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0章 該進去的,還是進去吧(2/2)
想到這裡,周毅莫名覺得,方大狀有點蔫壞,其實裡面的關鍵信息只有他倆回家的那十分鐘多點的時間。
結果方大狀給整了一堆讓人看著都煩的,更不用說還卡著時間提交……
第三份證據則是通話記錄,對方在電話里否認拿了相機,這看起來好像不能拿來當證據。
但你要知道,以沒撿到作為理由來推脫的,同樣屬於侵占罪的情節之一。
這個證據樂因也沒什麼好的質證理由,還是以證明力度不足,不能證明故意不返還。
樂因已經準備法庭辯論了,他要好好的和對方辯一辯,至於剩下的那個什麼監控視頻證據,他並沒有感覺。
結果方大狀開口道:「我這裡最後一份證據,事發當天,被告和其女朋友韓娟從豬腳飯館回家的監控!」
「我們可以看到,在這個過程中,被告並沒有任何丟棄物品的動作。」
確實沒有丟棄的動作,因為兩人在路上忙著纏綿呢,根本沒時間。
啥玩意?樂因直接傻了。
現在他的感覺就是,對方預判了他的預判!
而且是直接用證據把他的辯護點給按死了……
重頭戲法庭辯論還沒開始呢,就已經完全失去了頭緒。
可憐樂因還摩拳擦掌準備好好辯論一波呢。
在場的大家都不是瞎子,自然能看出來,那個被告律師在聽到這個證據的時候臉色都變了。
法官都有點不忍心,太慘了。
這其實是很多律師都會玩的套路,故意在最初提交的起訴狀或者自訴狀里給你留點漏洞。
那你看了自然是很高興,這不就有辯點了嘛!
然後所有的工作都會圍繞著這個來做,就不去考慮別的方面了。
現在很多律師都是見案子就接,手上一堆案子,那肯定不可能把所有精力都花在一個案子上。
然後等舉證期限屆滿,基本上也就快開庭了,這個時候你就算發現了不對,也有點晚了……
樂因現在就是這個狀態,法庭辯論開啟,說話都有點磕磕碰碰。
節奏直接被完全打亂,只能勉強把之前想的其他點說出來。
但這本身就是被自己否決的,說出來那肯定沒有半點用。
方大狀輕而易舉地就反駁了過去,順手就開始了嘲諷……
就方大狀這樣,那開心了必定會嘲諷,上了法庭的方大狀從來都是沒人性的……
到了這個階段,就連旁聽的吳大媽都已經有了想法,這還說什麼,直接判了就行。
吳大媽旁邊的王大爺甚至覺得,就這案子,牽條狗上去也就這結果吧,還律師呢……
查理大張著嘴,他是能聽懂的,他感覺受到了***的歧視,因為他們委託的這個律師真的好菜……
法庭辯論結束,樂因坐在了椅子上,臉色茫然。
我是誰,我在哪,這是什麼地方。
為什麼對面那個律師就像是變態一樣,為什麼他要那麼嘲諷我,我真的很菜嗎?
最後陳述階段,沒什麼可說的了,希望判刑,判實刑!
一個個的都覺得還是多少年前呢,可以受到特殊待遇,錯啦!
庭審結束休庭,周毅看了看對面,那個查理好像對著自己的律師開噴了。
很快休庭結束,法官當庭宣判:判處查理·羅森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除了這之外,還要返還周毅相機。
聽到這個判決,周毅笑了,光明區法院還是可以。
這次頂住了壓力,直接判了一年,而且是實刑。
別看只有一年,你要知道侵占罪數額較大的情節也就是兩年以下。
而十萬元以上才算是數額巨大,周毅那相機也就是三四萬而已。
舒服了,真的舒服了。
只可惜,襲警並沒有成立……
查理通過翻譯知道了判決結果,一下子坐在那裡,不遠萬里來這邊,還以為能和網上說的那樣,隨便吊妹紙,怎麼都沒事。
結果拿了個相機就要坐牢了……
也不知道這裡的監獄和老家那裡的監獄比起來有什麼區別,聽說他們不尊重犯人的人權啊!
相比之下,韓娟就不太一樣了。
她那個情節不嚴重,而且在知道了自己那個男朋友其實在他們國內就是個窮鬼之後徹底崩潰了。
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就和瘋魔一樣,覺得和外國人做朋友就是「很厲害」。
結果現在,賠上了人和錢不說,還得進去。
倒是韓娟的父親沒有露面,可能也覺得自己家女兒這情況有點丟人。
一天後,還是光明區法院,判處韓娟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之所以判緩刑,是因為認罪悔罪表現明顯,而且她的父親在積極尋求諒解。
判決下來,韓娟的眼中都失去了光芒。
京州這邊主要的人已經被判了,但是事情還沒完。
周毅和霍鵬飛的電話已經快被打爆了。
尤其是霍鵬飛,當聯繫不到周毅的時候只能聯繫他這個律師了。
然而,不管那些虛空道歉的人怎麼說,得到的只有一句話,不接受調解。
於是,一個又一個的哭訴視頻在網上出現了。
之前那些帶節奏的人更是瘋魔一般。
熱搜上已經有了話題:抵制騰達!
「你們都看到了吧,這就是阿毅,打著較真的旗號,任憑那麼多人哭訴都沒有任何的反應,我很詫異他怎麼能忍心呢!」
「剛剛上大學啊,未來還那麼長,就想讓人家坐牢是吧?人家都已經道歉了,那麼誠懇的道歉了,還要咋樣!」
「所以我呼籲,大家抵制騰達,現在你們的支持,都會成為阿毅所謂較真的資本,我們都不搭理他,看他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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