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0章 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1/2)
儘管在網際網路各種實名認證的今天,各大平台依舊有不少的三無小號,這些三無小號存在的原因很多。
有的呢是網絡水軍弄出來的,有的呢則是有心人故意用這樣的帳號來帶節奏的。
不要覺得奇怪,我們的個人信息其實早已經被到處傳了,現在有太多的渠道會泄露我們的個人信息。
這就相當於一種隔斷,把自己和網際網路帳戶綁定的那個人隔開。
比開小號什麼的要強太多了,所以有的人仗著這一點就在網上有恃無恐,各種亂說話,反正你們找來找去只能找到那個帳號的綁定人。
在這樣的情況下和你硬剛,然後表現出一副我這裡有你大瓜的樣子,但其實呢,毛線都沒有,但是他們的目的達到沒,達到了!
起碼在這段時間裡,對於阿毅這個「較真區扛把子」「區霸」的質疑聲就越來越多,三人成虎眾口鑠金,這真的不是在開玩笑。
現在周毅打開各大平台都能看到很多對於他自己,還有方大狀的質疑。
質疑他道德敗壞,質疑方大狀違規炒作。
在網際網路時代,毀掉一個人真的是太容易了,但是要想將自己丟了的名譽重新拿回來,又太難了。
人們會用各種各樣的語言描述著伱那些根本不清楚是真是假的內幕,但是卻不會花一點時間來看法院的判決。
甚至對於法院的判決,他們也會懷疑有內幕,他們會懷疑一切能懷疑的東西,直到把自己懷疑進去踩縫紉機,才會停止。
方大狀說的很詳細,通過渣浪那邊的查詢能找到的就是這,對方的綁定手機是來自幾位老人家,七十歲八十歲不等。
「那方大狀,我們現在怎麼辦,這……這明擺著那幾位老人家肯定不會在網上這樣亂說話的,這……我們現在該怎麼辦?」
對方跑路了,將最近發的所有消息都刪的一乾二淨。
為什麼現在我們都知道刑事自訴,而且看起來有些人就是在誹謗,但你要真的通過自訴來解決問題還是會那麼難呢?
因為嘴炮司法和司法實踐是兩碼事。
方大狀開口道:「不要著急,事情到了現在這一步,單單靠著我們個人的力量是沒有辦法解決的。」
通過起訴平台,拿到帳號後面的個人信息,再提起刑事自訴,這是我們能通過自己的努力所做到的東西。
但是再往下,就不是個人權利能做到的了。
甚至可以說,假如那個「日出東方」,你明知道他就是胡榮,但你在法律上去沒辦法把雙方串聯起來,因為法律要講證據!
「所以現在只有一個辦法,自訴轉公訴!」
「自訴轉公訴?」
「對,只要轉為公訴,那就好辦了,我們沒有辦法獲取那些更加詳細的資料,但是公安部門卻有很多的辦法!」
周毅想了想問道:「可是方大狀,你也說了,人家用的是別人的身份信息,這如果是隨便買的信息,怎麼查呢?」
電話里的方大狀笑了。
「這是你需要考慮的問題嗎?你是不是不知道我們現在網絡技術手段的強大之處,在網際網路上,凡是你做過的事,說過的話都是有痕跡的,而且這痕跡不會因為你刪除相關信息跑路而消失!」
「你的設備信息,你發這些話時候的IP,等等等等,辦法太多了……」
用方大狀的話說,如果在網上套個娃那就沒辦法固定證據,沒辦法找到人的話,那就真的太小看現在的技術了。
所以關鍵不是能不能找到……
這就是方大狀所說的關鍵,如果想找到對方,必須得把自訴轉成公訴,如此一來,公安機關才會介入。
「那怎麼才能把這自訴轉公訴呢?誹謗案件應該不容易弄吧?」周毅再次問道。
「誹謗案件確實不容易轉成公訴,畢竟我們的法律規定,除非是對社會秩序造成了很大的破壞,否則一般來說是不會轉公訴的。」
「但是呢,如果我們把這個問題轉化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進行犯罪的問題,就有辦法將自訴轉化為公訴!」
方大狀開始了他的解釋,首先需要明確的一點,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並不是犯罪,但是呢,如果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進行犯罪,那就要以犯罪論處,這一點,我們的法律有著明確規定。
然後呢需要明確另一點,誹謗罪是不是犯罪,當然是了啊,它告訴才處理的規定和是否犯罪沒有關係,它就是犯罪!
那麼關鍵部分來了,冒用他人信息進行犯罪的,以犯罪論處,好了,既然誹謗罪是犯罪,那對方冒用老人的身份信息進行犯罪,那肯定是構成犯罪的。
到了這個時候,被害人是誰,被害人是那幾位老人,他們的身份信息被冒用,而且造成了嚴重後果——也就是犯罪,他們去報案,那就是公訴案件,就必須給他們一個交代!
這裡面存在著多個法律關係,以周毅和方大狀的本事,通過法律只能找到老人,儘管對方是老人,但該起訴還是得起訴!
這是法律規定必須要走的程序,走完了這個程序,接下來就是老人證明他沒有發表那些言論,這需要人家自己證明嘛?
不需要啊,人家去報警,這時候就是相關部門介入的時候。
至於說檢察機關直接將誹謗案件由自訴轉為公訴,那是有可能的,但是可能性太低了,沒有形成巨大的輿論熱點,沒有對網絡秩序造成破壞,那基本上是不會轉的。
周毅聽的眼睛開始冒蚊香圈了,下意識地說道:「那這對那幾位老人不公平啊。」
這確實是很重要的一點,將心比心,你好端端的哪天突然被人提起了刑事自訴,一個不留神就得去坐牢,那你會是什麼想法?
從法律上來說好像沒問題,但我們在生活中不是只講法律的,只講法律,那是人渣。
「對啊,這就需要你來做了,我們先和他們商量好了,然後來起訴走這個法律程序。」
讓很多不懂法的人看起來好像起訴這一步有點脫褲子放屁的感覺,但這是必須要有的程序,沒有這個程序,你無法確定誹謗罪。
而且也不用讓判,因為這案子很不好贏。
但是不需要等著判決,應訴了就可以讓對方來報警,因為對方的身份信息被冒用了。
好吧,周毅總算是明白了,不過這也正常,法律上的事交給方大狀,法律外的事,他周毅來處理!
「另外,我們還得去找平台!」方大狀再次開口道:「我之前說我們得舉報,留下證據,你不理解對吧,就是要用在這裡的。」
一般來說,我們的法律並沒有嚴格規定平台的審核義務。
平台只是一個平台,所有人都可以在上面發表言論,平台並不是說要對上面的所有言論負責,否則,那各大網際網路平台的法人代表早就進去了……
但是呢,當你向平台舉報某某文章或者視頻對你造成了什麼危害之時,平台就必須得進行審核,這就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的一個關鍵點。
說穿了其實還是程序的問題,你可以說投訴沒用,但你必須得先去做了,才可以說,才可以將這個東西當做證據!
前提是你提交的侵權證據必須得明確。
我們發現對方有誹謗行為而且情節嚴重,所以我們提出要讓平台刪除,可平台卻說對方的話並不存在違規的情況,那這種時候,你就可以要求平台承擔責任了!
人要送進去,錢也得找補回來一點,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方大狀這邊整理固定證據去光明區法院開始起訴,而另一邊,周毅則開始聯繫那有可能被冒用身份信息的幾位老人。
之所以說有可能,是因為在沒有完全調查清楚之前,不能確定,因為有可能他們的兒孫輩用他們的身份信息來註冊帳號的。
…………
漢南省,青岩縣,可以說是漢南省吊車尾的縣,屬於國家級的貧困縣。
秦大爺今年已經八十一了,可依然是閒不住,干起農活來還是一把好手。
又是一個好天氣,秦大爺早早地起來,收拾收拾就準備下地去,幹過農活的人都知道,農民是起得很早的,特別早。
正收拾了沒多久,旁邊孫子給買的老人機響了。
秦大爺有點奇怪,他這手機號一般就只有家人才知道,這個時間點是有什麼要緊的事?
趕緊接通,好在老爺子耳朵還不算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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