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章 狗的命難道不是命嗎?(2/2)
辦公室里,方大狀緩緩地合上了自己的筆記本,搖頭笑道:「你這找的都是什麼人啊,行吧,那我就跑一趟吧。」
「說起來,這種類型的案子好像也不多見,估計肯定會有扯皮的時候,別讓我白跑一趟就行。」
儘管早已經知道這件事肯定會有扯皮,但是誰都沒想到,這扯皮來的會這麼快。
光明區法院,立案廳。
方大狀進來後的動靜照樣很大。
將起訴狀提交給工作人員的時候,裡面的工作人員都有點懵。
「方老師,您確定是這個吧,周先生撞壞了對方的狗,然後現在你們要起訴,讓對方賠償你們修車錢對吧?」
「對就是這樣,我們沒有責任,讓他們修車不給修,可不就得起訴嘛。」方大狀笑道。…
工作人員也笑了,隨即開始認真審查。
剛剛那一句話也只是有點詫異而已。
這其實就是最直接的一般侵權責任,包括最高法的司法解釋都有過相關規定。
只是因為對面是寵物狗,所以看起來會很麻煩。
但其實沒有那麼麻煩。
方大狀這會兒等著裡面立案,就開始給周毅舉例子了。
「你看啊周毅,張三買了一塊幾十斤的黃金,很大個頭,大塊的黃金,然後呢,在路邊的時候一個不小心,這黃金甩了出去。」
然後有車來過正好撞上,車輛受損,那你說在有證據的情況下,張三的人需不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呢?
就是法盲也知道,這張三肯定跑不了,甭管你是故意還是過失,你的行為都跟車輛受損有著直接的因果關係,那就必須承擔責任。
「那麼好,我們把黃金換成寵物,寵物也是主人的財產,但是寵物有個特點,什麼特點呢,寵物會自己跑,所以出門在外,需要用繩子牽著。」
「而寵物沒有被牽引,突然竄出來,那麼我們就可以認為,作為狗主人,其本身是應當能預料到自己的狗會竄出去,但是卻因為疏忽大意或者過於自信而沒有去管,所以導致了這個結果。」
「那麼,其就應該承擔侵權責任!」
周毅感覺自己好像懂了,但又好像沒懂,不過沒關係,反正有方大狀在呢。
這邊起訴的如火如荼,另一邊,張偉張律師同樣在準備材料。
周毅的個人信息直接從交警那裡就能拿到,同樣我們需要知道,在法律方面,法院才是最終的那一環。
所以人家不服要走法律途徑,交警也不會說什麼。
…………
而在此時,家中,向玉玉幾乎是帶著強烈的情緒,在網上發出了一篇文章。
「三月二十七日,陰,貝貝走了。」
「一切都發生的太快了,和往常一樣帶著貝貝上街遛彎,也就是一個疏忽的時間,貝貝便已經倒在了血泊之中。」
「他被一輛快速行駛的車直接撞飛了好遠,好遠,我能想到貝貝當時的心情,他肯定很害怕。」
「可讓我沒想到的是,那個撞了貝貝的車主絲毫不認為自己有錯!」
「他說自己沒有任何錯,說一切都是我們咎由自取。
「可是,憑什麼呢,那就算再怎麼樣,貝貝也是一條命啊,我養了他這麼久,真的和家人都沒區別了!」
「於是我告訴他,我要起訴,我一定要讓他承擔責任,我不是想要錢,我就是想讓他給一個交代,讓他公開道歉!」
「然而,面對我的話,他依舊叫囂,讓我隨便去告,說誰不去告誰就是孫子,在二十一世紀,在一切都**治的今天,我真的難以想像會有這樣的人存在!」
「那我就說到做到,這裡就是起訴狀,還有下面附著的是貝貝的照片和血統證書,以及我們當時所花的錢。」
寫完了,點擊發送。
同樣的文章也發到了短平台。
她在這裡發過不少自己和狗玩耍的照片,粉絲數量有個一萬多,畢竟怎麼說呢,本來長相底子就不錯。
然後稍微打扮一下,再加上美顏和濾鏡,你就可以想像到那情況了。
而在她的這些內容發出去沒多久,那些早已經找好的自媒體大v們便開始轉發!
有那激進的直接取了這樣的標題:為什麼總有人對狗狗那麼殘忍呢?
得益於大數據推送,很快這些內容就被推送到了很多愛狗,喜歡狗的觀眾那裡。
很快,有的愛狗人士直接按捺不住了。
把狗撞死了不賠錢,而且還這麼囂張?
而在大綠書,則是另一個光景。
「心疼小姐姐,更心疼貝貝,看完了文章我哭了好半天,真的是這男人憑什麼不負責呢!」
「小姐姐不要怕,我們大家都努力把這個人找出來,果然啊,男人真的是沒一個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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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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