地問道。

他可是記著呢,之前這位姓方的律師說有了民法典,會稍微好一點。

然而方大狀的話直接讓他懵逼了。

「那肯定不是歸你,你想什麼呢,都跟你說了半天債權物權區別了,別說婚後你都給人加了名,你就算不加名,按照現行民法典的規定,婚後如果一方父母出資購買房屋的,有約定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一律推定為父母送給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

這是民法典和生效的相關司法解釋的新規定,過去呢,如果父母在婚後給子女買房,如果只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以視為對子女的贈有。

這是屬於一方個人財產。

但是呢,新的民法典對這一條進行了更改,除非有著明確約定,否則,都會被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這就是告訴你,要麼你就在之前都約定好了,別礙於面子這也不弄那也不弄,指望對方善良。

要麼你就不要輕易離婚……

王武城現在傻眼了,他來之前想的好好的,只要找律師,那肯定就能保住自己的房子,要回自己的彩禮。

結果現在發現,人家的算計真的有用!

對於這樣的結果,周欣然並不意外,有心算無心之下,這情況太正常了。

她現在也有點犯愁,因為真的說起來,這個案子的辯點太少了。

如果她去處理這個案子,那是特別不好弄的,想想都覺得發愁。

「那方老師,你不是說這個新的民法典之下,我這個房子還有保住的可能嗎,那你說這怎麼保住……」

王武城有點著急道。

「你覺得為什麼我之前會問你你們的感情狀況,因為從你的描述來看,在之前的婚姻生活中,你的妻子很明顯有一點家庭暴力的傾向。」

「或者說,她自己可能沒有明顯感覺到,但是實際上卻在生活中對你進行了精神方面的控制,讓你不由自主地就想聽她的話……」

方大狀很明顯已經說嗨了,或者說大概是王武城的經歷引發了某種共鳴吧,誰知道呢。

他想要說清楚的就是,家庭暴力,可不單單是指夫妻一方把另一方揍得頭破血流,為什麼會有家暴方面的專門規定,因為在家庭中,長期的精神控制同樣屬於家暴!

而家暴,屬於婚姻過錯的一種,民法典中對於婚姻過錯方有了相關的規定,無過錯方可以和過錯方提起損害賠償。

當然,還是得明確,這屬於債權,對於王武城和其父母之前的行為,方大狀也沒有特別好的辦法,因為規定就是規定,證據就是證據!

而能否證明對方存在家暴,同樣需要舉證,證據就在王武城的手機里,是夏紫燕之前給王武城打電話時的一系列錄音,以及聊天記錄。

沒辦法,夏小姐在和王武城相處中,早已經習慣了自己就是高出了對方一頭的地位,說話做事都是頤指氣使。

反正只要王武城不聽,那就會說他不愛她了。

方大狀在教王武城怎麼來收集固定證據,王武城聽的很認真,臨了又問道:「那麼方老師,彩禮呢?這個……我還能拿回來多少?」

「彩禮嘛倒還好,如果你在別的省份,那能要回多少真的不好說,畢竟你們已經領證而且共同生活了快一年。」

「但是在漢東省,我們今年出台了新的規定,專門遏制天價彩禮,這個界限就是十萬元!」

「如果彩禮超過了十萬元,領了結婚證,共同生活半年以上未滿一年的,需要按照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五十來進行返還,而超過十萬元的部分,則是可以全額返還。」

「不管怎麼說,你們也已經結婚快一年,你是肯定不可能都拿回來的,如果還想結婚,我的建議是,把人看準了,如果看不准,記得多留個心眼!」

結婚是大事,彩禮房子車子,每一樣都不會少,按道理來說我們肯定應該以誠待人的,但最怕的就是,你以誠待人了,對方卻留了心眼。

這就是一筆糊塗帳,因為民法典現在嚴禁以結婚為目的索要財物,也就是說,彩禮本身就是法律禁止的行為。

王武城回家了,他還在考慮到底該咋辦,是協議離婚,還是起訴。

但他知道,自己的房子,確實有一半是給了夏紫燕,能做的就是從別的方面找補回來一點,這就是有心算無心。

哪怕百度不靠譜,但是加名字這個行為,肯定是有其法律效果的。

律所辦公室內,周欣然和方大狀默默地坐著,忽然,方大狀抬起頭來,臉上帶著一種熱切的表情道:「欣然,你說如果有一天你和周毅離婚了,那你們誰的算計會深一點?」

「你看啊,你是律師,周毅可以喊我幫忙……」

聽著這些話,周欣然已經懵逼了,大佬你說啥,我和周毅,離婚?

這現在還沒結婚呢……啊不是,這現在就是個普通朋友,你咋想的這麼深入!

周毅並沒有再理會王武城的事,反正律師已經推薦給對方了,雙方非親非故的,作為一個鄰居,這已經仁至義盡。

他現在關心的還是那個中介!

只是有點奇怪,安上攝像頭之後連著三天,對方都沒有任何動靜,這是要收手了嗎?

當然不是,葛經理這三天有點忙,畢竟作為一個中介,他還是要以工作為主。

忙完了,和同事聊天,就直接將自己的行為說了出來。

這種事在他們這些不太正規的中介里很正常,客戶跳單了,那必須得讓他們不好過。

事實上,堵鎖眼,不單單是黑中介會幹,催債的,還有其他那些灰色地帶的人都經常會這麼幹。

影響也不大,就是讓你噁心。

「你這才堵了一次算什麼,人還不是不願意給你啊,我跟你說,你就得繼續去堵,那不可能都給,給一部分也行啊,不然那麼大的單子,忙前忙後跑了半天,完了一分錢拿不到,這肯定不對。」旁邊有同事說道。

葛經理點點頭,確實是這樣沒錯,不管怎麼說你也得給我一部分錢。

「再去堵個幾次,我和你一塊,咱們這些中介遇到跳單必須得硬起來,不然就是被欺負的。」

沒說的,有了同事的勸說,葛經理覺得這必須得去繼續堵,至於說這件事會不會造成什麼後果……

那能有什麼事,公司里有的是前輩,據說有位曾經連著堵鎖眼撬鎖之類的幹了好長時間,根本沒事。

於是,在三一個小時後,周毅接到了楚藍打來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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