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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4章 沒有實踐就沒有發言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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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路派出所永遠都是那麼的繁忙。

陳麗忙了半天真的是腳不沾地,公安機關嘛,女的當男的使,男的……那就是當牲口使了。

每次有新人考進來,一聽說你還沒結婚,是外地的,還很年輕,那領導眼睛都發亮好嘛!

小伙子,你看咱們辦公室的沙發和折迭床就很舒服嘛,食堂的飯也很好吃,回家路上還要花錢呢……

剛剛又做了一個調解,吵著吵著打起來的。

正在此時手機響了,掏出來看看發現是周毅。

因為根本不能算事情,所以也沒立案,陳麗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接通電話笑道:「周毅,怎麼這是又有事了嗎?」

電話里周毅的聲音響起道:「是這樣的陳警官,我在光明峰小區附近吃飯呢,完了相機忘在桌上被人撿走了。」

「撿走了?」陳麗問道:「你調監控了嗎?」

「啊,這個……我懇求那個飯館老闆幫忙看了看……」

周毅這話說的有點底氣不足,畢竟按照規定,你一般人是沒這個權利調監控的。

不過這個也不算什麼大問題,陳麗也沒有說什麼,很多時候有人丟了東西要調監控,報警,如果問題不太嚴重也不會出警。

只是會打電話記錄以下,然後就可以調了。周毅借著說道:「監控里發現是當時在我旁邊吃飯的人拿走的,是……是個外國人。」

「而且我之前報過警,是你們所里出警的,應該有記錄。」

「那東西有點貴,幾萬塊呢,你看能不能查一查對方的身份,然後讓他們還回來,我願意給補償。」

幾萬塊的東西你也能忘……陳麗搖搖頭道:「行,我先問問情況。」

這肯定不是盜竊,因為周毅已經離開了飯館,所以暫時失去了對自己相機的控制,別人這個時候拿走就不算偷了。

這種丟東西的情況對於派出所來說太常見了,甚至可以說,每年都有無數這樣的事發生。

但是,你說有多少能解決呢,答案是不多。一來是人不夠,二來嘛,遺失物品並不屬於刑事範疇,所以公安機關無法立案。

如果有相應的證據,可能會幫著你查一查對方的信息,然後聯繫對方,進行調解。

而如果對方直接否認或者是不給,那警察也沒有辦法,這是有規定的。

所以,如果報警發現不受理,不幫你查,那你也沒什麼辦法,理論上說是要去找法院的。

陳麗很快便找了之前出警的老劉,老劉聽了還很詫異。

不過他還是很快將之前出警的情況說了說,主要就是表明,周毅和那個老外之間是存在爭吵情況的。

畢竟周毅這個東西比較貴,現在又有了監控,所以陳麗還是想著幫忙找一找。

一個一千塊的手機丟了和一萬塊的手機丟了,那就是兩個概念。

很快陳麗便開始了調查,這同樣需要時間,不是說有了監控就能隨隨便便能查到對方是誰。

而且,知道對方是誰和找到對方的位置那同樣是兩碼事,公安機關想通過技術手段定位也不是想弄就弄的……

所以就有了很多情況,明明有監控報警了,但就是不給找……

而且這種理論上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但是又因為各種「有事找警察」的宣傳導致的事,各個地方都有很大的區別。

警力充足的地方,那處理起來就會很上心。

為了防止有問題,周毅還特意專門報警了,走程序嘛,也算是留個記錄,因為陳麗那邊得出警去飯館調取監控。

報警完了,如果是其他人,那就只能等著,而周某人則直接撥通了方大狀的電話。

律所內,方大狀正在忙著寫文章,他上次弄出來的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

第四百五十四章沒有實踐就沒有發言權

自然而然受到了很多同行的質疑。

不要覺得奇怪,法律人士嘛,很多都是槓精,方大狀自己就是最大的那個槓精。

而這種事方大狀一向都是很享受的。

方大狀面前,王天成正在說著一件事,這算是最近所里接到的比較麻煩的案子。

涉及到了幾方的借貸抵押等等,亂的一團亂麻。

王天成說著,方大狀聽著然後不時的說幾句,手底下還不停。

正在此時手機響了,王天成閉上了嘴,準備等方大狀接完電話再說。

結果就看到方大狀根本沒抬頭,直接張嘴:「欣然!」

旁邊,化著淡妝的周欣然走過來拿起手機看了看,隨即撇撇嘴,把電話接通,同時心裡開始默數。

一,二,三……

啪嘰,電話掛掉,手機放回原位,周欣然繼續去忙活著自己的事。

方大狀依舊在幹著自己的事,好像什麼都沒發生一樣。

王天成愣住了,這是什麼情況,感覺像是發生了什麼,又像是什麼都沒發生一樣。

正在此時,方大狀開口了:「繼續說啊老王,咋不說了,那個房子到底幾手了?」

「老方,剛剛那個電話……」

「哦,周毅打的,下午四點老地方。」王天成:「……」

時間一晃便來到了下午,老地方咖啡館內,方大狀帶著周欣然一路走了進去,周毅已經在裡面等著了。

坐下來還是老樣子,需得加料咖啡好好來一口,然後才能開始談話。

「說吧,又發生什麼事了,你居然沒找你公司的法務。」方大狀狀似隨意道。

一邊有點犯困的周欣然頓時來了興趣,有味道,而且味道很濃!

周毅看看周欣然,這個女人現在不知道在想什麼,有點莫名其妙。

不過還是說道:「我的事還是不怎麼喜歡找公司法務的,而且吧……這個事有點特殊,涉及到了外國人。」

外國人?正在喝咖啡的方大狀頓時睜大了眼睛:「什麼情況啊,民事還是刑事?」

說完之後好像感覺有點太熱衷了,又趕忙道:「那什麼我也不是感興趣,只是需要散心,你們倆明白吧。」

周欣然和周毅一臉無奈,你那樣子就差把「我踏馬很感興趣」寫在臉上了喂!

不過對於涉及到外國人的案件,周欣然也很感興趣。

京州畢竟不是魔都,也不是廣市,這裡的外國人數量沒有那麼多。

方大狀現在真的很感興趣,他以前在魔都的時候,雖然不能說很常見吧,但還是可以接觸到這種案子。

尤其是一些很刑的案子。

或許是這樣那樣的原因吧,很多的外國人現在都知道,自己的地位貌似很高。

畢竟那身皮不一樣,就覺得根本不把你們的法律放在眼裡。

方大狀遇到過不少了,甚至還有一些涉及到販賣毒品的,被抓了還叫囂,覺得你們不能管他!

而且國外一些媒體還一直在叫囂,也是說你們不能管,你們這侵犯了人權云云……

在這樣的情況下,方大狀覺得自己有點逆反心理,如果能看到對方進去,那會讓他快樂很久。

只是他是個守法的律師,所以這個想法只能放在心裡。

這邊想著,另一邊的周毅已經開始講述情況了。

「那個相機我用這麼久了,也算是立下了汗馬功勞,所以還是想著找回來。」

「派出所那位陳警官已經出警了,說是會幫著聯繫對方進行調解。」

「我現在的問題是,如果那位陳警官找不到對方,或者是聯繫到對方了,對方說沒拿,那怎麼辦呢?」

「那太好……咳咳,那什麼我的意思是,如果對方說沒拿或者是別的什麼,反正就是不願意給

第四百五十四章沒有實踐就沒有發言權

咱們這邊就可以收集證據了。」

「你啊,對咱們的刑事自訴還是沒有學到家,你是不是忘了,我們有個罪名叫侵占罪!」

這次輪到周毅發呆了,他自問在當初對於刑事自訴也是看了不少,但是記得,有個罪名叫職業侵占罪,這個是自訴案件。

為什麼記憶這麼深刻,因為悅府小區物業的那位徐經理就是犯了這個罪,被其總公司提起了自訴送了進去。

在裡面過的很快樂。所以還有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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