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 方大狀開始熱身了!(2/2)
之前見到方大狀和周總一言不合直接離開,那早就羨慕的要死,今天總算是得償所願了。
「王律師,吳先生,你們這……」
陳文景喊了幾聲,結果人家根本不搭理,又趕忙和法官說。
然而法官看了看也只能攤攤手,表示自己無能為力。
調解嘛,他法官可不能強迫,這是要雙方自願的。
陳文景嘆口氣,來之前光明區分公司的領導還說,能調解儘量調解,畢竟事情已經有點大了。
他們運營商也有親爹,但是呢,因為情況不同,一般來說親爹是不會直接進行處罰的。
但是現在,輿論越來越大的時候,天知道親爹會不會出手啊!
只是,公司這邊是繃著不想就這樣,畢竟上面有考核,攜號轉網和銷號都有考核。
這種類似的違約金就是不想讓人辦理銷號的。
調解沒成功,很快相應的消息就出現在了網上,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堆人已經自發地開始到相關部門那裡打卡了。
就問你們,這種公然採用所謂違約金的方式來阻攔用戶銷號的,管不管!
沒有經過用戶同意就給套餐,完了又各種收錢不想給銷號。
雖然現在明面上看是因為這一百三十八塊而起得紛爭,但是大家都不瞎,這就是運營商在阻撓用戶銷號呢!
只是,原本事情已經快要解決了,公司只要給退回那部分錢就行。
只可惜,人家根本不答應……
京州市的挪動公司分公司其實下面還有分公司,光明分公司,主要這件事就是光明分公司負責的。
再下面才是周經理這樣的營業廳。
既然調解不成,那就只能打官司了。
現在的情況已經變了,他們公司是不能輕易承認私自給別人套餐的!
所以必須得到法庭上來掰扯。
便在這樣萬眾矚目之下,一審開庭的時間到了。
周毅和方大狀照舊來旁聽,這樣的案例很有代理意義。
坐在盤聽席上,周毅看了看方大狀道:「方大狀,你也和王道仁他們聊過了,你現在覺得能贏嗎?」
畢竟這案子比較受關注,所以周毅提前請方大狀把關。
「就現在的情況,那個違約金應該是可以退的,對方的證據我看了,不能證明給那個套餐經過吳德同意。」
「看他們的證據里有一條,說給吳德發過開通套餐的簡訊,他沒有回覆取消,說明是默認同意,應該是會這樣說的。」
周毅聞言道:「這樣也行嗎?」
「當然不行了,就這個案子,很大可能不會被採納的,這種簡訊很容易被認為是垃圾簡訊。」方大狀搖頭道。
至於說假冒證據……這就開玩笑了,官司輸了就輸了,但是假冒證據要是被識破,那就不是賠錢的問題了。
說到這裡,方大狀又道:「但是月租那個不好說,他們公司確實規定銷號當月得交月租,得看發揮。」
就是之前提到的高度蓋然性規則,看你哪邊更有說服力。
為什麼呢,因為吳德這邊能給出的證據是,沒有提前告知。
但是呢,這種規定一般是在用戶須知裡面,但估摸著很多人辦卡是不會去看那一堆的東西……
所以就要扯皮了。
事情也真的如同方大狀預料的那樣。
對於違約金,確實沒證據,但是對方稱已經通知過吳德,他沒有否認。
並且因為是「免費」套餐,不需要他出錢,因此在對方沒有否認的情況下可以生效。
是的,你確實沒有完全同意,但是我們給你發過簡訊,你沒有專門否認過。
而月供,王道仁的觀點是,既然都不用了,那就不能收,對方這樣規定是通過格式條款限制己方權利的,所以應當無效!
這就又扯到了格式條款無效的方面。
然後周毅就看到旁邊的方大狀開始坐不住了。
時而念念有詞,時而擼擼袖子,好像下一秒就要親自上去一樣。
好一頓扯皮,終於,法院做出了判決!
審判長進行了宣判。
雙方爭議的焦點就在於,「免費」套餐的給予,是不是一定要對方完全同意,是否通知之後沒有否認就行。
而月供的問題,就是格式條款是否有效。
這裡就是王道仁被帶進坑裡了,因為法官在判決中說明,格式條款是否無效得另案起訴,而吳德應當知曉相關規定。
而按照目前的規定來說,是需要進行繳納的。
因此判決如下:判決挪動公司退還違約金六十元,駁回其他訴求。
贏了,但是又沒有完全贏。
剛剛宣讀完判決書,周毅就看到旁邊的方大狀已經急了。
或者說,在剛剛辯論的時候他就坐不住了,恨不得自己下場。
「你們這倆法務咋回事啊,和對方扯什麼格式條款,這不明擺著被人往溝裡帶嗎?」
「直接和他們沒有使用的情況下收費是不合理的,這樣的合同是顯失公平的,違反了民法典關於合同公平的原則啊!」
「我也是服了……」
「讓他們提上訴,你們的二審我來打,急死我了都!」
可以看出來方大狀是真的著急,儘管這案子確實容易扯皮,但是被對方三言兩語就帶了節奏,這很明顯有問題啊!
方向錯了,你就算說的再多也沒用。
周毅聞言笑了笑道:「行啊,那我跟他們說一聲。」
另一邊,王道仁接到了周毅的電話。
「周總,讓我們提上訴嗎?方老師要親自上?」
掛了電話,王道仁看看張偉,再看看吳德:「周總說讓提起上訴。」
張偉已經有點習慣了,按照以前的想法,這根本沒必要上訴的。
但是現在嘛,那就去提吧。
巧了,剛剛到了地方就遇到了陳文景。
「你們也要提上訴嗎?那就二審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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