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一家人非要整整齊齊才行?(2/2)
跟你一起吃一起拉的,直到把你弄得煩了,沒辦法必須還錢,這才行。
所以很多人都不覺得這樣做有什麼問題。
現在老章也不覺得自己的行為有問題,報警唄,我啥都沒幹,我連一指頭都沒碰對方。
其他的鄰居們現在也不好勸了,當然,沒人去勸老章夫妻。
原因很簡單,人家的兒子都被抓了,你還能咋說。
眼見於此,關雁也不說話,就在旁邊靜靜地坐著,她其實也不知道咋辦,只能寄希望於警察。
沒多久巡邏片警於文山便趕到了,看著樓道里的一堆人喊道:「都讓開一點,大家讓開一下,不要太擠。」
這可是樓道,萬一發生什麼推擠事故,那樂子就大了。
等到大家都讓開了,這才走上來道:「誰報的警?」
關雁伸手道:「同志,我報的,就是他們,他們今天進了我家就不走,怎麼說都不走。」
於文山進了關雁家裡,隨即問道:「怎麼回事?為什麼不走啊?」
老章夫妻不說話,關雁開口道:「事情是這樣的同志,大概是幾天前吧……」
關雁將整個事情的經過一五一十地說出來,當然,她依舊什麼都不知道,她就是一個喜歡吃辣的林城人。
講到對方敲詐勒索自己錢的時候,老章想插嘴。
「同志,這真的不是我兒子敲詐勒索,他可能,可能就是覺得要讓她賠錢吧……」
「一個一個說,知道嘛,你繼續說完。」
關雁將所有事情說完,然後道:「就是這樣了同志,他們非得讓我給之前抓人的警察打電話,說這是誤會。」
「還說不解決問題他們就不走,您說說,我現在能怎麼辦?」
老於嘆口氣正要說話呢,那邊老章的老婆已經忍不住道:「同志,您可千萬別聽她瞎說。」
「我兒子我們都知道,那一輩子老實巴交的,咋可能敲詐勒索呢,這其實就是個誤會……」
「好了!」老於喊了一嗓子,終於把人都震住。
「什麼誤會不誤會的,既然都已經被傳喚了,那就是已經刑事立案,怎麼可能是誤會!」
「你們兩個,現在立刻離開她家。」
老於乾脆利索地說道。
基層做事,要講究方式方法,該有的原則更是一點都不能少。
都已經被抓了,這還說什麼誤會,也就是老於經驗豐富,換一個年輕點的,這會兒估計都要爭論一會。
「可是同志,那五千塊我們可以退給她啊,這,這憑什麼就是敲詐勒索了。」老章喊道。
「是不是敲詐勒索,自然有法院,有檢察院來決定,而你們現在私自進入別人家裡,這已經是違法了知道嘛?」
「別人也都讓你們離開了你們還不走,現在我再次通知你們離開這。」
老章兩人不說話,在那裡裝死。
耍賴嘛,那就不能臉皮薄,你們說什麼,我根本聽不到。
門口的鄰居有人勸說讓兩個老人先離開,可是人家根本不聽。
老章早已經打定主意,我們是老人,你還能咋樣,你還能把我們抓了不成。
又沒有動手又沒有幹嘛。
老於再次上前說道:「你們確定不離開?那我預先得告訴你們,非法強行闖入別人家中,或者在多次通知後無故拒不退出的,是會觸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
「知道嘛?到時候你們兩個也可得進去坐牢知道嗎?一家子都去坐牢?仔細想想吧。」
啊?旁邊的關雁聽到這裡頓時一愣,還有這麼一個罪嗎?
方大狀和阿毅都沒有提到過。
這個罪你說它不存在,它確實存在,而且這個罪可是行為犯!
根據法條的定義來看,理論上來說只要你實施了這樣的行為,那就可以立案追究。
但根據相關的司法解釋規定,區分非法入侵住宅罪與非罪的界限就是,看其情節是否嚴重。
只有嚴重影響了他人正常生活,住宅安寧的,才能以犯罪論處。
日常實踐中,面對著這樣的情況,相關部門也很少會真的去追究,頂多是會進行行政拘留。
而只有在屢次三番之後仍然不改的,那才會真的追究,這也是實踐和法律的區別。
關雁覺得自己長見識了,她心裡甚至開始期待,如果真的能讓這倆坐牢就好。
但是在產生這個念頭之後又突然感覺,自己現在好像也變成了阿毅的形狀……
動不動就想把人送進去。
可是他們的行為真的太讓人生氣了好嘛!
老章也有點愣神,他感覺會不會是這個警察在騙自己,但是又覺得對方應該不會騙人。
那就是說真的有這麼一個罪?
「不是,同志,咋回事啊,我們進來她家裡可是什麼都沒做,我們連一個指頭都沒動她,咋就又到了犯罪了?」老章的老伴著急了。
外面的鄰居們也是一個個都挺驚訝,好端端的,又扯到犯罪上了……
不就是來鄰居家裡然後不走嘛,這都不行?
老於趁機來了一波普法,別人家不讓你進的,你不能強行進,進去了別人讓你走的,你也得趕緊走。
否則就會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說完了,外面的鄰居也開始擔心起來。
之前的劉爺爺趕忙勸道:「老章,出來吧,趕緊出來吧,有什麼事你慢慢解決,別你們兩個也被抓了。」
「到時候熊熊咋辦?」
提到了孫子,老伴有點著急了:「咋辦呢,咱們出去吧,這要是被抓了……」
「抓什麼,誰敢動我們!」
老章嘴上喊道,然後就看到老於已經拿起了對講機開始呼叫支援。
於是老兩口趕忙走了出去,老章不相信是犯罪,但他又不敢賭,兒子被抓的場景還在眼前呢。
昨天事情比較特殊,所以只有一章還沒請假,今天早上先來兩章潤個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