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 方大狀還是方大狀,一如既往!(2/2)
「你就在那裡不要走動,我去給你買兩個榴槤吃!」
雖然周菜鳥也不靠譜,但總歸還是比王道仁靠譜點,畢竟王律師以前的一系列操作都讓人看不懂。
行了,周毅放下心來,一路趕到光明區法院,直接刷臉進去。
不管是旁聽的吳大媽等人,還是路上遇到的法官,都會打個招呼,真的是比回自己家都隨意。
進了法庭才發現,其他人都到了,對方那裡只來了代理人,其他一個人都沒有。
那這就有點無聊了。
開庭,詢問是否調解,雙方都不同意,然後便是走程序。
周毅現在已經不是以前那個菜鳥了,畢竟怎麼說呢,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做詩也會吟。
就算他以前什麼都不懂,跟著方大狀這麼久,接觸的官司數量更是比很多資深律師都要多,經驗很豐富。
對方的核心觀點就是,他們的操作符合流程,並且拿出了相應的證據。
當然,證據並沒有那麼全,比如極其關鍵的,那油門踩下去後發動機轉速最高到了什麼位置,這些就沒有。
雙怠速檢測法,按正常操作流程,最多也只需要兩腳油門,但是呢,周毅之前錄了一半的視頻里就能聽到,對方轟了有四五下油門,並且發動機聲音特別響。
這裡記住一句話,法院不是查事實真相的,法院確認的是法律真相,證據代表著一切。
你說有這有那,想讓法院去查,法院是不會查的,他們只會審閱你們雙方的證據,根據這些證據來判決。
王道仁的發揮很不錯,他在之前做了很多工作,包括尾氣檢測流程,具體要怎麼做等等。
做過這行的人都知道,很多時候吧並不是嚴格按照標準流程來的,比如雙怠速法,規定多少秒熱車,踩油門多少秒發動機轉速上多少,都有規定。
但現實中不可能那麼標準的。
而王道仁抓住的就是這點,根據周毅最開始那短暫的視頻來分析,你們油門轟多了,你們的熱車時間不夠,沒有達到規定的時間。
再加上其他證據可以證明,你們的行為確實對發動機產生危害,和發動機爆缸之間存在著因果關係。
終於,審判長宣讀了一審判決,判決明盛公司賠償修車費用八萬元整,完完全全的勝訴了!
聽到判決內容王道仁鬆了口氣,看著周毅道:「周總,幸不辱命,咱們贏了,不過他們應該是要上訴的。」
「沒關係啊,上訴就上訴唄,二審我們也肯定占優,頂多拖一段時間而已。」周毅一臉不在意道。
這次的事他打算做一期視頻,雖然說遇到類似情況的人並不多,但這種以案釋法的機會可不多。
新鮮出爐的判決,可以指導大家在這種事裡面如何進行證據的收集和固定。
並不是說一定會出事,但防人一手肯定沒問題。
具體法律方面的問題當然交給了王道仁。
可憐王律師聽到這個消息後人都懵逼了。
「周總,這個……我真的可以嗎?這以前不是一直由方老師做的嗎?你看我,我這水平……」
他現在對周毅的視頻是一期不落,自然清楚在這視頻里普法是個什麼概念!
最主要的是,他王律師在以前的視頻里可是很火的,嗯,真正意義上的那個火。
周毅肯定是沒有公開過他的個人隱私,這些都是王道仁入職騰達後自己在網上透露的。
現在,自己居然要從反面人物變成正面人物了?
王律師已經開始琢磨了,自己上視頻露面的時候要不要剃個光頭,免得被某些小心眼的律師記恨……
我出鏡可就這麼幾根頭髮,你居然敢頂著這麼一頭頭髮出鏡?
檢測中心的代理律師提起了上訴,沒有任何意外,反正事情就是這麼個事情。
當然,周毅並不知道,此時此刻,漢西省的省會,盛大的學術交流會議上,情況卻有點不太尋常。
有老教授在那裡看著場中的交流笑眯眯地說道:「方許鏡居然來參加會議,我當時聽了就覺得有點不太對,果然啊,這才正常嘛!」
旁邊,另一個魔都的法學教授也是笑道:「這就是老方的風格嗎,咱們都見識過,他不是說了嘛,網上辯論根本不算辯論。」
「以他的性格,估摸著不把這個小年輕給辯到無話可說是不會停的,或者可能會更嚴重?」
「只是不知道為何,老方這次來居然會以之前那個婚鬧案為題來進行交流,話說回來,那個案子我倒覺得判的正常,畢竟這種情況,得起到震懾作用才行。」
旁邊的老教授哈哈笑道:「老方一向對事不對人,他之前就在網上和人辯論過這個事,估摸著是被很多傢伙給弄得煩了吧。」
會議中,方大狀正在看著對面的一個年輕教授滔滔不絕,口若懸海,只剩下幾根毛的頭上都在發光。
而在對面,年輕教授看著都快要哭了!
他叫劉敏銳,對,就是那個網上大放厥詞,然後被方大狀用一堆小號教訓到刪除文章的教授。
當然,本身其實就是個副教授而已,只是年輕人嘛,就想著在網上炫耀炫耀,所以在各大平台都做了認證,而且用的都是自己的本名:劉敏銳教授。
之前在網上發那些內容,然後被人說到啞口無言刪除文章,當時就覺得很不舒服。
但辯不過就是辯不過,總算還要點臉。
只是後面又覺得不爽,所以發了個動態,說「國內頂級的法律界學術交流會議馬上就要舉行了,我被邀請必須得去,唉,正好和真正的法學專家們討論討論婚鬧案件究竟需不需要重判的問題。」
本意當然還是要裝逼的,你想想,今年才三十出頭便已經是副教授了,也算年輕有為。
發張照片配上那參會證,炫耀一波,看看評論區裡的彩虹屁,那才是一件美事呢。
順便再diss一下之前那個不斷和他作對的傢伙。
看看吧,我參加的是國內頂級的學術交流會議,要見到很多學術大牛,被你們推崇的這種所謂民間高手,算個屁啊!
然後便興致勃勃地來參加,誰能想到,這位行業內頂尖的大牛方許鏡,居然逮著他不放了……
非但如此,對方在這幾天內,挨個進行點名,都是在網上用自己的本名評論過之前案件的教授或者專家。
被對方挨個點名出來進行辯論,結果自然不用說,已經有三位教授退出了,這種辯論根本不是對手……
現在,劉敏銳有種感覺,莫非自己這三十歲的副教授是假的,莫非自己根本不適合學法律,否則沒道理啊,怎麼就沒有半點還手之力呢!
第一更來啦,有書友給我說網上那個占車位結果把車給人丟水裡的……唉,我是真的沒想到現實中居然有人不知道這樣是犯罪的,這樣一想,感覺我的書最起碼還是普法了一點東西啊。
這麼說吧,有無數合法辦法可以讓對方難受,他卻選了一個犯罪的法子。。今天還有一章。