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8章 就倆字,講究!(2/2)
這其實也正常,因為很多人都是這樣的,占不到便宜就是吃虧……
完了李昌明又被拘留了,更是讓他們無法接受。
想去罵尹大姐,沒機會,人家醫院完了就直接回公司,所以只能在那裡和鄰居們說一說,罵一罵。
但鄰居們表面上應著,背地裡都在議論這家人,當一個家庭把女主人不當女主人的時候,那就不要怪人家沒把你們當一家人。
一家人不是嘴上說說,而是你得表現出來!
只有老太太在那裡不斷地說,兒子這什麼時候是個頭啊。
畢竟在他們看來,打老婆而已,拘留幾天頂天了,就算這樣,他們都想著去鬧一鬧呢。
用李昌明母親的話說,誰以前還沒挨過打,那夫妻嘛吵架打架都正常,弄得這麼嚴重,上綱上線的。
李昌明又進了拘留所,還是熟悉的地方。
拘留所里的大哥揉了揉眼睛,看看被民警帶進來的李昌明一臉呆滯。
「你們看那是不是李昌明,不會是我眼花了吧?還是記錯時間了,我咋記得他今天上午才剛剛出去呢?」
旁邊有其他人說道:「大哥,那就是李昌明,確實是今天上午出去的。」
那就奇怪了,這年頭還有人喜歡進來的?
雖然某位專業人士曾經說過,裡面的人說話都很好聽,到了裡面就像是到了家一樣。
但是吧,說是那麼說,這裡面可不是什麼好地方!
等李昌明進來,一堆人上去八卦,在這裡面也只有八卦能稍微解解愁了。
從始至終,好像李昌明一家人根本沒記得有什麼保護令,那玩意不就是給人看的嘛,我就打了怎麼著,現在都被拘留了,總不能我都蹲這裡了,還能再把我怎麼樣吧!
一堆被拘留的知道了李昌明的事,有那看著很懂的懂哥就開始分析了。
「你這撐死了就是這個拘留,放心吧,咱們國家有規定的,一罪不二罰,把你拘留了,那就沒其他事。」
這話說的,一聽就很專業,李昌明趕緊請教,這位懂哥索性就開始了普法,那叫一個專業……
反正專業到他自己進來了。
就像是那些在看守所里詐騙死刑犯的老哥一樣,他們真的很專業。
得到了解答後的李昌明平靜了下來,五天而已,待著吧。
當然,李昌明並不知道,就在他被拘留後,趁著還沒下班之前,周欣然已經來到了光明區法院。
方大狀要做的就是人身保護令,所以當對方違反之後的刑事自訴,就懶得去了,直接交給了周欣然。
至於他自己,則是要好好寫一篇文章,根據案例來分析一下司法解釋出台後的保護令現狀。
爭取讓這個案子成為新司法解釋後的保護令第一案,以案釋法的經典案例。
那會讓方大狀擁有極大的滿足感!
這麼長時間過去,京州法律界的很多人也都知道了,周欣然就是方大狀的徒弟。
說是助理,其實就是按照徒弟的標準來培養的。
因此當周欣然到了光明區法院後同樣有人打招呼,問她是又有什麼案子。
在外人面前的周欣然還是很端莊的,保持著執職業微笑道:「就是個小案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來自訴一下。」
得,那仁兄直接翻白眼,就多餘問這一句。
這倆師徒,那個師傅戴著金絲眼鏡看著像個斯文敗類,這個徒弟,長得這麼漂亮,氣質也非常好。
結果師徒倆最熱衷的居然是把人送進去!
太喪心病狂了點吧,這都和你們一樣,刑事庭得忙死吧。
工作人員小姐姐接過了自訴狀看完,一點都沒有意外。
早在方大狀來申請保護令的時候她就知道,肯定會有這麼一出。
你要說是他們在釣魚,那也不是。
法院的判決和裁定就是具有強制性,不讓你做就是不能做。
尤其是這種禁止性的裁定,這邊法院剛剛發布了人身安全保護令,那邊你反手就又把人揍了。
你這是什麼意思,把法院的判決裁定當個屁?
那你要是這麼做了,法院就得讓你知道一下什麼叫底線……
不過該審查的還是得審查。
還是那句話,這個罪要成立,得有情節嚴重的情況,而尹大姐去做了檢查。
心理檢查,因為家暴和精神折磨,她現在精神狀態極其不穩定,甚至有輕生的念頭……
只能說,如果到了哪一天,當大家都是玉玉症的時候,就沒有玉玉症了吧。
法院開始了審查,這個審查比方大狀自己去起訴要來的時間長點。
周毅的生活還是那麼規律,每天就是上班下班,健身房,和方大狀周欣然吃飯喝酒。
時不時地給家裡打電話問問平安,父母的回答一貫都是,家裡沒事,你在外面照顧好自己就行。
只是昨天打電話的時候周母很開心,說好像有什麼節日營銷呢,有個牌子的黃金很便宜,就買了一點,準備等他帶個姑娘回去的時候給人家。
到了第四天的頭上,法院的電話打給了周欣然,確定立案。
程序就是那麼個程序,做的多了都會很熟悉。
光明區分局再次接到了光明區法院的刑事立案通知書。
第一次收到相關材料的時候,光明分局還驚訝了一番,刑事自訴啊,這玩意太不常見了。
到了現在,看到這些通知內心毫無波瀾。
有通知幹活就行唄,反正公安機關就是幹活的。
刑事傳喚,相關材料準備,對方地址……
然後便發現,這個人又在拘留所里……
這提起自訴的兄弟也太講究了吧,每次要出發抓人了就發現,根本沒必要去。
到了時間直接去拘留所讓對方簽字換個地方就行,沒說的,講究!
唉,要是人人都能這麼體諒公安機關的工作,那該多好啊……
五天的時間一晃而過,李昌明終於要出來了。
他現在躊躇滿志,這五天和裡面的朋友學了不少東西,尤其是那位看著什麼都懂的朋友。
他教了很多套路,說遇到這種事不要硬碰硬,拖著,轉移財產。
既然對方已經不想和他過了,那搞錢才是王道。
這也是現在沒有新理由必須在六個月後才能提起離婚訴訟規定被詬病的一點。
有很多人就是在這六個月內抓緊時間轉移財產。
打過官司的人都知道,這種事真的發生了,那你就慢慢等著扯皮吧。
「李昌明,你的拘留期已滿,現予釋放,請在這裡簽字!」民警將通知放在了旁邊。
李昌明滿臉激動簽字,他再也不想來這個地方了。
簽完字,旁邊的門被推開,幾個警察走了出來。
「李昌明,你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現在依法刑事拘留,簽字吧。」
李昌明:「???」
拘留所的幾個民警看看旁邊的同事們,運氣真好。
「你們幹嘛,怎麼又要關我,不是說一罪不二罰嗎,我要去告你們,我要見你們領導!」
李昌明在那裡努力喊著,他真的不想在這裡待著了,真的受夠了!
「這不是一個罪,而且你之前是被行政拘留,並不影響刑事犯罪,帶走!」
帶走?
半個小時後,李昌明看著「光明區第一看守所」的招牌臉色茫然,拘留所換成看守所了?
拘留所門口,李昌明的妹妹舅舅等幾個親戚還在那裡等著,然而好半天了沒動靜。
詢問民警才知道,又被抓了!
被抓是要通知家屬沒錯,但現在沒離婚,尹大姐就是家屬……
老太太直接受不了了,直接說要去那個公司找尹寧華,殺人不夠頭點地,夫妻一場,至於這樣嗎?
「你們別管,我都這個歲數了,他不讓我進去我就躺在那裡,我還不信誰敢動我!」
老人並不代表著就是好人了,好人會變老,壞人也會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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