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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8章 我周毅其實也不喜歡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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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著系統傳來的聲音,周毅已經完全沒有了感覺,一個億是多少錢,在有些人眼中這是一個小目標,但是在有些人眼中,這是上輩子加這輩子加下輩子不知道多少輩子都賺不到的錢。

畢竟按照正常來看,就算是每天中五百萬大獎,也得三十多天才能有這個小目標。

公司專項運營資金之前自己好像就拿到過,但數額並不大,這次系統爸爸怎麼突然這麼大方,給這麼多錢。

還沒等周毅反應過來,便有了另外一個提示。

「檢測到宿主已經成功完成十五次事件,晉級,較真先鋒!」

霧草,周毅這才反應過來,好像這次事件就是升級事件啊!

上次的升級事件給了騰達公司的百分之十分紅,這次居然連分紅都沒給,就給了公司運營資金,不過看在量這麼大的份上,也就勉強接受吧……

看來系統這是一門心思想把自己弄成槓精啊,要是能有現金獎勵一個億就好了。

不過沒關係,薅羊毛嘛,以前又不是沒幹過。

但是一個億,不可能都用來薅羊毛,因為公司里的員工也不可能天天都有事。

那這樣的話可以考慮將一部分資金注入公司,再次擴大規模。

現在的勞動市場真的讓人無話可說,各種各樣的言論層出不窮,連加班都能給你整出一堆的新鮮詞兒。

什麼彈性加班,什麼酌情加班,什麼人情加班規定……

好像在加班這倆字前面加幾個詞,這玩意它就不是加班了一樣。

周毅對這些事真的是煩透了,他很想問候一句鼓吹這些的人的親屬,但自己畢竟是個文明人。

怎麼著,彈性加班不算加班,那衝動殺人算不算殺人!

怎麼就不說彈性下班,或者是酌情下班呢?

還有,之前入職公司沒多久的趙甜甜差點猝死的事,現在感覺好像都在批評年輕人。

比如00後整頓職場這件事,你說這是好事嗎,當然不全是好事,但這畢竟代表著年輕的一代對於過去那種極度不合理的勞動的反抗!

什麼時候想著按時下班都是有錯了的呢……

以前呢,騰達公司有心想擴大但不好擴大,現在嘛,有了錢,那自然能再招人。

儘管騰達不可能成為「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中的廣廈,但能幫一個人那就幫一個人吧,現在有這個能力。

正好,今年快要結束了,很多公司在開年會,騰達也在籌備。

那今年這個年會就辦的熱鬧一點吧,給大家的福利也大一點。

一個電話就打給了全總經理。

「周總,您是說繼續注資擴大規模?這……」

不知道怎麼說,只能說周總是個好人吧。

網上關於預裝軟體的熱度已經下去了,一些流量再次開始了自己的表演。

比如有的網紅在網上自爆自己的收入,看呆了很多人,然後相關稅務部門就開始介入調查了。

要不怎麼老祖宗說不能露富呢,這根前段時間在朋友圈炫耀的某位挺相似,只不過還沒有具體查出來是否稅務有問題。

但也讓很多網友們認識到了帶貨網紅的吸金能力,那真的是高到離譜!

而在這樣的情況下,明明粉絲一大堆,而且極其活躍,但卻從來沒有接過代言,從來沒有帶過貨的阿毅就成了很多人談論的對象。

只是現在沒人再敢說「up主這麼有錢怎麼不捐給山區兒童」之類的話了,這位做慈善甚至都用匿名!

保不准你這邊質疑了,那邊反手就丟出某個捐款的事來。

周毅卻不管這樣的言論,他已經來到了公司,正在和公司的高層,全總經理,賀玲賀總監等,以及霍鵬飛他們幾個法務開會。

這次開會的目的就是,周毅準備將這注入公司的一個億拿出一部分來,作為公司的法律援助資金,專門幫助那些遇到了困難的員工。

過去呢,因為很湊巧,劉芳芳那個案子還有老袁和菩薩兄他們的事,剛好刷了任務,所以周毅都幫忙維權了。

也因此公司有了傳聞,說只要遇到問題了就可以去找周總,周總是個較真的人,肯定會幫著大家進行維權的。

周毅當時還懵逼了好久。

現在嘛,有錢了,所以要將這部分傳言以公司規定的形式固定下來。

只要遇到問題了都可以進行申請,由法務部門進行審核,只要覺得合適,就可以進行相應的法律援助!

別人不知道,反正霍鵬飛聽到這裡那是真的熱淚盈眶啊!

原本以為進了騰達就可以跟著周總一起辦事,就可以和各路人馬較真,成為另一個「方許鏡」,結果沒想到,進了公司好久,他基本上都沒怎麼做訴訟。

能做的都是那些非訴的事,儘管也很重要,但對於他這樣的律師來說,做非訴那簡直是一種煎熬。

結果現在,周總居然在公司里搞法律援助,那從此以後,他們這些法務就可以去幫公司員工們維權了!

周毅已經說完,看了看霍鵬飛和劉詩雯道:「以後公司就得麻煩你們法務部門了,如果覺得有什麼問題及時提出來。」

霍鵬飛看了看劉詩雯,隨即開口道:「周總,我們這邊沒太大的問題,主要就是……我們人太少,需要招點人,最起碼需要招能做訴訟的律師。」

「做訴訟的律師?也可以,我來想辦法,你們也能到處問問,看有沒有人願意來。」

眼見得周毅答應了,霍鵬飛更加振奮,苦日子終於到頭了,他霍鵬飛以後的稱呼就不是霍鵬飛了,而是霍大狀!

周毅這邊卻在努力想著有什麼合適的人,周菜鳥肯定不行,這是方大狀著力培養的,現在已經可以獨當一面了,絕對不會讓她來做法務。

那自己認識的律師……

周毅心裡突然冒出來一個名字,那傢伙是個極其倒霉的律師,倒霉程度甚至和某位張姓律師一樣,儘管沒有那麼誇張。

方大狀之前也說過,這人的水平也還湊合,就是喜歡走歪路。

要不……問問他?

周毅能想到的,自然是王道仁王律師了。

而在這個時候,王律師又一次混的很不好。

上次風險代理贏了,他又一次覺得自己的春天來了,所以就各種想接風險代理,結果很遺憾,連著輸了三次。

emmm……放別人那裡,這麼短的時間可能一個官司都沒弄完,他已經輸了仨。

王道仁的賭性太重,他很喜歡接那些看起來很有難度的官司,並且會簽高額的風險代理。

在這種情況下,就算是你水平再怎麼樣,該輸還是得輸。

所以王律師現在又沒人找了,門可羅雀,所里的其他同事現在甚至都不好意思說他。

在這樣的情況下,王律師接到了電話,拿起來一看是周毅。

以前他對周毅的態度不好,但是現在,經過了上次的案件之後,周毅那就是他的財神爺。

「周總,您找我啊,有什麼事讓霍律師他們給我打電話就行,沒必要麻煩您的……」

周毅聞言笑道:「其實也不是什麼大事,就是呢王律師,我們公司現在出台了新的規定,然後呢,需要一些專門做訴訟的律師……」

周毅將大概情況介紹了一下,這才問道:「所以我想到了你,想問問你的意見,看你願不願意來我們公司。」

王道仁聞言愣了一下,隨即道:「那什麼……周總,我能不能問個問題。」

「你隨便問!」

「就是我看之前霍律師他們的待遇挺好,我要是入職了,是和他們一樣對吧?」

可憐王律師還以為周毅知道他連著輸了仨官司,現在又坐冷板凳的事呢。

而周毅卻不知道這些,他下意識地以為這段時間王道仁混的不錯……

因此很快說道:「肯定一樣,而且有了法律援助資金後,你只要幫著騰達公司的員工維權,那收入會更高!」

「周總,我現在就可以去公司報導,您看方便嗎?」

周毅:「……」

掛了電話,王道仁感覺揚眉吐氣,他本來就知道這位周總是如何幫著公司員工維權的。

而在聽了對方所介紹的制度後更是明白,這以後的待遇肯定不錯,更不用說原來霍鵬飛他們的待遇就讓他很羨慕了,打官司很少,但是卻收入很高。

咱以後也要做這樣的人!

一個公司而已,能有幾個案子。

搞定了王道仁,周毅打電話通知劉詩雯,畢竟雖然霍鵬飛水平高,但是法務部門的總監還是劉詩雯。

「周總,您說罷上次那個王律師給請來了?可是,可是他……」

「他怎麼了?」

「他已經連著輸了三次風險代理了,這事在京州市律師圈子裡都傳開了,大家都笑他,是律師之恥……」劉詩雯哭笑不得。

什麼?周某人一下子愣住了,他的腦海里只有一句話:三次,律師圈都傳遍了。

三,三次,三顧茅廬……

所以,我這是找到了自己的臥龍?

那鳳雛呢,鳳雛何在啊?

但沒辦法,自己的面子也是面子,不可能剛剛答應人家就馬上反悔。

只能說道:「那讓他先來吧,如果做的不好再說,具體合同你看著辦。」

劉詩雯做非訴這麼久,合同什麼的那自然門清,這會很快笑道:「沒問題周總,我明白,如果他還是那樣,那肯定做不長久。」

公司里新來了一位法務的消息並不算什麼,因為這段時間公司又開始了擴張招人。

原本公司只是在這棟寫字樓上占了三層,現在又一口氣租了六層,有的弄成食堂,有的弄成健身房,反正一切都和那些大公司對標,除了加班。

騰達公司的擴張並沒有引起什麼,反倒是光明區覺得很不錯,說就缺周總這樣的人才。

畢竟管轄的區域裡有騰達這樣的公司,那簡直是再幸運不過了。

一切都在按部就班之中。

…………

吳秋靈看著手機中的通知真的是一蹦三尺高,她真的沒想到自己居然可以加入騰達!

從投遞簡歷到初面再到終面,再到現在收到offer,也不過幾天的時間,騰達的效率高的嚇人。

雖然外地的人不太清楚,但是她們這些本地人還是知道的,騰達公司現在不管是福利待遇還是工資水平都是首屈一指!

而且經歷了多次擴張,其觸角早已經伸到了別的區域,網際網路行業自然也有了它的身影。

畢業已經快兩年了,真的是顛沛流離,老闆天天畫餅,加班加到爆炸,但工資還是死去活來。

能入職騰達真的是太幸運了!

之前租了半年的房子,還有大概兩個月左右到期,吳秋靈很快掏出手機打給了房東,畢竟自己肯定是要搬到離公司近點的地方,不租了,得提前通知房東。

「什麼?你不租了?怎麼現在才說不租了,你這讓我怎麼再找!」電話對面的房東聲音很大喊道。

「不是啊韓哥,這還有兩個月多呢,也不是馬上到期啊。」吳秋靈解釋道。

「行了,我要開始找租客了,我提前告訴你,這要是到期了找不下人,我就得扣你押金了知道嘛!」

吳秋靈還想說什麼,對方已經掛掉了。

唉,出門就是這樣,她已經習慣了。

收拾了一下,先去前一家公司辭職,然後再去按部就班地去公司報導,聽說公司有一個月的培訓呢。

寫離職申請書吧。

八千多字大章,原本打算寫完一章就發的,但是寫起來停不住,後面安排了好多內容,剎不住車,就一次寫完八千多字再發。

另外,有書友質疑說公司法務不能幫員工打官司,只能給公司打官司……

法條說話,書里已經寫過至少三次了,我就不在正文裡寫,這裡給你說一下,13年頒布的新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第一是律師或者基層法律工作者,第二是當事人的近親屬和工作人員,第三是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不解釋了,可以自己看看是不是符合。

感謝君匪,又一個新手大哥,文痴大哥,wfei大哥,司空澈,宛芙,意中人,感謝兄弟們的打賞,謝謝,咱們明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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