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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3章 從來沒有過這樣的情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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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3章 從來沒有過這樣的情況!(二合一))

周毅一臉呆滯地看著面前的方大狀,這真的是他想破腦袋也不會想到的方法。

有那麼一瞬間,周毅覺得這樣好像不太對,但仔細想了之後又覺得好像有點道理。

「方大狀,這個……這個GG的收益,真的可以能屬於用戶自己嗎?我怎麼感覺……有問題啊。」

卻是周毅想了想之後還是問道。

方大狀聞言笑道:「那收益肯定不可能是完全屬於你的,但我們可以說,這收益也不能完全由電視廠商占去!」

方大狀不說還好,這麼一說周毅覺得腦子都迷糊了,想了想繼續問道:「可是方大狀,這個電視GG如果收益也能歸用戶,手機上那些GG是不是也能……」

這是周毅想到的問題所在,這相似程度很高,很難讓人不去類比。

對面的方大狀喝口咖啡搖搖頭道:「那肯定不一樣,我們說的是電視的開機GG,你手機開機時候也會蹦出來撿寶GG?」

「APP的GG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我們在這裡說的,是基於硬體的GG!」

方大狀解釋了半天,周毅總算是有一點明白了。

手機APP里的開屏GG,某種意義上更類似於電視中那些電視台的GG,這肯定和你用戶沒關係。

但是電視這個東西,它在民法上屬於動產。

哪怕說破大天了,什麼智能電視,那也還是個電視。

所以在買了之後就是伱的東西,你開關自己的東西必須強制看GG,那這個GG收益理論上來說確實要歸於用戶。

否則哪天發明個智能自行車,智能電磁爐,智能汽車,你要想用首先得強制看GG,那這個GG收益該歸誰呢?

要知道,你可不是沒付錢,你是花錢買來的東西!

「所以,只要民法典對於所謂智能的那些東西沒有單獨界定,那麼基於硬體而有的GG,就必須得把收益分一部分給用戶!」

這是方大狀的認識。

周毅這會兒倒是想的有點遠,他在想著能不能用系統的錢買一堆電視,完了給員工們發福利。

然後再等一段時間,以員工們的名義來提起訴訟,主張GG費用。

只是這個念頭GG出現就被自己給掐斷了。

想法很好,畢竟自己有系統。

但是別人不知道啊,別人只會覺得他是個二傻子!

這和以前那些事不一樣,以前那些都是純粹給員工發福利。

但這次,和電視廠商花那麼大的代價買電視,然後再起訴,有種脫褲子放屁的感覺。

網上現在說自己要破產了,這樣弄倒是會讓大家不會再說破產的事,但肯定都覺得自己是個二傻子。

最重要的是,站在電視廠商的角度來說,他們巴不得自己這麼做呢。

花一萬塊買個電視,完了起訴打官司要個幾百塊,那人家肯定會想著讓自己加大力度……

那怎麼才能讓這個事變得順理成章呢?

周毅陷入了沉思。

而在對面,方大狀同樣陷入了沉思。

這件事他盯著已經很久了,兩年前就寫在了自己的筆記本上,只是一直沒什麼好機會。

結果周毅這好知己就送上門了,那叫一個舒服。

方大狀甚至想著,能不能把這個案例做成以案釋法經典案例。

對於這方面的問題法律沒有特殊規定,那就說明不特殊,就要遵守民法典。

兩個人各自想著,咖啡也都喝完了,隨即兩人離開老地方,各回各家。

周毅回到家想了半天也沒什麼好辦法,所以就先起訴吧,反正是要起訴的。

方大狀以前說過,經典案例或者指導案例的作用就是告訴大家,這個事還能從這個角度來解決,而且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

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這個案子如果起訴了肯定會很關鍵!

因為一旦勝訴,那意味著其他那些買了電視的人也都可以以類似的原因進行起訴。

別的不說,騰達經過了幾次的擴張,現在員工人數已經到七百了。

這還是全龍天在減緩擴張速度之後的結果。

沒辦法,因為某個靚仔給的規定,公司上下不管是誰,哪怕是保潔阿姨這些,都沒有臨時工。

全部都是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

而騰達也沒有動不動就裁員的習慣,除非是違反公司規定。

所以員工數量就直線上升了。

現在準備開子公司,騰達公司很快就要成為騰達集團了。

一天的時間又過去了,第二天一早,周毅便來到了方大狀的律所,簽合同。

還是很簡單的民事委託合同。

合同簽訂後方大狀便直接讓周毅離開,他要開始幹活了!

要收集的證據比較複雜,首先是要證明存在電視開機GG的情況。

這個倒還好,找公證處,然後對電視開機GG錄製公證,證明說確實存在開機GG,而且沒辦法一鍵關閉。

其次就要證明,這個GG,和我們電梯裡的GG是一個性質。

最後則是證明,這個GG並不是無償的,而是存在收益的,那麼基於上訴的邏輯,GG收益自然有用戶的一部分。

方大狀開始工作,他用了至少一周的時間來進行證據的收集和固定。

雖然案子很小,但很繁瑣,而且很可能就算贏了官司也拿不到很多錢。

這也是為什麼基本上沒有律師會因為這個事而較真,因為真的得不償失。

終於,一周之後,方大狀看著面前已經準備就緒的證據滿意地笑了。

在開庭之前誰也不能說就是手拿把攥,但他覺得,這個案子贏面很大!

那就起訴吧,騰達是在網上買的這批電視,自然而然,那方大狀都不用看就能知道,對方肯定在格式合同里約定了管轄法院。

所以為了不麻煩,方大狀直接準備找帝都網際網路法院進行起訴。

畢竟對方的公司在青市,所以找帝都網際網路法院准沒錯,省的起訴了又被對方提什麼異議,麻煩。

看了看日曆,沒問題,今天適宜起訴!

登錄帝都網際網路法院,將相關的材料提交,幸好,這證據里沒有什麼涉及到實體的證據。

所以也就沒必要專門寄過去。

提交後方大狀就沒再去管,與此同時,帝都,網際網路法院的立案中心,工作人員陳露正在進行日常審查。

這個程序和京州的法院都一樣,同樣是形式審查,現在都是立案登記制,沒什麼區別。

陳露已經工作了好一會,眼皮都要蓋住眼睛了,大早上上班都會犯困。

又是一個網絡購物糾紛的案子。

陳露仔細看了看,哦海立電視啊,大牌子呢。

掃了一眼,主要是看看關鍵內容。

「又是開機GG,今年那些電視廠家又把開機GG加回來了?」陳露有點奇怪。

作為業內人士,她可是知道的,當初南方某個省份的消保委曾經就此整頓過,甚至最後都到了公益訴訟的程度。

但……現在看來,電視廠商好像根本不在意。

結果就在此時,陳露愣住了,因為她看到了那個訴求……這居然不是要求關閉開機GG?

之前也有不多的幾個類似案子,但都是起訴要求關閉開機GG,進行侵權損害賠償的。

但是這個不一樣,這個起訴狀里的訴求是,要求支付GG費用!

饒是陳露在網際網路法院審查了不知道多少案件,也沒有見到過這麼牛逼的訴求!

或者說,這玩意有點觸及知識盲區了,電視的開機GG收益,難道是要歸於用戶的?

這正常人都不會這麼想,因為我們一直以來的習慣都是,GG收益那是人家公司的。

和我們個人沒關係。

在這樣的情況下,突然冒出了這樣的訴求,陳露覺得不管誰在這裡都會懵逼。

然後她看到了代理人和原告名字,突然感覺好像有這樣的訴求也正常。

因為原告那裡寫著周毅,代理人則寫著方許鏡。

得益於上次這倆在帝都網際網路法院的大規模起訴,大家都對他們很熟悉。

這事也就這倆能幹出來了。

只是對於是否同意立案陳露有點猶豫,所以想了想之後還是上報了。

沒多久主任便趕來了,這主任姓徐,一言不發地看完了之後便道:「這有什麼猶豫的,立案就行了。」

「可是以前沒有這種情況,究竟該不該給這個錢,不好說啊。」陳露還是說道。

徐主任直接道:「我們立案審查只審查形式,人家這材料都齊全,那就立案唄。」

「至於說怎麼判,那是法官的事,和我們有什麼關係,我們又不是法官!」

陳露:「???」

好像很有道理啊!

那就沒問題了,立案吧,開始排日期。

打官司就是這樣,你總得等著人家的程序走完。

海立公司內,不管是客服張靜,還是高級客服主管左安梅都已經把之前的事忘記了。

當然,左安梅也進行過上報,但她也知道,上面基本上是不會看這個投訴單的。

因為對方什麼要求也沒有提,完了直接就沒有動靜了。

那既然沒動靜就說明沒事了。

海立公司的老闆馬鵬今天心情很不錯。

雖然因為各種原因,電視業務現在不如以前,但公司的營收做的很不錯。

低價賣電視來搶占市場,然後通過GG收費來賺錢的方法被玩到了極致。

現在你去買電視,感覺很多的電視都便宜的不像話,電視廠商好像根本不賺錢一樣。

但用屁股想都能知道,公司怎麼可能不賺錢呢。

GG就是收益,而且和很多手機GG一樣,你根本想不到這裡面的利潤有多大!

結果剛剛到辦公室坐下,便有人敲門了。

進來的是公司的法務總監,手裡拿著材料,臉色很不好看。

「怎麼了這是?」馬鵬有點好奇道。

「馬總,我們法務部今天收到了一份傳票。」法務總監開口道。

「傳票?」馬鵬倒也沒什麼動容,這麼大一個公司,被告也是正常情況。

「什麼方面的啊?」

根據情況不同,來判斷是什麼部門的事,自然而然,用戶起訴那就是售後部門的問題。

「是,是關於開機GG的……」

馬鵬的臉色冷了下來:「售後那邊怎麼回事啊,不是和他們說了,如果有態度特別強硬的,直接給他們取消就行。」

「怎麼又因為這個弄到了起訴的地步!」

「這你還報到我這裡來?直接去調解給他取消不就行了?」

法務總監囁喏了一下,還是說道:「馬總,這個案子和以前的不一樣,他不是起訴要我們取消GG。」

「他是起訴……起訴和我們要GG收益的。」

GG收益?馬鵬愣了一下,頓時喊道:「他起訴和我們公司要GG收益?他是瘋了吧!」

「這GG收益和他們有屁的關係嗎?這是有病吧,怎麼法院還立案了,這法院現在審查都不看事情的?」

眼見得面前的馬總已經開始在那裡吼了,法務總監苦笑道:「馬總,起訴的那個人你也聽說過,就網上那個阿毅。」

「代理人就是那個方許鏡。」

聽到這兩個名字,馬鵬總算稍微冷靜了下來,但還是覺得有股火在不斷的往上竄。

「阿毅又如何,方許鏡又能咋樣,咋的那個阿毅是要破產了還是怎麼,GG是我們自己找的,單子是我們自己簽下來的,現在他張嘴就要錢?」

「那馬總,我們現在怎麼辦?」

馬鵬強行按捺住情緒道:「先聯繫一下對方看到底打算怎麼辦,如果想要錢,給他錢就行!」

這個事絕對不能鬧大了,現在誰都知道,這東西本身就是侵權行為。

只是民事糾紛,你不告自然就沒人管,去告,又因為事情太小,所以一直以來屬於一個空白區。

想了想馬鵬又道:「讓下面看一看,之前有沒有關於阿毅的投訴單。」

上面發話了,下面的效率還是很不錯,沒多久便有了結果。

霍鵬飛,這個名字以前也在阿毅的視頻里出現過,都知道他是騰達的法務。

那沒錯了,之前打電話投訴的那個人就是阿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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